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计量师教材》第113页的内容与《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129页的内容有什么区别呀?“6.鉴别阈”的前一自然段的内容我会没看到?段中所说的“分辨力”到底是JJF1001第7.14条所定义的“分辨力”,还是第7.15条所定义的“显示装置的分辨力”?你说清楚了吗? 分辨力是“设计参数”,“不需要测量来确定” 这是“物理分辨力”不是“有效分辨力”你懂不懂?我已经说得清清楚楚,7.14条“分辨力”与7.16条“鉴别阈”是一个东西,这一关键点36楼这位却避而不答。34楼结尾就让这位说一说如何检测7.14条“分辨力”和7.16条“鉴别阈”,然后对比一下两者的结果给大家看。大家看看36楼这位,就是这副德性。说模拟式仪器只有“分度值”没有“分辨力”的是你,说7.14条“分辨力”是指“测量仪器的分辨力”的也是你。请问,你这个所谓的“测量仪器的分辨力”在哪本教材,哪本规程/规范里能找到实际的案例?《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第129页“5.显示装置的分辨力”下面的第二自然段说的是什么?怎么不说啦?选择性眼瞎是不是?
但是,很遗憾,犯“分辨力”术语定义错误的也就仅仅这一个规程。无论国家术语定义,还是国家注册计量师统编教材都明确指出:分辨力只是个“设计参数”,同型号的每一台仪器都是相同的,是不需要测量的,扭矩扳子检定规程要检定(测量的一种)分辨力,实乃滑天下之大稽。 我前面已经说了,设计出来的是“物理分辨力”不是JJF1001-2011第7.15条所定义的“显示装置的分辨力”(即“有效分辨力”),可惜37楼这位听不懂,木鱼的脑袋开不了窍。仅仅是这一个规程吗?JJG144第5.6条有没有说要检“分辨力”?JJG455有没有要求检“分辨力”?JJG475第6.4.5.2条有没有要求检“分辨力”?像这样的规程力学专业多得很,你以为你是“神仙”、“百晓”啊?自己不懂装懂还好意思狂妄自大言别人“滑天下之大稽”。 其6.2.2.2条规定的检定方法是“目测”,规定的计算公式是目测值r/扭矩扳子测量下限M0的百分比,那么扭矩扳子“测量下限”到底是什么?是“测量范围下限”吗?如果扭矩测量从0开始,可以是0吗?表1要求不得大于相对示值误差的一半,真乃“神眼”也! 此人不懂,又不虚心,连什么叫“测量下限”都拎不清。什么测量设备的“有效测量范围”是从0开始的? 文中说模拟式仪器的r“一般为分度值的1/2、1/4或1/5”,请问三个情况都合格吗?与表1的唯一要求及百分之几的量值不矛盾吗? 对数显式仪器的r要求在0扭矩条件下肉眼观察,显示稳定时为“一个最小示值增量”,不稳定时为波动范围的1/2。如果0扭矩下数据还不稳定,数据还乱跳,这种扭矩扳子要它何用?如果数字不稳定而乱跳,“波动范围”不规定大小,只规定波动范围的1/2,这个波动范围的1/2规定还有用吗?合理吗? 不懂就别在这里丢人现眼说这种外行话了。示值不稳定,你这个木鱼的脑袋就只知道整数位波动,难道不可以小数点后第2位、第3位波动吗?0扭矩时,示值不可以在“0.00Nm”至“0.03Nm”之间波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