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5 15:46 编辑
某版主就是本论坛的一只过街老鼠,一个学风恶劣的“学术流氓”,一根“搅屎棍”,这已经可以盖棺定论了。chuxp量友已经在29楼晒出了JJF1059.1标准的原文截图,某版主仍然在死皮赖脸的狡辩。标准原文明明说的是:
可到了某版主嘴里却无中生有节外生枝说成了如下的样子:
还死皮赖脸的不认错。5.3.8.1条的“注”啥时候规定了“可不考虑末位对齐”呀? 5.3.8条已经说到了估计值y、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y)或扩展不确定度U的数值这三项不应该给出过多的位数,结合5.3.8.3条“……,被测量的估计值应修约到其末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已经非常明确的表达了“测量结果”与“不确定度”的表达精度应协调一致。尽管5.3.8条的下一级子条款的示例只给出了带计量单位的绝对量的例子,没有给出被测量的估计值是相对量的示例,但其原理是相通的,也是适用的。对于测量精度3%(注意:此处的有效位数只有1位,并非3.0%)的仪表来说,其被测量值(示值相对误差)的最终结果最多也就保留1位小数(1~2位有效数字——0.×%~×.×%)。这所保留的1位小数本身就已经是欠准数字了,所以最终的与该测量结果相关联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理应修约至一位小数(1位有效数字——0.×%)足矣。某版主不懂装懂,将“末位数字的对齐”与“有效数字位数一致”两个概念混为一谈。足见其基础知识已经差到了何种地步,现在又开始找借口做起“缩头乌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