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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测量系统和测量设备的含义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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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9 2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9 14:33
什么叫“煮熟的鸭子嘴硬”,什么叫“拧种”,看看某版主在最近的几个热门主题讨论恶劣学风就知道了。三番五 ...

  骂人只能反映你的道德品质低下和恶劣,证明你无理,于技术讨论毫无意义。
  请你看清楚你复制粘贴的文件标题,小括弧的内容“型式批准部分”不要如你所骂的那样“选择性眼瞎”假装看不见。这些计量器具投产前依法应进行型式批准,在进行型式批准时,应执行计量检定。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既然从合格供方那买到,“型式批准”也就成为历史。目录中的计量器具有的在国家强检目录中,若用于强检的范围,就是强制检定,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计量要求,检定就等同于计量确认。但许多计量器具并不在强检目录中,也有虽然在国家强检目录中却并不用于强检的范围,也不属于强制检定,在使用中的计量要求并不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计量要求,所以其“检定”只能等同于“校准”。为确保其计量特性满足生产、质检等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检定后必须执行计量确认才能投入使用。你没看清楚文件标题,没正确理解文件精神,就在这里胡言乱语,反对计量确认,正如你所说的在这里“滥竽充数充当‘混九龟’”,的确很可笑。
  我已多次告诉你,溯源的方式是检定或校准,计量确认不是量值溯源,而是保证测量设备的特性满足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你的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
  的确没有哪部法规规定计量检定后必须要做计量确认,规定要做计量确认的是国家标准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是当前国内外企业通用的现代计量管理模式,计量确认是测量管理体系的两大主过程之一。企业要建立和运行测量管理体系,就必须实施计量确认,不仅是我所在企业,全国、全世界的企业都是如此,无一例外。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完全是企业的自愿,你愿意继续长期坚持传统、落后、原始的计量管理模式,把自己企业计量管理带入死胡同,不会有人干涉你。
  至于你是否“存心恶意”,是否“祸害大家,祸害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罪魁祸首”,我不想评价。但是,你每天坚持不懈的骂人行为的的确确是你所骂的“学术流氓”行为,是社会上不懂中国传统道德,不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流氓行为。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1: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清什么?你以为你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就可以免你违法之罪是不是?下面的证据应该不会说是我PS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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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计量器具依的什么法呀?管理的内容是什么?怎么管呀?你不是那么振振有词吗?你真正理解了,解释给大家听啊。“检定”只能等同于“校准”是出自哪个标准的规定?检定后必须执行计量确认才能投入使用又是出自哪个标准的规定?所有的说辞都是没有任何证据依据的瞎编臆造。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谁在这里滥竽充数充当“混九龟”。

计量确认不是量值溯源还用得着你来宣传吗?混淆得一塌糊涂的是你的法制计量与非法制计量的概念。企业要建立和运行测量管理体系,就必须实施计量确认,不仅是我所在企业,全国、全世界的企业都是如此,无一例外。这不是废话吗,我问的是哪家企业所有在用的,上述截图所列的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后,无论合格与否都要进行“计量确认”的?你回答了吗?你单位的每一把卡尺,每一只百分表,每一次检定后有没有做“计量确认”填写《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表》啊?有就晒几份出来。这已经是第几次问你啦?眼瞎啦,装什么傻呀?拿不出证据就认错,别在这里唱什么“公平”、“公正”、“平等”的高调了。像你这种“学术流氓”搅一天屎就该骂一天,因为你实在是太贱。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0 14: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1:35
看清什么?你以为你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就可以免你违法之罪是不是?下面的证据应该不会说是我PS出来的吧:这 ...

  关于“计量确认”,我已经回答得够斩钉截铁,够清楚的了,回答的次数也够多了。难道说你问100次,我就必须回答你100次吗?你不看国家标准,不学技术规范,请问你明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应该“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什么事吗?这个问题你搞明白了,你就知道到底是谁“眼瞎啦,装什么傻”了。流氓的特性骂一辈子街是无可否认的,是“天经地义”的,大家并不奇怪,即便你不发誓骂一辈子,大家也知道一辈子骂街这就是流氓的本性。但,你就是一辈子骂“学术流氓”,被骂之人也都是镜子中的那个人,你看看镜子,就知道你骂的是什么人了,的确那个人“搅一天屎就该骂他一天,因为他实在是太贱”。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5: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你什么叫“计量确认”了吗?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我53楼结尾那么大的红字问的是什么?你除了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还有什么能耐呀?

