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消费环境,国家拟出台新规强化电子计价秤监管。新规明确了生产、销售、维修及检定的最新标准与时间节点,重点提及 JJF2184—2025 与 JJG1204—2025 两项新规范的实施,并设定了 2027年1月8日 和 2030年1月8日 两个关键过渡期截止日。
- 适用对象: 最大秤量不大于100千克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
- 关键变化: 进口秤不再通过OIML证书互认换发型式批准;明确新旧规程交替时间表。
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的意见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强化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意见。本意见所指的电子计价秤是指最大秤量不大于100千克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
- 一、生产制造与进口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以销售为目的的电子计价秤应当取得符合 JJF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 要求的型式批准证书,并严格依照批准的型式制造和销售。
- 进口或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计价秤,市场监管部门不再通过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互认换发电子计价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二、销售与维修禁令
自 2027年1月8日 起:
- 销售者: 不得销售不符合 JJF2184—2025 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 维修者: 不得维修不符合 JJF2184—2025 要求的电子计价秤(按其他计量技术规范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除外)。
- 三、计量检定执行标准
- 新标准执行: 对于按 JJF2184—2025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计量检定应当执行 JJG120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
- 旧标准过渡期: 2027年1月8日前(按其他计量技术规范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为 2030年1月8日前),对于按其他计量技术规范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计量检定仍执行 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检定周期为1年。
- 四、公平秤管理
- 自 2027年1月8日 起,集贸市场用于公平复核的公平秤,应当依据 JJG 1204—2025 检定合格。
- 在过渡期前(2027年1月8日前或2030年1月8日前),按照 JJG539—2016 检定合格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使用者可使用至检定有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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