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5-24 11:34 编辑
“电子秤的实际分度值d=50 mg(1个字)”说法有问题,“一个字”(50mg)是数字式仪器“显示装置分辨力”不能称为“分度值”。 规某人的确是不懂装懂在这里瞎嚷嚷。看看JJF 1181-2007《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是怎么说的吧:
规某人睁大眼睛看看清楚,楼主题中所说的“最低位数步进量50 mg”可不可以称为“分度值”呀? “仪器的分辨力”对于数字式仪器来说,是其“显示装置分辨力”的一半,对于模拟式仪器来说,是其“分度值”(即标尺间隔)的一半。 再来看看《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2022第五版)对“显示装置的分辨力”是怎么说的吧:
根据前面第7.9条及上面的“(指示装置的)分辨力”解释,哪里说了“数字仪器的分辨力是显示装置分辨力的一半”呀?哪里又说了“模拟式仪器的分辨力是分度值的一半”呀?你让这台数字电子秤分辨出25 mg显示出来给我看看。自己的水平都臭成这个样子了,你也好意思在这里现世? 分辨力和分度值是设计人员规定的,制造时和使用中永不改变,“鉴别域”则必须通过检定/校准才能知晓,每一件“仪器”在每一次检定/校准时,得到的鉴别域可能都不相同。 JJF 1001-2011第7.14条“分辨力”和第7.15条“显示装置的分辨力”(见7楼回帖)到底哪一个“分辨力”是由设计人员规定的,制造时和使用中永远不改变的?你无非就是在这里鱼目混珠打哈哈。第7.14条“分辨力”的注释,与第7.16条“鉴别阈”的注释几乎完全一样,你瞎了眼看不见吗?7.14条的“分辨力”,使用中不会变吗?如果它不会变,你“鉴别阈”又凭什么会变? 一贯概念混淆的陆云先生在这里仍然坚持其混淆概念的惯性不足为奇,此人竟然说数字式仪器“电子秤的实际分度值”令人耻笑,继续混淆“分辨力”与“鉴别域”,混淆“显示装置分辨力”与“(仪器的)分辨力”,也不足为怪,大家应该警惕。
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清楚了,说“电子秤的实际分度值”有错吗?到底是谁令人耻笑啊?你是厚颜无耻自臭不觉吧。我哪层楼的表述混淆了“显示装置的分辨力”与“(仪器的)分辨力”呀?大家要警惕的,恰恰是你这里不懂装懂、滥竽充数,专门寻找新人忽悠误导的“学术流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