请问你明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应该“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什么事吗?

我不知道你知道,你说给大家听呀,你不什么都懂嘛,现在要你说,你的喉咙被鬼掐住啦。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1 01: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5:11
我问你什么叫“计量确认”了吗?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我53楼结尾那么大的红字问的是什么?你除了东扯西绕 ...

  你反反复复的问题我也早已回答,我没有必要也像你那样没事干反反复复回答你,如果你一定要我反反复复回答你,我可以再最后回答你一次,你听仔细了。你53楼结尾那么大的红字问的是:“我问的是哪家企业所有在用的,上述截图所列的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后,无论合格与否都要进行‘计量确认’的?”
  我的回答是:“规定要做计量确认的是国家标准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是当前国内外企业通用的现代计量管理模式,计量确认是测量管理体系的两大主过程之一。企业要建立和运行测量管理体系,就必须实施计量确认,不仅是我所在企业,全国、全世界的企业都是如此,无一例外。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完全是企业的自愿,你愿意继续长期坚持传统、落后、原始的计量管理模式,把自己企业计量管理带入死胡同,不会有人干涉你。”。至于企业的名字没有得到相关企业的许可,我不可能在公众媒体上告诉你,你附近就应该有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你完全可以去调查了解,问问他们要不要对你列举的测量设备进行计量确认。
  我问你的问题,你要真的不懂完全可以不回答,我不会像你一样逼着别人回答,而且还逼着别人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回答。既然你连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应该依法管什么事都不知道,我可以认为你复制粘贴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用意可疑,你没有真心讨论问题,并非想把问题讨论清楚,纯属有意东拉西扯拉,你的意图是偏离本主题帖讨论的主题,干扰本主题帖的讨论。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1 17: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10 21:24 编辑

让广大量友看看,这是回答问题吗?是正面回答还是答非所问,大家都已经非常清楚了,这就叫恶劣的学风,这就是典型的“学术流氓”。

我所在的企业建立的测量管理体系与其他所有企业建立的测量管理体系没什么两样,我至今也没发现任何一家企业,对所有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每一次都要重新进行计量确认的。也没有看见任何一家企业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确认为不合格,或者将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的不合格器具计量确认为合格。

验证哪家企业是这么做计量确认的,说出企业的名字丢人吗?企业没做亏心违法的事情,有啥不许可的。不在公众媒体上公布,通过论坛消息发给我也行啊,怎么样?有没有胆量?至少我所在的企业没有这个顾虑,你有没有兴趣亲自过来验证一下?谅你也没那个胆。不要在这里找借口啦,牛逼就是牛逼,无赖就是无赖,到任何一家企业去看,都不可能发生这类事情。自己企业都不这么干,却在这里教唆别人这么干,真是“麻子敲门,坑人到家”。偏离主题干扰本主题正常讨论的祸根,不就是你东扯西绕给扯出来的吗,唯有你这根“搅屎棍”才是干扰正常技术交流的罪魁祸首。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1 19: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12-11 19:17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1 17:03
让广大量友看看,这是回答问题吗?是正面回答还是答非所问,大家都已经非常清楚了,这就叫恶劣的学风,这就 ...


