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概念] 测量扩展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检表最大允许误差的1/3?

 关闭 [复制链接]
路云 发表于 2017-8-25 0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24 04:01 编辑

a.png

手持木折尺卖布的布店也属计量技术机构?

275楼量友问得好!看某版主将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卖鱼虾、卖猪肉的店都应称其为“计量技术机构”呀?

国家正式发布的计量技术法规JJF1001-20114.2条“计量”的定义,从某版主嘴里出来却成了狭义的计量定义。偷梁换柱将4.3条“计量学”定义说成了广义的计量定义。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胡说八道,居然还敢如此厚皮老脸无休无止毫无顾忌的在此误导大家,论坛已经到了如此地步,某版主的特权也太大了吧。没有人管了是不是?参与本主题讨论的量友的观点几乎是一边倒,可某版主依然是我行我素,拒不认错。一不摆事实,二不讲道理,三不举证,四不正面回答量友的问题,五是胡编乱造肆意篡改标准原意,等等等等。既没有事实也没有理由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同时也提供不出对方错误的证据与事实,而且还要不停的东扯西绕、重三道四、偷换概念、节外生枝、答非所问。这就不是什么“和谐”、“文明”、“公平”、“各抒己见”、“表达不同观点”的问题了,而是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学术流氓”作风。说实话,论坛长此下去还怎么搞?因此,我再次强烈建议罢免某版主,将这种恶劣学风之恶习逐出论坛,还论坛于本来的面目,否则论坛将毁在这根“搅屎棍”手里。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02: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8-25 02:27 编辑

  问题提得不错,我们是有必要区分计量技术机构、产品销售机构、产品生产机构和其它社会服务机构。计量法制管理覆盖的是计量技术机构的资格确认,生产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生产企业,其它服务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修理服务,而计量技术机构范围相对就比较大,不仅仅是检定/校准机构,检测检验机构也在计量技术机构之列。
  手持木折尺卖布的布店是买布,是布匹的销售机构。从事检测检验的机构不是产品销售机构,计量技术机构指提供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等测量服务的机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但作为产品销售机构也应该像产品生产机构一样,有自己的计量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该检测机构或人员是其内部计量技术机构。虽然企业、商业单位的内部计量技术机构不属于“法制计量”管辖的“资格确认”范围,但如果其使用的计量器具属于贸易结算、安全监测、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范围,如果这种计量器具在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依照计量法必须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管理,必须依法强制送检,法定检定机构必须免费提供检定服务。强制检定的管理和机构从事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活动的资格确认都属于计量法制管理范畴,管理对象和管理方法则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谁是“搅屎棍”,大家看得清清楚楚。谁反对他的观点,他就会气急败坏地挖苦讽刺、竭尽全力打压,甚至不惜丢掉自己的人品在公众技术媒体上破口大骂。本人历来将那个路兄视为良师益友,视为计量界的精英,视为好友。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人不在精有容乃大,现在看来,这种人容不得一点观点的不同,算不上大家心中的精英。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8-25 08: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4 20:22
  本论坛规定“禁止恶意灌水、刷屏, 轻者关闭主题, 严重的禁言处理”,“禁止吵架、吵群架、诬蔑、人生攻 ...

你这次不是抛砖引玉而是抛玉引砖,别人是抛出砖去,引回玉来你,则是抛弃了脸面,引来了一堆的砖头
我说话向来比较刻薄,请不要介意。
路云 发表于 2017-8-25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24 15:40 编辑

半夜一两点编了一大堆屁话,谁规定的生产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生产企业,其它服务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修理服务啊?布匹销售、鸡鸭鱼肉销售难道不应用你所谓的“测量及其应用的科学”广义计量定义吗?按某版主的逻辑,是不是应该叫“计量销售机构”呀?这还不是“搅屎棍”是什么?谁规定了《检定/校准证书》、《检测报告》就不是产品啦?只不过是形式不同而已。某版主是不是又要搬一大堆歪理来狡辩呀?

