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3-26 22:06 编辑
关键是这位“混九规”到现在为止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哪一个三分之一。一直说“U/T(半宽/全宽)≤1/3”是“三分之一原则”,当所有人晒出规程规范的证据中都找不到这一“规氏三分之一原则”时,就开始扯“U/MPEV(半宽/半宽)≤1/3”。更为恶劣的是,当计量技术法规规定计量标准的U或MPEV与被测对象的MPEV之比应小于1/3时,他就用“U/MPEV(半宽/半宽)≤1/3”来说事儿。当法规要求应小于1/2时,明显不满足“U/MPEV(半宽/半宽)≤1/3”,他就开始用“U/T(半宽/全宽)≤1/3”来说事儿。大家看看,有这么做技术交流的吗?这分明就是学术无赖式的狡辩。 众所周知,国家发布的任何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都是“半宽/半宽”,三分之一也仅仅是业内比较认同的一个参考潜规则,并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原则。 如果当前测量技术实在做不到满足1/3原则,JJF1094也指出了“生路”,那就是增加测量次数取平均值,平均值的测量不确定度一定小于单次测量测得值的不确定度,从而使U/MPEV变小,使其满足或基本满足1/3原则
简直就是正经歪念的瞎扯。JJF1094第5.3.1.6条最后一段说的是不满足1/3原则的“生路”吗?分明说的是不能对被测评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作出符合性判定时的“生路”,第5.3..1.6条a)款和b)款难道不是不满足1/3吗?需要这条“生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