  只要你有疑问,我可以毫不保留地给出我个人的观点,但如果你并非真心询问,真心和大家共同讨论,不看别人的答复,抱着用心不良的态度,反反复复问一个问题,恕我不可能反反复复地回复,我只能回复你的新问题、回复你所谓的新证据。典型的“学术流氓”是没有道理,没有证据可讲时,就偏离主题,就胡言乱语,就满口恶臭地天天骂街。
  我现在就回复你楼上提供的关于你们企业不计量确认,以及企业名称讲出来丢不丢人的新证据,我认为:
  在技术讨论中涉及做法是否正确和应该时,说出企业的名字必须经企业的有关人士同意,这并不是丢人不丢人,这是尊重人家的名称权。你既然把企业名称与丢人放在一起,认为“不丢人”,你为什么不敢说出你所在的企业名称?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至今也没进行计量确认,不怕丢人,就请讲出你所在企业的名称,讲出哪个认证机构给你们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但愿你“牛逼就是牛逼,无赖就是无赖”,“不要在这里找借口”不回答。我可以告诉你,到任何一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没有一家不进行计量确认可以通过认证的。你57楼关于计量确认的言语才真是“麻子敲门,坑人到家”。你这根“搅屎棍”才是真正干扰正常技术交流的罪魁祸首。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1 2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不进行计量确认”了吗?哪层楼?哪句话?我的原话是怎么说的?截图出来给大家看。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处处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你反反复复不是东扯西绕就是答非所问,什么时候正面回答过一个问题呀?你那么振振有词,想必我57楼第二段所说的哪几种情况你是亲自做过,而且案例无穷吧。用得着在这里无休止的嚼舌吗,直接晒几份《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表》出来把我的嘴给堵上不就完了嘛。我要是你,早就将这种证据给晒出来了。可惜的是,我拿不出这类证据。不过我不像你,拿不出证据还要死皮赖脸的狡辩,我要是像你一样,大家尽管叫我“学术流氓”好了。首钢、宝钢、武钢,西飞、陕飞、成飞,这些都是大型国企吧,哪家企业能够提供我57楼第二段所说的那些证据呀?我在在这里公布了这些企业的名称,是不是就不尊重这些企业的名称权啦?给这些企业丢脸啦?带来麻烦啦?我说人家没有这种情况,你要不要亲自出马捞几份证据来封我的嘴呀?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0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我“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但你的观点强调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而反对再进行计量确认,甚至拿测量过程的设计来冒充计量确认,你的这些观点是明确的。
  你愿意指名道姓拿哪家企业的例子为你的观点作证是你的事。我只能告诉你,不管哪家企业,不管企业大小,也不管叫什么钢,什么飞,只要是建立并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没有一家是不进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工作的。至于计量确认的方法,本论坛有量友开辟了主题帖,你可以去那里参加讨论。如果你承认这一点,就算是此贴一开头的看法误解了你的观点。
  总之,测量管理体系绝不认可企业对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以检定合格为理由,不进行计量确认。国家标准要求,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在用测量设备必须有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但并没有要求必须有检定合格证。就像人一样必须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的上岗证上岗工作,不能没有上岗证自己拿着医生开的体检证明就来上岗工作。
 楼主| hblgs2004 发表于 2017-12-13 08: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00:22
  你认为我“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但你的观点强调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而反对再进行计量确认,甚至 ...

你好!计量确认后究竟贴什么样的标识更合适,我这里就贴的合格证标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hblgs2004 发表于 2017-12-13 08:29
你好!计量确认后究竟贴什么样的标识更合适,我这里就贴的合格证标识。 ...

  国家标准没有给出计量确认标识的样张,就目前见到的国内大多数企业使用的计量确认标识来看,计量确认标识样式与过去的ABC分类计量检定合格标识大体相同,不同之处只是将“检定员”改为“确认员”。本企业书面授权的计量确认员才可以签发计量确认标识,检定员若未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授权兼任计量确认员,只能行使检定/校准的职能,不能违规越权签发计量确认标识。
  有的企业既有检定员、校准员,又有计量确认员,为了管理扁平化,尽可能减少标识的种类,也有将非强制检定测量设备的原检定合格标识“检定员”改为“校准员/确认员”的。当作为校准(包括检定)标识使用时,校准员划去“确认员”后签字。当作为确认标识使用时,确认员划去“校准员”后签字。校准标识不允许粘贴在测量设备上,可以集中粘贴在复印纸或其他纸张上交给计量确认员作为计量确认的依据(输入资源之一)。计量确认员将计量确认标识粘贴在测量设备上提供给使用者,将校准员签发的校准标识存档备查。
xdjiliangke 发表于 2017-12-13 15: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觉得合适就行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3 18: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2 04:22
  你认为我“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但你的观点强调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而反对再进行计量确认,甚至 ...

你认为我“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但你的观点强调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而反对再进行计量确认,甚至拿测量过程的设计来冒充计量确认,你的这些观点是明确的。

搞搞清楚,“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是我的观点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国家标准里规定了经计量检定后还需做计量确认?拿不出任何证据,何来“反对”之说?违反国家法律的恰恰是你这位“学术流氓”,说检定不合格的器具可以继续使用。我什么时候将测量过程的设计冒充计量确认啦?截图晒出来看看。以上列出的,哪一样不是“无中生有造谣诬陷”,冤枉你了吗?

