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4-30 18:33 编辑
好像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只有这位“学术无赖”经历过似的,本论坛老计量多得是(包括企业的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除了这位“学术无赖”之外,至今本论坛也没有哪位听说过计量界还有一个“规氏三分之一原则”。让你把文件晒出来你不仅死皮赖脸的不晒,而且还嘴贱难耐喜招好挨骂。拿不出证据,那不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存心忽悠吗,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呢。 绝大多数情况下U1>U2,因此出现U1=U2已经是极少数极坏的情况,为了测量工程的安全,原国家计量局假设出现这种极坏状况,根据不确定度用均方根合成的方法,很容易可以得出U1≈0.7U,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谬论。绝大多数情况下,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U1,居然会大于被校对象的不确定度U2。大家看看这位干了几十年的计量人干到现在就干成这个臭水平。这岂不是说等量块的不确定度要大于级量块不确定度,3等量块的不确定度要大于5等量块的不确定度,量块的不确定度要大于卡尺的不确定度,指示表检定装置的不确定度要大于百分表的不确定度,标准砝码的不确定度要大于被校天平的不确定度,直流标准电压源的不确定度应大于被校直流电压表的不确定度,等等等等。按照这种逻辑,不确定度最大的岂不应该是国家基准,荒唐透顶。实际的情况恰恰相反,绝大多数情况下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分量U1远小于被校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2,除非是极佳的情况(如两台同等准确度的测量设备之间的比对),才有可能出现U1=U2的情况。这位不学无术之人的奇葩思维,会与所有人的正常思维完全相反,故被不少量友戏称为是在对猪弹琴。 连初等数学都不明白的那位资深人士询问:“是不是也可以同样推导出U2≈0.7U,……,那是不是也应该视2U=3U2呀?”可笑的是这种简单的数学问题也值得资深人士的提问,我认为如此简单的问题根本用不着回答,难道当测量环境条件、人员等的影响与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的影响相等时的极坏情况,他真的不认为U2=U1≈0.7U这是完全应该和正常吗?
我在106楼第二段就已经清清楚楚地说明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由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1和被校对象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2合成得到。此“混九规”到现在为止无言以对便开始施展起东扯西绕、偷梁换柱的下三烂伎俩,将U2扯到环境条件、人员等的影响。难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被校对象自身性能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2无关? 连初等数学都不明白的那位资深人士询问:“是不是也可以同样推导出U2≈0.7U,……,那是不是也应该视2U=3U2呀?”,这种简单的数学问题从计量界资深人士口中提问是可笑的,我认为如此简单的问题根本用不着回答,难道测量环境条件、人员等的影响与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的影响相等时,他真的不知道U2=U1≈0.7U完全应该也完全正常吗?U1和U2是不相关的两个不确定度分量,他只想到U1+U2=1.4U>U,可是不相关的两个不确定度分量合成是平方和后再开方,不是相加减,作为计量界的资深人士真的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吗?
不知道谁在这里耍滑头猪脑,U1=U2不是你说的吗?既然如此U=√(U12+U22)可不可以表示为U=√(U22+U22)=√(2U22)≈1.4U2,进一步可不可以推导出U2≈0.7U,U2与U相比是否也占有U的绝大部分啊?牛逼无赖。谁只是相加减啦?谁没有开平方啊?“大粪浇(教)屎”先生。把你的推导过程一步一步演示给大家看呀,你那U1≈0.7U是怎么推出来的?U1与U相比占有U的绝大部分的结论是怎么得来的?你这狗屎数学水平,还好意思在这里现演猴把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