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煮熟的鸭子嘴硬”,什么叫“拧种”,看看某版主在最近的几个热门主题讨论恶劣学风就知道了。三番五次的让他拿出证据,到现在为止没有拿出一份证据,全都是自己杜撰出来的。“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强制检定就是我国计量法律的要求。这也叫证据吗?哪部法规,哪条哪款规定了“非强制检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并不相同”?回答了吗?哪部法规说了“此时的‘计量检定’只相当于本标准的‘计量校准’”?回答了吗?问你单位是否对所有在用的普通游标卡尺是否每一次检定都要做计量确认?你又回答了吗?处处喊公平公正,你就是这样“公平公正”的对待辩论对手的呀?你不是找骂、招骂、欠骂是什么?
看清楚了没有?到底这些器具是不是强检器具呀?有没有法律法规的要求啊?将“计量要求”视为“计量技术要求”你不就是在这里滥竽充数充当“混九龟”吗。还好意思说“可笑”,自己讲法制计量与非法制计量混为一谈,自由要不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自由啊?非强检器具给了你溯源方式的自由选择权,难道法制计量的严肃性与强制性也由得你自由选择吗?既然你选择了以法制计量的检定方式溯源,就意味着你同意按法制计量的游戏规则来玩,容不得你规矩湾按非法制计量的校准那样自由人性。让别人学习计量名词术语,“计量检定”的术语你怎么不去学呀?《计量法》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如何规定的你怎么不去学呀?我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你概念清楚是不是?那你把证据晒出来呀? 哪部法规规定了计量检定后还要做计量确认的? 那条名词术语规定了“计量确认”要在检定之后做的? 你自己单位对检定后的计量器具都不做计量确认,在此不遗余力的教唆大家来做计量确认,其存心恶意不言而喻,大家有目共睹。祸害大家,祸害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罪魁祸首就是你这个“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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