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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计量概况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格鲁吉亚的计量法律、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和计量研究院,以及对法定测量仪器的管理;还介绍了格鲁吉亚的国家综合概况,并展望了未来中格计量合作的前景。
一、国家综合概况
格鲁吉亚位于外高加索中西部,地处欧亚交界,北接俄罗斯,西南与土耳其接壤。全国总人口约389.66万,国土面积6.97万平方千米。首都第比利斯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格鲁吉亚历史悠久,于1991年从前苏联独立。目前,格鲁吉亚实行议会制,积极谋求加入北约和欧盟,并已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
二、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格鲁吉亚建立了以《关于确保测量统一法》(2012年颁布,2020年修订)为核心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 核心法律集中在《产品安全和货物自由流动法典》中的第七章和第八章。
- 法律规定了法定计量器具的种类、检定周期、国家计量标准的地位,以及由国家标准和计量局(GEOSTM)负责标准建立和登记。
- 在制定法律时,格鲁吉亚充分考虑了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对接国际标准。
三、计量组织机构
1.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
作为计量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批准GEOSTM的成立规章、任免局长,并对该局进行审计和监督。
2. 格鲁吉亚国家标准和计量局(GEOSTM)
作为全国计量工作的主管机构,其职责包括:
- 维护法定计量器具登记册。
- 开展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和检定。
- 代表国家参加计量领域的国际和区域组织。
- 维护国家计量标准,确保量值溯源性。
3. 计量研究院
依法设置在GEOSTM之下,承担具体技术职责,如开发维护计量标准、开展校准与测量、物理化学和机械标准研究等。目前格鲁吉亚已签署《国际计量互认协议》(CIPM MRA),拥有65项校准和测量能力(CMC)项目。
四、计量监管与法定测量仪器
格鲁吉亚对列入法制监管范围的测量仪器实施型式批准和检定管理。
- 监管范围:包括酒精气体呼出仪、水表、衡器、燃气表、电能表、测速仪等。
- 型式批准:由国家标准和计量局实施,并依法承认特定国家的型式批准。
- 检定制度:分为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由GEOSTM或获得认可的实体执行。
五、中格关系与合作前景
格鲁吉亚营商环境优越,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发挥着经济枢纽作用。2018年1月1日,《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中国目前是格鲁吉亚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目的地国。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格两国在计量领域的合作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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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名:国际计量概况(三十四)——亚洲篇:格鲁吉亚计量概况
文章作者:徐文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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