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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37358527

由于论坛 大神 路云 与本人的话题,特地开贴,请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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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07: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现原形 发表于 2018-9-5 16:28
举个例子吧:楔形塞尺在两本国家校准规范都有JJF 1110-2003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器组校准规范 JJF 1548-2015  ...

我说的是 检定规程 。 请你看看清楚再说话。
国家检定规程 与  地方检定规程或部门检定规程 ,是否应该并存 ?
发表于 2018-9-6 0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zp 于 2018-9-6 09:25 编辑

规版11楼的观点不正确啊,应该是过时的标准化法细则解释,国家鼓励严于国标的行业、地方、联盟标准的制订
标准化法细则.jpg 标准化法实施.jpg
发表于 2018-9-6 09: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07:31
请你仔细看看 国家检定规程  千分尺 中 有没有 包含 浙江省地方检定规程中的 ,尖头千分尺与薄片千分尺  ...

JJG(军工)77-2015直流稳压电源检定规程、JJF1597-016直流稳定电源校准规范,算不算呢?非强检项目,哪规定非要开检定证书,既然你动不动来句所谓判定生死,那是否可以判定“美丑”、“贵贱”。既然大家举的例子,你都不认同为并存。你在原贴规范与规程基础上,又新提国家规程与地方规程并存,你有见过并存2份内容及要求基本一致的吗,若有,请给出例子并报出规程号?你所见到的并存是怎么样的,或者怎么才算你说的“并存”,反正我没见过也理解不了你所描述的这种“外星人”?或你说的这种并存,压根就是伪命题。你总不能一直“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我”,那是无理取闹。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0: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woosize 发表于 2018-9-6 09:54
JJG(军工)77-2015直流稳压电源检定规程、JJF1597-016直流稳定电源校准规范,算不算呢?非强检项目,哪 ...

怎么?刚才 举例 千分尺的观点 靠不住了?改其他 例子了?
我说了是 校准规范 吗?
我一直在说 检定规程 好不好 ?
眼神不好就多看几遍,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1: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che-zp 发表于 2018-9-6 09:21
规版11楼的观点不正确啊,应该是过时的标准化法细则解释,国家鼓励严于国标的行业、地方、联盟标准的制订
...

一个是 产品 ,行业的标准,国家当然鼓励 严于 国标的 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一个是 判定 计量器具 合格与否 的 标准 ,
这完全不是一回事 ,
先把 检定 的定义 弄明白了再说吧
发表于 2018-9-6 12: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10:59
怎么?刚才 举例 千分尺的观点 靠不住了?改其他 例子了?
我说了是 校准规范 吗?
我一直在说 检定规程  ...

回去看自己帖,谁在规范与规程飘来飘去。现你说一直在说检定规程,OK,原贴有写国家规程与地方规程嘛?那你所见又是哪个国家规程与地方规程并存,让人有优先采用疑惑?按你理解并存的,若有,请给出规程号;若没有,本身就是伪命题。现别人无论举什么例子,你都不认可,跟你在说外星人是存在的,请别人举证不存在,有什么区别,到底是谁把一个话题强扯到另外一个话题,谁在断章取义,跟无理取闹有什么区别。动不动,扣什么大神,生死,要不要今天我跟你来谈谈什么叫美丑,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请问国家规程与地方规程并存,采用哪个更美?(望237358527 大神,不要再扯到别的话题上去)
发表于 2018-9-6 14: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27楼che-zp 老师的提示。我在11楼引用的《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确是现行2017版新标准化法的原文,没有问题。但引用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确是原版本的实施条例,新版本的实施条例未能查到,当前网上能够查得到仍然是旧版标准化法的实施条例,包括自称“最新”或标注时间2018年的均如此。
  如27楼所说,新版标准化法鼓励“严于国标的行业、地方、联盟标准的制订”,这个鼓励政策其实即便在旧版标准化法时代也是如此,只不过新标准化法以正式条文的形式明确化了。但“鼓励”的原则是“严于”国家标准,且只在本行业、本地方内有效,低于国标的必须废除,涉及本行业或本地区之外发生的纠纷,仍应按国家标准仲裁。
  另外,有人拿不出行业检定规程、地方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并存的例子,而习惯于拿军用标准与国家标准,军工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等之间关系的例子说明问题,但这种例子不适用于用来说明军工以外其它各行各业关于国标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不能证明同一种计量器具有了国家检定规程还允许地方或行业检定规程的存在。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6: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woosize 发表于 2018-9-6 12:07
回去看自己帖,谁在规范与规程飘来飘去。现你说一直在说检定规程,OK,原贴有写国家规程与地方规程嘛?那 ...

答非所问,不会再回复你的留言。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6: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9-6 14:42
  非常感谢27楼che-zp 老师的提示。我在11楼引用的《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确是现行2017版 ...

