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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对《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两个应用实例之比较》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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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1: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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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两个应用实例之比较》的商榷
信息产业部电子五所赛宝计量检测中心  常青
发布时间:2008-6-5
  刊登在《中国计量》2002年第7期的文章《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两个应用实例之比较》(以下简称《比较》),论述了《不确定度》和《评定》(延用《比较》一文中对两篇文章的称谓,下同)中两个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的不同以及合理性问题,在此,就我对测量不确定度的理解,提出与《比较》一文的不同看法。
  重复性的定义在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是这样叙述的:[测量仪器的]重复性(规范7.27条)是“在相同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这些条件包括: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相同的测量设备;在相同地点;在短时间内重复”。由此可以看出,重复性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应该包含了相应的测量人员、标准仪器和被检仪器在调整和读数方面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由于《评定》一文的测量不确定度是针对其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做出的评定结果,除标准装置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外,由人员因素、环境因素以及仪器的分辨力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已经体现在了重复性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中,无需增加其他评定分量。这样的评定结果代表了一个实验室的校准测量能力,也就是说,用重复性作为标准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进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是针对某一具体的校准实验室来进行的,不同的实验室由于其测量人员、环境条件以及标准器的使用状态不同,所得到重复性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数值是不相同的。
    由上所述就可看出,如果按《不确定度》一文在计算了重复性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后,再增加调节器的调节细度引起的分量u(Ix1)、被检指针式直流电流表读数分辨力引起的分量u(Ix2)和标准数字多用表分辨力引起的分量u(Vn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显然就重复了,因为这些分量已经体现在了重复性的不确定度分量中。按照JJF1059以及GUM的要求,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的评定要做到不能遗漏也不能重复,因此《不确定度》一例中已经进行了重复评定,相比而言《评定》一例的评定方法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08-6-5 16: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觉得是有必要大家争论一下,我个人同意<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两个应用实例之比较>作者的观点.但实际工作中,大家好象都不这么干,重复性和各分量还是单独提出来评.有懂的朋友多发表一下观点啦
发表于 2008-6-5 22: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性”按照定义应该是考核标准装置在相同测量条件下(指人员、方法、环境、测量设备、被测对象等),对一稳定的被测量,在短时间内重复测量,其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按理说是不应该包含其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只是标准装置本身短期不稳定所引起的不确定度。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项条件的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都只能看作是系统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但在实际的评定过程中,其数据的采集方法却不尽相同,这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评定人对重复性的理解程度。例如:对一把数显卡尺评定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应该是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对一稳定被测量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测量所得到的一组数据进行评定。乍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仔细推敲,所给的条件并不是很严谨。对于一个对“重复性”理解比较透的评定人员可能不存在问题,但对于一般的新手而言,可能就会产生偏差。他所采集的数据虽然是对同一稳定的被测量进行多次测量,但可能是测量到不同的部位或是方向(如:直径),所得结果显然不是卡尺本身的短期不稳定所致,而是与被测对象有关的量。所得结果已包含了标准装置(卡尺)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和被测对象的误差引入的不确定度。

[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08-6-5 2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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