本帖最后由 计量新闻 于 2026-5-11 18:10 编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认证机构提门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现在起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认证机构提门槛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从严格机构准入、规范认证活动、提升认证能力、加大监管力度等四个方面部署15项具体举措。 通过健全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制度、严格认证机构资质审查、强化专家技术评审支撑、实施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等举措依法严格准入许可审查; 通过完善认证管理办法、健全国家统一推行认证规则、强化认证规则备案审查、压实机构和人员主体责任等举措着力规范认证活动; 通过加大品牌认证机构培育力度、强化认可专项监督、强化认证机构创新能力提升等举措推动提升认证能力; 通过加强认证活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健全机构退出机制等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认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https://www.samr.gov.cn/xw/sj/art/2026/art_ba370eeb154646abab07f35ed6e3888a.html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认证认可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认证行业 "小、散、弱" 及公信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严准入、强规范、提能力、重监管四大举措,抬高行业准入门槛,净化认证市场环境,推动认证机构从 "数量规模型" 向 "质量效益型" 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 - 准入更严:资质许可审查全面收紧,淘汰一批 "空壳"" 挂靠 " 机构,新增机构专业能力显著提升。
- - 行为更规:认证活动全流程可追溯,虚假认证、低价恶性竞争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 - 能力更强:培育一批专业强、公信力高的品牌认证机构,认证服务精准度与权威性大幅提高。
- - 监管更硬:建成风险预警、智慧监管、失信惩戒、强制退出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行业生态持续向好。
(三)实施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自愿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的认证机构,含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
二、重点任务 (4 大方面 15 项举措)
(一)严格机构准入,筑牢源头防线(4 项)
- 1. 健全资质许可审查制度:修订《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提高注册资本、固定场所、专职人员等硬性门槛;明确基础领域(QMS/EMS/OHSMS)认证机构专职审核员不少于 10 名,且需全职在岗、缴纳社保,杜绝 “挂证”。
- 2. 严格资质审查标准:细化技术能力、质量体系、公正性保障审查要求;申请机构需具备与申报范围匹配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完整审核流程文件、近 3 年无违法记录;不良记录审查期由 6 个月延长至 1 年。
- 3. 强化专家技术评审支撑:建立国家级认证评审专家库,实行 “随机抽取、交叉评审”;评审重点核查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案例真实性,杜绝 “走过场” 评审。
- 4. 实施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对新申请、增项、换证机构 100% 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办公场所、档案管理、人员在岗、设备配置,实地审核不少于 2 个项目,核查不合格不予许可。
(二)规范认证活动,压实主体责任(4 项)
- 5. 完善认证管理办法:统一认证规则模板,明确审核计划、现场审核、不符合项整改、证书发放全流程标准;严禁缩减审核时间、简化审核环节、编造审核记录。
- 6. 健全国家统一推行认证规则:整合重复、低效认证项目,制定统一的行业认证规则;强化规则备案审查,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认证活动,杜绝 “自制规则、随意发证”。
- 7. 强化认证规则备案审查:建立规则备案 “形式审查 + 实质审查” 双机制,重点审查规则科学性、公正性、合规性;对高风险领域(如食品、消防、环保)规则从严审核、动态跟踪。
- 8. 压实机构和人员主体责任:推行认证机构质量负责人制度(2026 年底前配备率 100%);建立认证人员 “黑名单”,对虚假认证、违规审核人员终身禁入行业;落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及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三)提升认证能力,强化专业支撑(3 项)
- 9. 加大品牌认证机构培育力度:制定品牌机构培育标准,支持机构在高端制造、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深耕;培育 50 家以上国家级品牌认证机构,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
- 10. 强化认可专项监督:发挥认可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对认证机构认可范围、技术能力、公正性进行全覆盖监督;对认可不合格机构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倒逼机构提升能力。
- 11. 强化认证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鼓励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数字化认证工具、智慧审核系统;推动认证与质量管理、质量诊断、技术服务融合,提升认证增值服务能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健全长效机制(4 项)
- 12. 加强认证活动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风险监测平台,实时监控认证数据异常(如低价竞争、集中发证、人员异常流动);对高风险机构提前预警、重点盯防。
- 13. 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实行 “总局统筹、省市联动”,每年对认证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 30%;重点核查虚假认证、违规收费、人员挂证、档案造假等问题,查处结果全公开。
- 14. 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完善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系统,杜绝 “不到场审核”;建立认证机构全景画像系统,动态展示合规情况、风险等级、信用评分,实现 “精准监管、靶向监管”
- 15. 健全机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虚假认证、重大质量事故)的机构,依法吊销资质、强制退出市场;建立 “僵尸机构” 清理常态化机制,2026 年底前清理 200 家以上不合格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26 年 5 月中旬 - 5 月底)
- - 总局印发方案,召开全国视频会部署工作:
- - 各省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 - 组织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学习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二) 集中整治阶段 (2026 年 6 月 - 10 月)
- 1. 资质清理 (6-7 月): 对现有认证机构开展资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资质;
- 2. 专项检查 (8-9 月):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重点查处虚假认证、违规执业等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 3. 能力提升 (6-10 月): 开展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技术交流、能力比对,提升专业水平。
(三) 总结巩固阶段 (2026 年 11 月 - 12 月)
- - 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梳理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
- - 完善认证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 - 开展专项行动 "回头看", 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 - 总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
- - 各省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属地责任;
- - 建立 "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 强化协同监管
- - 加强与公安、司法、网信等部门协作,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虚假认证犯罪;
- -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公平竞争;
- - 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及时反馈。
(三) 严格责任追究
- - 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 - 对认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 对监管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 加强宣传引导
- - 通过官网、新媒体、行业会议等渠道,宣传专项行动政策、成效;
- - 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 - 宣传合规经营、优质服务的品牌机构,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 1.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质量强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 2.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突出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 3. 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程序,确保专项行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 4. 注重标本兼治:既要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要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认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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