就算 军工部门检定规程 与 国家检定规程 同时存在,也是有问题的,现在国家鼓励 军工部门 开展对社会 计量器具的检定 ,必然会存在,同计量器具 出具2个完全不同的检定证书,甚至于完全不同的检定结论,这种矛盾迟早就暴露出来了,到时候又是 几个 政府 计量部门 相互踢皮球。
所以我的理解是 既然军工部门要对社会上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那么必须 使 国家检定规程与部门检定规程 统一起来,否则 必然会出现 计量纠纷。
发表于 2018-9-6 16: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16:31
就算 军工部门检定规程 与 国家检定规程 同时存在,也是有问题的,现在国家鼓励 军工部门 开展对社会 计 ...

军工计量技术机构接民品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肯定不能依据军工计量检定规程做合格与否的判定,应该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签合同或者接单之时应该与客户约定,无约定则以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者当地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如果有现行有效的当地地方检定规程)。
发表于 2018-9-6 18: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有人拿不出行业检定规程、地方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并存的例子,而习惯于拿军用标准与国家标准,军工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等之间关系的例子说明问题,但这种例子不适用于用来说明军工以外其它各行各业关于国标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不能证明同一种计量器具有了国家检定规程还允许地方或行业检定规程的存在。

32楼的“混九规”真像一只甩不掉的鼻涕虫,哪里有缝便要转进来搅局。以下是我刚刚在原主题中举证反驳这位“学术流氓”的截图,为让未浏览原主题的量友不被此无赖所忽悠误导,在此一并贴出。还是有请这位无缝不钻的鼻涕虫也一并为大家解释一下,1994121日之后,国家检定规程JJG7971992是不是与部门检定规程JJG(铁道)1411993并存。

1.png

2.png

发表于 2018-9-6 19: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9-5 20:55
军工计量技术机构接民品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肯定不能依据军工计量检定规程做合格与否的判定,应该依据国 ...

现在国家推行军民融合资源共享,国防科工局也公布了252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共享目录。对于民用领域,或者参与军品生产的民营企业有这方面的需求,是可以委托承检机构按国防军工行业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9-7 07: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9-6 19:46
现在国家推行军民融合资源共享,国防科工局也公布了252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共享目录。对于民用领域 ...

既然是 检定规程 ,应该由 法定计量机构 依据 检定规程 ,而不是让客户自行选择 。
发表于 2018-9-7 1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11:30
既然是 检定规程 ,应该由 法定计量机构 依据 检定规程 ,而不是让客户自行选择 。 ...

你搞错了,你那是指强检器具。非强检器具,客户的要求严于国标,哪里有错呢?

发表于 2018-9-7 10: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工计量所,某所长曾经说过军工计量的顶层法律等同于计量法而不是在计量法之下。所以军工计量自成一个体系。
发表于 2018-9-7 14:5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部门和行业的规程可以与国家规程并存,因为行业或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比国家规程要求高,但地方规程不应与国家规程并存。
发表于 2018-9-7 16: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出计量规程,地方规程默认作废
 楼主| 发表于 2018-9-7 16: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9-7 10:27
你搞错了,你那是指强检器具。非强检器具,客户的要求严于国标,哪里有错呢? ...

既然 是  军工部门 开展社会 检定工作,有什么理由 不可以 开展 强制检定 ?所以 , 还是会出现 我说情况的。
发表于 2018-9-7 16: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9-6 18:50
我个人觉得,部门和行业的规程可以与国家规程并存,因为行业或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比国家规程要求高,但地方规 ...

并存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技术要求的严苛程度不同仅仅是原因之一,也有可能是适用范围不同(如测量范围宽于国家标准,被检器具的类型多于国家标准)。总而言之,并存的原因肯定是国家标准不能完全覆盖地方标准。您说的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先有地方标准,然后再升版为国家标准。而我说的情况是,国家原有的规程/规范因长时间未能更新换版,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求的情况下,地方、行业、部门完全有可能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需要编制、发布、实施新的规程/规范。36楼的截图,并不一定仅仅说明这种现象只出现在行业或部门,地方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发表于 2018-9-7 17: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20:40
既然 是  军工部门 开展社会 检定工作,有什么理由 不可以 开展 强制检定 ?所以 , 还是会出现 我说情况 ...

强制检定,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也不可能随心所欲,由其任性向社会民营领域开展强制检定工作。他只是将自己的先进优质资源公示出来共享,当民营领域有这方面的需求,地方计量技术机构的能力又满足不了民营企业的需求时,是可以寻找能力可以满足企业需求的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并不是说要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主动去市场与地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抢饭吃,这样做岂不乱了套。

发表于 2018-9-8 13: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6 16:31
就算 军工部门检定规程 与 国家检定规程 同时存在,也是有问题的,现在国家鼓励 军工部门 开展对社会 计 ...