谁是“搅屎棍”,大家看得清清楚楚。谁反对他的观点,他就会气急败坏地挖苦讽刺、竭尽全力打压,甚至不惜丢掉自己的人品在公众技术媒体上破口大骂。本人历来将那个路兄视为良师益友,视为计量界的精英,视为好友。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人不在精有容乃大,现在看来,这种人容不得一点观点的不同,算不上大家心中的精英。

本主题争论到现在,谁是“搅屎棍”,的确大家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勿需我多言。果真是谁反对我的观点,我就会气急败坏地挖苦讽刺、竭尽全力打压吗?除了某版主这位“学术流氓”之外,我挖苦谁讽刺谁打压谁啦?有事实依据吗?不要脸的东西,如此造谣诬陷挑拨离间,这还是人吗?奉劝某版主稍微识相一点,不要一意孤行表面上充当“文明居士”,实际技术讨论中除了忽悠初涉计量的量友外,上无时无刻不在深入讨论中与广大量友作哽。

xqbljc 发表于 2017-8-25 12: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276楼路云量友的强烈建议,撤掉某版主!呼吁论坛的最高管理者看清楚某版主胡搅蛮缠的恶劣学风给本论坛带来的极坏影响,认清其一贯性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误导公众的负面作用,揭开其“二品巡抚”卧底、挖本论坛墙角的丑陋真实面目,为给广大量友保留一个蓝天白云的计量平台,而顺应民意,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将祸害论坛的大毒瘤某版主清除掉!“否则论坛将毁在这根“搅屎棍”手里”的话,绝不是危言耸听!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16: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8-25 08:52
你这次不是抛砖引玉而是抛玉引砖,别人是抛出砖去,引回玉来你,则是抛弃了脸面,引来了一堆的砖头
我说 ...

  我不能说也不敢说我的观点就是玉,但至少是与其他人观点不同的另一种观点,正因为观点与有的人不同,也许损伤了当事人的专家面子而激怒了当事人,使其无言以对,为了阻止不同观点的发表就只有用大批的“砖头”砸来。从这点上看,我赞成你的说法。当然极个别的那个全国闻名的计量“专家”在本主题帖除了骂街,捣乱正常讨论,并无一个字的观点发表,砸来的连“砖头”都算不上,纯属是污言秽语的垃圾。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16: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25 11:18
半夜一两点编了一大堆屁话,谁规定的生产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生产企业,其它服务机构只覆盖计量器具的修理 ...

  看来有必要建议你去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学习一下行业的基本分类,了解一下什么是生产企业单位、什么是服务业单位、什么是销售业单位、什么是事业单位,等等。同时也建议你学习一下什么是产品,产品如何分类,《检定/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是产品,销售的布匹、鸡鸭鱼肉也是产品,按你的逻辑因为都是产品就可以将《检定/校准证书》、《检测报告》的提供与布匹、鸡鸭鱼肉的生产和销售划等号了,呵呵。这种划等号的方式和你骂的“学术流氓”有何区别?我不得不再次提醒你,学术讨论不是靠骂街就能解决问题的,以骂街为手段对待学术讨论,丧失了最起码的人品和道德底线,与你的身份极不相称。
xqbljc 发表于 2017-8-25 16: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意思出来啊?这脸皮可真厚,还“观点就是玉”呢?看清楚了,是“抛弃了脸面”。人之痞,则无敌!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16: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7-8-25 16:21
还好意思出来啊?这脸皮可真厚,还“观点就是玉”呢?看清楚了,是“抛弃了脸面”。人之痞,则 ...

  说实话,科技界的前辈们为了真理,性命都可抛,“抛弃了脸面”又算什么?一个人如果连遭人骂都怕,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论永远不能打破,生命进化论永远不会诞生,科学技术就会永远停滞不前。像你这种在本主题帖没有一字一句技术观点,只会骂街,只会捣乱的人,脸皮厚不厚呢?不正是你所说的“人之痞,则无敌!”吗?你那个“不将谩骂进行到底死不罢休”的豪言壮语,仍然在论坛里震耳欲聋,你是不是看到了感召其他人也走上你那骂街之路而兴高采烈了呢?我告诉你,不要高兴太早了,即便有的人有骂街不良嗜好,迟早也会认识到错误而加以改正,真正像你这样骂了近十年还要骂一辈子,以骂街为生的人,只是你这种极个别人。
战斧 发表于 2017-8-25 17: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斧 于 2017-8-25 17:36 编辑

个人认为主要是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要小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其它的不确定度在规程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影响不大。这个要求主要是用来规定你的标准器,如果精度太低,不确定度过大影响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xqbljc 发表于 2017-8-25 18: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弃了脸面又算什么”,这“震耳欲聋”的“学术流氓”叫嚣,也就只能由不要脸不要皮的老琉球嘴里吐的出来!