你愿意指名道姓拿哪家企业的例子为你的观点作证是你的事。我只能告诉你,不管哪家企业,不管企业大小,也不管叫什么钢,什么飞,只要是建立并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没有一家是不进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工作的。至于计量确认的方法,本论坛有量友开辟了主题帖,你可以去那里参加讨论。如果你承认这一点,就算是此贴一开头的看法误解了你的观点。

在事实面前,你也不得不承认是在这里造谣诬陷。我53楼、57楼、以及59楼问了你计量确认方法了吗?到哪个主题,你这位“学术流氓”都不会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总之,测量管理体系绝不认可企业对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以检定合格为理由,不进行计量确认。

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所有的企业对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均采用直接张贴“合格证”标识,而不是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也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对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张贴“禁用”标识,这就是事实。也从来没有哪家的测量管理体系不认可这种方式。更没有某版主所说的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这种违法行为,至少也会要求上级机构重新换开《校准证书》后再进行计量确认。

国家标准要求,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在用测量设备必须有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但并没有要求必须有检定合格证。

国家标准没有要求吗?去翻开《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看看吧,有没有必须经检定合格的要求?某版主是不懂装懂,将法制计量的“检定”与非法制计量“校准”混为一谈。计量确认状态标识(或者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本身就包括“计量检定合格证(简化为‘合格证’)”和“计量确认合格证”这两种,前者用于法制计量的“检定”,后者用于非法制计量的“校准”。举一个人的例子能说明什么问题呀?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可以直接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了;而对于没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当然就需要进行一番确认后,再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咯。连这种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有什么好谈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23: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3 18:05
你认为我“无中生有造谣诬陷”,但你的观点强调计量检定合格即可投入使用,而反对再进行计量确认,甚至拿 ...

  “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你试试看你能不能拿着你的体检证明无需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就到人家那里去上岗工作。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这才是正常的“计量确认”过程。这两种上岗资质的确认显然是相互矛盾的,而有的人却用一句话中表述为“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可以直接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了”,人力资源部门无需确认,却又要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不觉得颠三倒四、矛盾重重吗?
  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虽经检定不合格(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但满足测量要求,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非要报废处理呢?不觉得是浪费资源,浪费国家财产吗?“举一个人的例子能说明什么问题呀?”,一个人残疾了满足某个岗位标准的要求就可以招聘其到这个岗位工作,发给聘书,一个人尽管健康但不满足某个岗位标准要求,就应该拒聘,测量设备也是如此。
  “没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当然就需要进行一番确认后,再决定是否颁发上岗证”,诊断结论是身体健康的各项参数指标达到什么程度,不是上岗结论,连诊断结论都没有,你确认什么,决定颁发什么上岗证?如你所说,有的人除了会骂街,连这种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有什么好谈的。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4 00: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13 04:31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03:28
  “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你试试看你能不 ...


“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

我说了“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吗?臭不要脸的,又在这里篡改我的原话造谣诬陷。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诊断结论,健康的颁发上岗证,不健康的不颁发上岗证,哪里颠三倒四,哪里矛盾重重啦?你健康的不颁发上岗证,不健康的倒颁发上岗证倒成了不颠三倒四,不矛盾重重了。真是可笑。

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虽经检定不合格(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但满足测量要求,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非要报废处理呢?不觉得是浪费资源,浪费国家财产吗?

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答:因为违反了计量法。“非要报废处理”这话是我说的,还是你栽赃诬陷啊?自己爬上64楼看看清楚,我倒数第三段最后一句话是怎么说的?

一个人残疾了满足某个岗位标准的要求就可以招聘其到这个岗位工作,发给聘书,一个人尽管健康但不满足某个岗位标准要求,就应该拒聘,测量设备也是如此。

这种例子亏你举得出来。测量设备是如此吗?按照测量设备的说法,送去体检的员工本身就应该是在岗的员工每年例行的体检,而不是新招聘员工。员工的健康标准(判据)企业早已定出,拿到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可以直接决定是否续聘,还有什么好确认的呢。难道有病的可以续聘,没病的倒要解聘?岂有此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4 19: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4 00:28
“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我说了“就可以直接上 ...

