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1-14 20:49 编辑
政府的专项计量授权,只是针对“向社会开展强制与非强制检定”,没有专门针对校准授权的说法。只不过大家普遍认同,这些经政府专项计量授权的项目,完全满足向社会开展校准的要求,所以才将其视为“第三方”(其校准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普遍认可)。除了这些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外,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向社会开展的校准行为,也同样是被公众普遍认同的“第三方”行为,并且国际互认。 我只听过合作的实验室,计量院与某个企业合作开办一个实验室,委托这个实验室进行当地的一些检定的授权,出的证书仍是计量院的。 这实际上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业务分包,且只能是“校准”,“检定”不允许分包。对于CNAS而言,检测领域是允许分包的,校准分包几乎是不允许的。 至于你说的政府授权的企业计量部门就可开展对外开展校准??简直莫名其妙,你倒是给我说出来哪一家公司受到了什么政府的授权? 像郑煤集团公司供电处计量站,就不属于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而是政府专项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用户在新选择校准机构的过程中,在“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评审时,只需看他的有效授权证书及能力范围即可,根本就用不着去关注他是否有《营业执照》。 听不懂就多问一下身边的同行,光傻笑有意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