        编造出“不将谩骂进行到底死不罢休”弥天大谎的老琉球,你敢把帖子原文图片发上来让大家见识一下吗?一个七十余的老不正经,一个说实话脸红的“下里巴人”,竟然堕落到了靠编造谎言混迹论坛的“下作”地步,自我了结了吧!靖国神社给你留好了排位。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19: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完全赞同285楼的观点,主要是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要小于被检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这也是许多检定规程对JJF1094关于U95/MPE≤1/3的具体落实,是对U95/MPE≤1/3的一种近似和简化。
  另外286楼并无丝毫参加技术讨论的想法,除了骂街还是骂街,这种人品的帖子不值得本人的回复,就恕本人不予理睬了。
ydqyp 发表于 2017-8-25 19: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路云量友罢免某版主的合理建议,如果论坛的最高管理者依旧无视大家的正义要求,不能顺应民意,我们将永久性的退出论坛,没人屑于陪同一个学风极其恶劣的为老不尊之人消磨时光。
路云 发表于 2017-8-25 20: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4 20:21
  看来有必要建议你去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学习一下行业的基本分类,了解一下什么是生产企业单位、什么是服 ...

你插了两根鸡毛,注了一针鸡血,就以为自己是凤凰啦?你比国家工商局长的智商都“高”,怎么没让你混上个工商局长当当啊?你以为你是百科全书样样精通啊,充其量也就一副贴不死人的狗皮膏药到处兜售,一盒山寨万精油处处涂抹。273楼ydqyp量友说的“什么万能的啊?混世版主万金油吧!”真可谓是一针见血千真万确。

你不什么都懂吗?你先给大家说说,什么叫“产品”?产品是如何分类的?你好意思让我先说吗?一贯不举证的牛逼无赖,处处想为别人治痔疮,我今天倒要看看你屁眼上是不是满是血。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22: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遗憾,如果289楼的主人也把骂街当成自己的家常便饭,每帖必骂,恕本人与这种不知自己“屁眼上是不是满是血”的人拒绝打交道,本人只参加技术讨论,拒绝骂街打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5 22: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永久性的退出论坛”威胁不了谁,也恐吓不了谁。本论坛进出自由,可以就计量技术问题发表任何观点,但坚决反对骂街,“禁止吵架、吵群架、诬蔑、人生攻击, 一经发现立刻严肃处理”,热烈欢送有骂街嗜好,视谩骂为自己生命的人“永久性的退出论坛”。
路云 发表于 2017-8-26 0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282楼给我提了一大堆建议,让我去学习工商管理基础知识,且不说编这些段子是否与主题相关,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不懂工商管理,他懂。289楼要他回答何谓“产品”?产品如何分类?某版主跟帖到是非常迫不及待,可回答了吗?290楼和291楼无非是编了两帖没有一个字技术含量的帖子出来灌水。口口声声只参加技术讨论,大家可以倒阅本主题的讨论,谁又能找到某版主有多少帖是真正谈技术的,与哪几位量友的讨论不是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能够持续深入下去的。“处处想为别人治痔疮,我今天倒要看看你屁眼上是不是满是血”这么形象的比喻也叫“骂街”?有能耐就证明自己屁眼是干净的不就完啦。没有能耐回答就趁早闭嘴滚远一点,也就不会出现某版主所谓的“骂街”现象了。既然某版主给脸不要脸,既谈不出丝毫技术,又要不停的插嘴,那就是只能解释为喜招好挨骂,欠骂难忍,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不成全某版主他会夜不能寐寝食难安,还真是对不住他。本主题除了我看得起某版主才陪他在这里耗,某版主还真把自己当盘菜啦,某版主说出来听听,有哪几位量友愿意跟你“技术讨论”的?自臭不觉,知耻吧!