  骂街的确是你的强项,但技术讨论中骂人的人才真正是“臭不要脸”的人,骂街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技术讨论要以事实为证,“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这句话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的说的?无需人力资源部门确认,难道不是自己“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吗?“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诊断结论,健康的颁发上岗证,不健康的不颁发上岗证”这难道不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确认吗?一句话内说无需确认,又说必须确认,难道不是颠三倒四,矛盾重重吗?的的确确真是可笑!
  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必须有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的依据是GB/T19022国家标准,GB/T19022不要求粘贴或向测量设备使用者给出检定合格证、校准证书等,只要求向测量设备使用者给出计量确认标识,检定合格证和校准证书等是给计量确认员作为计量验证的输入资源之一。你认为“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答:因为违反了计量法。”请拿出计量法的证据或国家标准的证据,光靠骂人不能说明你有理,只能证明你道德品质有问题。
  一个人残疾了满足某个岗位标准的要求就可以招聘其到这个岗位工作,发给聘书,一个人尽管健康但不满足某个岗位标准要求,就应该拒聘,这是客观事实,你否认不了。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因某项指标不满足检定规程要求被判为不合格甚至报废,但这个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满足企业测量过程的测量要求,照样可以确认可以投入使用,这也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这种做法是科学的实用的。
  员工的健康标准(判据)企业早已定出,拿到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可以直接决定是否续聘,这种上岗资格定期的续聘就叫做“再确认”。同样,测量设备使用的健康标准(判据)企业也早已定出,拿到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计量确认人员自然就可以直接决定是否继续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这种定期的校准叫再校准,这种定期的确认就叫做再确认。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7-12-14 19: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以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与定义 为标准
不必纠结,就像我同样想不明白为什么1+1=2 一样。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00: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14 04:32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23:17
  骂街的确是你的强项,但技术讨论中骂人的人才真正是“臭不要脸”的人,骂街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技术讨 ...

你有能,你有什么能啊?除了东扯西绕、答非所问、造谣诬陷等等等等恶劣学风外,还有什么能啊?

技术讨论要以事实为证,“拿着有诊断结论的体检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无需确认”这句话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的说的?无需人力资源部门确认,难道不是自己“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吗?“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诊断结论,健康的颁发上岗证,不健康的不颁发上岗证”这难道不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确认吗?

难道不是自己“就可以直接上岗工作了”吗?66楼最后一段的表述你瞎了眼看不见吗?人家本来就是在岗员工,拿着“身体健康”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人力资源部门有什么权力不续聘上岗啊?又有什么理由解聘啊?拿着“身体不健康”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又以什么理由来续聘颁发上岗证啊?除非体检项目与你的岗位无关。健康的颁发上岗证,不健康的不颁发上岗证”这难道不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确认吗?你承认这一点就足矣,这就叫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不可能会出现你这位牛逼无赖所说的健康的颁发下岗证,不健康的颁发上岗证的情形。说别人要以事实为证一身都是劲,你又拿了几份证据出来呀?哪个单位的员工体检,健康的下岗,有病的上岗啊?

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必须有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的依据是GB/T19022国家标准,GB/T19022不要求粘贴或向测量设备使用者给出检定合格证、校准证书等,只要求向测量设备使用者给出计量确认标识,检定合格证和校准证书等是给计量确认员作为计量验证的输入资源之一。你认为“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答:因为违反了计量法。”请拿出计量法的证据或国家标准的证据,光靠骂人不能说明你有理,只能证明你道德品质有问题。

又在这里想偷换概念做“混九龟”是不是?你所问的“为什么不能张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是特指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不要在这里跟我打混混,想蒙是不是?我说违反了计量法,证据早已在另一主题(关于计量确认若干疑问)30楼晒出,你参与那个主题讨论到现在近50楼,是健忘还是装瞎看不见呀?那我现在就在晒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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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没有?你不拿证据也狡辩有理,到底是谁的道德品质有问题呀?