  你34楼的讲法是有道理的,我完全赞成。国家鼓励“军民融合”,军工部门开展对社会计量器具的检定 ,很可能同计量器具存在两个检定规程,而军工检定规程要求往往会高于国家检定规程。此时,军工系统内部仍应严格执行军工检定规程,对社会上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则应执行国家检定规程,否则将会发生计量纠纷,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正在报批的新计量法将设专门条款规定军民融合的问题。
  但军工以外的各行业检定规程和地方检定规程不能与国家检定规程并存,除非其受检计量器具与国家规程名称相同但结构原理并不同或测量范围大于国家规程。例如有人提出上世纪九十年代扭矩扳手有国家检定规程和铁道部检定规程并存现象,猛一看都是“扭矩扳手检定仪”检定规程,其实认真一点看,行业检定规程的名称还有定语“铁路”二字,“铁路扭矩扳手检定仪”原理结构都与国家规程的“扭矩扳手检定仪”不同,应属于不同品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不属于同一种计量器具国家与行业检定规程并存的现象。
发表于 2018-9-8 1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8-9-8 13:36 编辑

  另外,国家提出“军民融合”的理念,主要还是优质资源的共享,关键是如何用法律形式给予合理规定,根本不存在军工抢地方饭碗还是地方介入军工的问题。强制检定是法律的规定和要求,理所当然必须受法律约束。军工计量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检定服务是好事,但自当要遵守国家计量法律的规定,而不能以军工计量管理另有规定为由拒绝执行计量法甚至违背计量法。还是那句话,请不要用军工这个特殊行业的例子来证明或说明其它所有行业以及地方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之间的关系,这种证明与什么属于指鹿为马、张冠李戴,没有说服力。
发表于 2018-9-8 16: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9-7 20:50 编辑

例如有人提出上世纪九十年代扭矩扳手有国家检定规程和铁道部检定规程并存现象,猛一看都是“扭矩扳手检定仪”检定规程,其实认真一点看,行业检定规程的名称还有定语“铁路”二字,“铁路扭矩扳手检定仪”原理结构都与国家规程的“扭矩扳手检定仪”不同,应属于不同品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不属于同一种计量器具国家与行业检定规程并存的现象。

此“学术流氓”一直叫嚣拿不出行业、部门检定规程与国家检定规程并存的证据,现在拿出来了却又开始不举证编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屁话。仅仅看到部门检定规程上加了一个部门名称的定语,就断定与国家规程说的不是同种计量器具。此人连规程的内容看都没有看就妄加断言。请问有哪位见过扭矩扳子检定仪的铭牌上写着“铁路专用扭矩扳子检定仪”的?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学术流氓”自己不懂,却又要装着很懂的样子。无休无止没完没了的搅局,而且从来不举证。请问这位“学术流氓”,你是亲临铁路部门现场看过还是亲自动手检过啊?脸皮怎么这么厚啊,要反驳就拿出证据来,起码的辩论常识都不懂吗?

JJG7971992《扭矩扳子检定仪检定规程》原本就是由国防军工行业的计量检定规程升版而来。此“学术流氓”根本就不清楚该规程的历史由来,却又嘴贱难耐信口开河拍脑袋瞎编臆造。一副从不举证死不认错的“拧种”德性,在论坛混迹十年。除了招摇过市寻找新量友忽悠误导之外,没其他能耐。但凡与其他任何一位资深量友的深入技术讨论,不是东扯西绕就是答非所问,要么就是施展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节外生枝、正经歪念、胡编臆造、强词夺理、造谣栽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举证不演示等等等等的恶劣学风,来肆意挑衅辩论对手的学术尊严。现如今在本论坛多位资深量友的眼里,嫣然已沦为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奉劝广大新量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这位“学术流氓”的“热情”假象给忽悠得云里雾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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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到,铁路部门检定规程中只有最后一幅截图类型的(拉压传感器式)未包含在国家检定规程里,前面几种类型(包括未图示的扭矩传感器式)的扭矩扳子检定仪全部都包含在JJG7971992中。



补充内容 (2018-9-7 23:34):
更正:最后一句中的“扭矩传感器式扭矩扳子检定仪”已经在图1中了,实际没有给出图示的是“机械指针式扭矩扳子检定仪”。
发表于 2018-9-8 2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谩骂只能证明有的人道德品质低下,对技术讨论没有丝毫意义。骂人者自己去认真读一下两个检定规程对受检“检定仪”的详细描述吧,如果骂人者有本事,也请像JJG(铁道)141-93一样给出JJG797-92所描述的“检定仪”医疗机构示意图,再不然如果骂人者本事大直接指挥国家检定规程管理部门在JJG797-92的受检检定仪名称上也加上“铁路”,或强制铁道检定规程管理部门取消JJG(铁道)141-93的受检仪器名称取消“铁路”二字。
发表于 2018-9-8 2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9-8 03:02 编辑

你“学术流氓”一个,你以为你自己的品德很高尚啊。部门检定规程限部门内部使用,加个部门名称过分了吗?有错吗?国家标准需要加限定语吗?你不是万精油样样懂吗,怎么不亲自上铁路部门验证确认一下这两个规程的被校对象有什么区别,然后将证据晒出来进行反驳呀。“搅屎棍”不拿证据出来,没完没了的搅屎,是不是对技术讨论很有意义啊?纯粹一个十足的无赖,欠骂、找骂、招骂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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