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6-2-11 17:02 编辑
- 关于GUM的测温例子 —— 回复都成(1) - 史锦顺 - 都成先生的234#、235#帖,过了十几天了。当时我正在编辑揭露不确定度公式错误的系列文章,顾不上回帖。系列文章发完,已是除夕。今天想写了,却又觉得还没见到中肯的反对意见。不管赞成还是不赞成我的说法,有一点是可以形成共识的:老史提出的不确定度论的公式的错误,是个严肃的话题。关于公式错误的五论,有一论是正确的,就该迅速改正原公式;有两论是正确的,就已动摇不确定度论的“当家”地位;有三处是正确的,说明不确定度论的体系出问题,该否定了;如果五论全对,不确定度论就是伪科学。如一位网友早已断定的那样,不确定度是洋垃圾。 我知道先生是不确定度论的拥护者。也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先生的名声大部分或一部分是因宣传不确定度论而获得的。你对老史的反感情绪略有掩饰,不像qcdc那样突显。但我把板子打在不确定度论上,却痛在你的心里,还是很明显的。 我只想把矛头对着炮制不确定度的几个美国人。不愿意伤害应用者乃至宣传者。或者不知情,或者一时误解,都是可以谅解的。但也有些人,即使知道洋人错了,也还是昧着良心为洋人捧场,那就不应该了。 科学工作者应有的基本素质是实事求是。真理至上,客观规律至上。任何导则、规范、规程,其前提是自身的正确。因为正确,人们才应该遵从它。 文件有错,就要改错。“错了也要执行”,在科学技术界是行不通的。当然,判断对还是错,有时并不简单;这就要讨论、辩论。而讨论辩论的基本原则就是:理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 - 【都成质疑】 都成 234# 我查阅了叶德培老师编著的书,您可能没有注意4.4.3后边的注,这些数据只是用于说明问题,不必作为实际情况来解释。意思是温度的波动范围实际可能很小,例如在99.90至100.11测得20个数,或在99.95至100.05测得50个数,等等。一个只是为说明问题的例子让您揪着不放,成为打GUM自己耳光把柄,实在不该,请斟酌该注。 - 【史辩】 4.4.3 条款后面的注,是GUM原版上就有的,与叶德培先生无关。叶先生的书《测量不确定度》以附录的形式,刊载了GUM的中文译稿,方便了读者,是件公益事。但GUM本身内容的正误,与叶先生无关。 GUM 是关于不确定度应用的指导书。所举的例子,都具有指导性,这是无疑的。4.4.3的例子占用那么大的篇幅,表现了对该例的重视。那个“注”,仅是表明,数据是为说明处理方法而编的,不要当成实测数据来看待。 老史并没有指责其数据不符合实际。而正是分析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问题,就是该不该除以根号20的问题。 所谓数据变化的大或小,都该是与测量仪器本身的误差范围相比较而言的。即使把数据的变化量缩小10倍,如果用的是普通的玻璃温度计(误差范围约0.2℃),这个例子仍然是统计测量问题(对统计变量的测量)。 单值的标准偏差σ的期望值是常量,可以表明统计变量的分散性特点,可以当表征量;而平均值的标准偏差σ(平)随着测量次数N的增大而缩小,其数学期望值是零。任何随机变量的σ(平)的期望值都是零,这就淹没了不同的随机变量间的差别,不同随机变量的分散性不同,都被抹煞了。因此σ(平)不能当随机变量的表征量。也就是说,对统计测量,不能除以根号N。 “除以根号N”,是不确定度论的基本主张。GUM引出不确定度概念时,就说平均值的标准偏差称为标准不确定度。而A类不确定度评定,又明确规定σ要除以根号N。且看数以百计的不确定度评定样板,哪个不除以根号N呢?因此,除以根号N是不确定度评定的常规。GUM测温例子,是体现了这个常规的,抓住它来说明问题,有什么不妥?如果原作者已承认这个例子的处理方法错了,是不必要反复举这个例子的。就是你,也没说过这个例子是不对的,那就应该就这个例子讨论清楚。抓住了就该解决,不弄明白而轻易放掉,倒是不应该的。 这个例子的公开效仿者,第一个是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施昌彦。他那个作为样板的测温评定(《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70页),也是在没有分清是对象问题还是手段问题的条件下,除以根号N了。可见,不能忽视“例子”的影响。 - 请注意,我没有说过除以根号N都是错误的。在基础测量(被测量是常量或慢变化量)的情况下,多次测量,用平均值当作测得值,减小了测量的随机误差,除以根号N是科学的、正确的。经典误差理论,认为被测量有唯一的真值,这就是说被测量一定是常量。在常量测量的条件下,测得值的分散性是手段(测量仪器)问题,除以根号N是对的。 GUM声称被测量可以是常量也可以是随机变量。当被测量是常量时,除以根号N是正确的;而当被测量是统计变量时,除以根号N,那就缩小了客观存在的被测量的分散性,是错误的。我抨击的除以根号N的错误,就是GUM不区分被测量的性质,而规定除以根号N。如果GUM规定:当被测量是常量时,用σ(平);被测量是统计变量时,用单值的σ,那我就完全赞成了。 - 你说应该帮助改善。击中要害的意见,那些人能接受吗?他们能修正他们的例子吗?让他们改正错误,比让大家明白道理,难多了。他们改正还是不改正错误,毕竟只是少数人的事;而真理一旦为众人所理解,就是无穷无尽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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