一个人残疾了满足某个岗位标准的要求就可以招聘其到这个岗位工作,发给聘书,一个人尽管健康但不满足某个岗位标准要求,就应该拒聘,这是客观事实,你否认不了。

前面让我拿证据,你怎么不拿事实证据呀?残疾人满足某岗位标准的要求,说明他本来就满足,而不是现在才满足,说明残疾与该岗位的标准无关,两者无可比性,根本就不能作为“上岗确认”的输入。凭什么健康人不满足某岗位标准要求啊?去年为什么就满足呀?说穿了还不是岗位标准与健康无关。这也叫“客观事实”?

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因某项指标不满足检定规程要求被判为不合格甚至报废,但这个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满足企业测量过程的测量要求,照样可以确认可以投入使用,这也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这种做法是科学的实用的。

证据呢?把这种违反计量法规(上面截图)的证据晒出来给大家看。这种违法的行径还谈什么科学实用啊。

员工的健康标准(判据)企业早已定出,拿到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人力资源部门自然就可以直接决定是否续聘,这种上岗资格定期的续聘就叫做“再确认”。同样,测量设备使用的健康标准(判据)企业也早已定出,拿到有诊断结论的体检报告,计量确认人员自然就可以直接决定是否继续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这种定期的校准叫再校准,这种定期的确认就叫做再确认。

这叫“再校准”吗?看看清楚GB/T 190222中“再校准”标在什么位置,那是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经修理后的重新校准。自己不懂装懂,又喜欢瞎编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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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0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00:30
你有能,你有什么能啊?除了东扯西绕、答非所问、造谣诬陷等等等等恶劣学风外,还有什么能啊?技术讨论要 ...

  我再提醒你一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检定,检定不合格不能使用,现在是讨论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有自己的自主管理权,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计量确认,不执行计量确认的不能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你仍然刻意钻牛角尖,自己就慢慢钻吧,我该给你讲的都给你讲清楚了,这个问题我没必要再给你多说什么,你认为是违法的行径,你去依法处罚他们好了。
  你能认识到“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经修理后需要重新校准”,算你对传统计量管理还把握得不错。但我要提醒你的是,这个“不合格”不是指“不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而是指“不满足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因此有可能检定不合格而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就不必调整和维修了,也有可能检定合格但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又无满足要求的其它测量设备可用,这个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就仍需调修,调修后再校准、再确认。这属于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而又“能够调整或维修”时的再校准、再确认。我在67楼讲的是测量设备确认合格有效期满,按规定计量确认间隔(注:不是确认间隔不是检定周期)进行的再校准、再确认。
chuxp 发表于 2017-12-15 08: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5 08:05 编辑

        曾经想问某人,你一再声称:检定合格的,也不一定可以确认,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

        这不,答案来了!       “。。。。。。这个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就仍需调修,调修后再校准,再。。。。。。“

    还能再荒谬一些吗?!   把检定合格的卡尺拿去调修? 把检定合格的压力表拿去调修?那么无论你再怎么“调修”,最终最好的结果,它也只不过还是合格的呀?!弄得不好,反复调修后损坏了,检定不合格了,那就更不能用了!

        是不是此时应该采用你一贯的观点了:检定不合格的非强检计量器具也可以通过计量确认使用?调修不合格了,反而倒可以使用了?!!
chuxp 发表于 2017-12-15 08: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候某人来“自圆其说”!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1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4 05:43
  我再提醒你一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检定,检定不合格不能使用,现在是讨论企业使用的 ...

强检器具检定合格了就能直接用吗?不需要张贴“合格证”标识吗?它与经检定合格的普通游标卡尺的“合格证”标识有区别吗?从送检开始,到拿到《检定证书》,直至张贴“合格证”标识这段时间,整个操作过程两者有区别吗?让你晒几份经检定合格,计量确认不合格的非强检器具的计量确认记录,或者是经检定不合格,记录确认合格的计量确认记录给大家看,你到现在仍在装死卖活的不晒,还要死皮赖脸的犟嘴。

你连什么是“再校准”都弄不清楚,还在这里点评“把握得不错”,你点评个鸟啊。对检定来说,检定规程的计量技术要求就是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最低计量要求。“检定合格但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你这个测量设备当初是依据什么选购的?测量过程是怎么设计的?又是怎么通过评审的?全世界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奇葩另类说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还需要调整修理。你是不是要将经检定合格的普通游标卡尺的精度,调修到千分尺的精度才算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啦?

