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原则用得着你这种无人敢恭维的臭水平来宣传吗?如果真的不懂三分之一原则,那就真的放下臭架子认真听一下别人那些被你所污蔑的“无人敢恭维的臭水平宣传”。楼主的问题是:“一个万分之五级的电阻箱,可以检定精度多高的电阻计?”,国家回答这个问题的权威规范是JJF1094的U/MPEV≤1/3,尽管你对这个回答极端反对,但这就是国家规范的权威回答,容不得你“这位木鱼的脑袋到现在都还看不明白,还在这里大粪教屎说一大堆屁话”。 搞搞清楚楼主所说的“万分之五级”到底是不确定度U,还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MPEV再来插嘴行不行?将计量标准(电阻箱)的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万分之五)视为扩展不确定度U,到底谁是木鱼的脑袋,谁在大粪教屎,大家一目了然。 JJF1094的U/MPEV≤1/3判别式是计量学三分之一原则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型式评价(以下统一简称测量)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其中U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全称应该是所用计量标准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MPEV是被测对象的最大允差绝对值。请那个“木鱼的脑袋”看清楚,是≤1/3,不是=1/3或≡1/3,三分之一原则的比值一般应选择1/3~1/10,不是只准选1/3,因此16楼截图中的1/3与12楼、13楼截图中的1/4、1/5都是三分之一原则,在三分之一原则方面是“一回事儿”,只不过选择的比值在1/3~1/10范围内大小不同而已。
≤1/3还用得着你这位木鱼的脑袋来教吗。将16楼截图中的1/3与12楼、13楼截图中的1/4、1/5看成是“一回事儿”,言下之意就是扩展不确定度U与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是一回事儿。一回事为什么规程起草人吃饱了撑着要写两条要求呀?一回事为什么JJG837-2003第6.1.2.2条不要求≤1/4呀?计量标准与被测对象的最大允差绝对值之比应选择1/4~1/10,与检定扩展不确定度U与被测对象的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之比应选择1/3~1/10是一回事吗? U/MPEV≤1/3的U是校准过程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其中U里面的大头是所用计量标准的误差给校准过程或校准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记为U0),因此U0≈U。而这个U0的大小近似与计量标准的最大误差(记为MPEV0)相等,所以U≈U0≈MPEV0。将U≈MPEV0代人U/MPEV≤1/3,可得MPEV0/MPEV≤1/3,翻译成大多数检定规程的语言就是计量检定中所用计量标准的最大误差绝对值与被检计量器具的最大允差绝对值的比值不得大于1/3。
全部都是没有任何证据依据,自己瞎编出来的东西,将“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混为一谈。众所周知,前者理论上是不包括被测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业内比较认同的是“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后者与被测对象自身性能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强相关,往往被测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占大头。“U0≈U。而这个U0的大小近似与计量标准的最大误差(记为MPEV0)相等,所以U≈U0≈MPEV0”,这是从哪阴间里翻出来的理论啊?没有证据东西那就是胡说八道。按照这种逻辑,12楼、13楼的截图中为什么不要求≤1/3呀?检压力表的计量标准为什么不要求≤1/3呀?以下是液位计检定规程规定对所使用的计量标准的要求:
像这样的案例多得很,在这些场合选用“1/3”那就是不靠谱,靠谱的是选用“≤1/4”。 我的回复除了好心告诉你,最主要的“意义”在于向大家提供一个与你不同的观点。你的观点是否“荒谬绝伦”,我不评价,我的观点是否有人认可,我从来也不在意,全由大家自己自由评价,其意义就是防范技术论坛中只见挥舞大棒和高帽子的人“在这里大粪教屎说一大堆屁话”,却阻隔其它新鲜空气的进入。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是哪一个人说错就错了。因此我从不“批驳其他量友都是理解错误了”,也从不认为自己的观点一定是“真理”。
你啥时候不说别人的观点错误啊?啥时候没说过其他量友理解错误啊?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厚颜无耻的撒谎,是不是还要截几张图出来帮你验证一下呀?“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是哪一个人说错就错了。”这话还比较在理。谁的观点都可以评价,但评价要有证据。说自己对要不要拿出对的证据?说对方错要不要举证错在哪里?你啥时候不是自拍脑袋、瞎编臆造、不举证、不演示的说张三错,说李四错,说国家标准错,只有你对呀。别人举证你不举证,别人演示你不演示,这也叫公平、平等?既不拿证据证明自己对,也不拿证据证明别人错,这与强词夺理、胡说八道有什么区别呀?还“新鲜空气”呢,整个论坛也只有你这位学风恶劣的“学术流氓”在此破坏正常的学术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