检定不合格的可以违法使用,检定合格的倒需要调整修理。你干计量一辈子干成这种臭水平,简直就是干去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18: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chuxp 发表于 2017-12-15 08:01
曾经想问某人,你一再声称:检定合格的,也不一定可以确认,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

       ...

  请你再认真学习一下“计量确认”的定义,明白标准所说的“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的意思吗?计量确认是不管测量设备是否合格的,确定测量设备合格与否是计量检定或质量检验的责任,计量确认是确认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是能不能用。因此检定合格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仍然签发禁用标识,不允许使用,虽然检定不合格但其特性“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仍应该签发确认合格标识,允许发放使用。
  我在70楼说,69楼复制粘贴的图2告诉我们,一个测量设备检定合格,但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又没有可满足要求的测量设备取代它,这个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就仍需调修,调修后要再校准、再确认,直至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这说明“计量确认”概念引入后,不一定检定不合格才调修,检定合格也可能需要调修,检定不合格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也不一定非要调修。调修与否应依据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为前提,这打破了传统的检定合格与否是调修的前提条件的观念。这才是科学的、经济的、实用的、实事求是的做法。
  “无论再怎么调,最终最好的结果,它也只不过还是合格”,你这句话没问题,但计量确认并不关注测量设备是否合格,它关注测量设备的特性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虽然调修的最终结果都是合格,但同样合格的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却有好坏之别,计量确认要求的是实际“特性”满足使用“要求”。你71楼最后一段话显然是带着情绪的一段不该说的话,因此,你最后的两个问就恕我不予回复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18: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12:55
强检器具检定合格了就能直接用吗?不需要张贴“合格证”标识吗?它与经检定合格的普通游标卡尺的“合格证 ...

  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与计量确认之间的关系,我在70楼给你讲的够清楚了,关于计量确认不满足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而进行调修后的再校准、再确认,以及计量确认间隔期满再次进行的计量校准和计量确认,我在70楼也基本上给你讲清楚了。我认为人人都能看懂,恕我不再重复回答你不断重复的提问。
  “检定合格但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你这个测量设备当初是依据什么选购的?
  答:每一种测量设备都不可能满足所有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只能满足特定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至于测量设备用于什么测量过程,不能用于什么测量过程,是计量确认员的职责,在这里埋怨测量设备的采购人员没有任何价值。
  测量过程是怎么设计的?又是怎么通过评审的?
  答:测量过程设计是技术开发人员的事,具体而言是工艺设计和负责检验规范、试验规范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评审测量过程设计方案的有效性以决定是否下发实施,是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技术管理领导的职责。请不要把他们的职责张冠李戴,安在计量确认员头上。计量确认员的职责只是依据各级领导们批准下发实施的文件中规定的计量要求,与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给出的实际特性相比较,确认该测量设备是否可用。
  检定不合格的可以违法使用,检定合格的倒需要调整修理。你干计量一辈子干成这种臭水平,简直就是干去死。
  答:检定不合格的不是可以违法使用,这是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计量要求是从测量过程的要求中导出的,因此每一件用于该测量过程的测量设备必须满足这个要求,而不是满不满足法定要求,同样检定合格的倒需要调整修理,也只是根据由测量过程的要求导出的测量设备计量要求决定的。你干计量一辈子干成这种水平,是臭水平还是香水平,是不是“干去死”,都与我无关。你“干去死”,还是“干去活”,还是要由你自己决定,恕我不能,也无法给你出主意。
chuxp 发表于 2017-12-15 22: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5 22:17 编辑

        好吧,就算这种荒诞不经的情况真的发生了,比如,一批电焊机上的2.0级电流表经检定合格,被所谓的“计量确认员”认为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之后,按照某人的说法,这批表需调修。

        然后,企业将百余台电焊机上的电流表全部拆卸下来,共300余台电流表,派人将电流表送到电流表的制造厂家,要求调修。

         电表厂售后部门接收后,发现表都是合格的,遂将这批表发还给使用电焊机的企业。
         
        电焊机企业将这批2.0级电流表再次送检,检定结论当然还是合格。

        情况是又回到原点,自然还是通不过确认。继续送原厂调修。。。。。。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陷入“死循环”啦!出口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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