本论坛进出自由,可以就计量技术问题发表任何观点,但坚决反对骂街,“禁止吵架、吵群架、诬蔑、人生攻击, 一经发现立刻严肃处理”,热烈欢送有骂街嗜好,视谩骂为自己生命的人“永久性的退出论坛”。

作为一版之主的某版主想用这种语气来要挟广大量友是不是?对恶劣学风却只字不提,不需要处理任其盛行是不是?整个论坛从未见过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版主,想要跟广大量友PK是不是?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26 12: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8-26 12:38 编辑

  我再次重申我的观点:本论坛是计量技术讨论的平台,每个人都有权参加和不参加,来去自由,每个人都有在本论坛平等发表个人计量技术观点的权力,无论对错,无论专家级的帖子还是菜鸟级的帖子,一律欢迎畅所欲言。恶劣学风来自于谩骂,大胆发表不同观点属于正常学风,各种不同观点在同一个平台上畅所欲言,相互平等和友好的切磋、探讨,应该得到欢迎和鼓励。以“永久性的退出论坛”威胁不了谁,也恐吓不了谁,以谩骂的形式试图堵塞不同声音是徒劳的,也阻挡不了每个人的发言。邪气永远压不住正气,计量论坛中个别人的“骂街”恶习是该有所收敛了。骂街的嗜好超出了做人的底线,为任何媒体所不齿,任何媒体也都将骂街现象列入被谴责和禁止的行为,因此本论坛并不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本论坛规定:“禁止吵架、吵群架、诬蔑、人生攻击,一经发现立刻严肃处理”完全正确。
chuxp 发表于 2017-8-26 13: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明你打算“热烈欢送”谁?作为版主这样威胁量友恐怕是空前绝后的了!

    来到这里的量友,大家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这很正常,有时技术观点不一致是在所难免的,大家和谐讨论,看看帖子总数和参与跟帖回复的总数量,说明网站管理有序,也说明量友们素质较高,大家和谐相处,互相帮助,求同存异,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应该说那么多年了,在这里很难见到量友相互间激烈对抗的情形。近来几个帖子上产生了矛盾甚至可以说是某种程度的“冲突”,说到产生冲突的原因,我觉得大多数人心里都十分清楚。

    你规矩湾嘴上反反复复的强调“平等和友好的探讨”,你也许过去,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你对参与讨论的另一方并不友好,经常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去激怒对方。激怒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歪曲甚至篡改对方的原话;偷换对方的概念;明显的,没有任何掩饰的转移话题;明明自己刚说过的观点,随后就否认,等等,导致大家经常指责你的学术风气,讨论一旦深入了,就不禁让人开始怀疑你参与讨论问题的诚意。你曾经说过,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么,你现在凭良心说一句,你与对方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都是对方的责任吗?
      总是抱怨别人不文明不友好,从来也不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大家简单的看一下子就清楚了,与你冲突的量友们骂过别人没有?他们之间对骂过吗?其他版主和量友之间,有过这种冲突吗?你曾经有过哪怕一丝一毫的检讨自己吗?
     我想,假如你依旧以现在这个姿态参与论坛讨论,继续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了。
路云 发表于 2017-8-26 14: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25 18:33 编辑

我也再次重申我的观点:本论坛是计量技术讨论的平台,每个人都有权参加和不参加,来去自由,每个人都有在本论坛平等发表个人计量技术观点的权力,无论对错,无论专家级的帖子还是菜鸟级的帖子,一律欢迎畅所欲言。所谓的“谩骂”的根源来自于恶劣学风,没有恶劣学风就不可能有谩骂。大胆发表不同观点属于正常学风,各种不同观点在同一个平台上畅所欲言,相互平等和友好的切磋、探讨,应该得到欢迎和鼓励。对东扯西绕、答非所问、偷换概念、断章取义、正经歪念、信口开河、节外生枝、造谣诬陷、胡搅蛮缠、要演示不演示、要举证不举证的不平等交流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对恶劣学风的施行者就是应当口诛笔伐,将其逐出论坛。以还论坛其应有的形象与声誉。邪气永远压不住正气,计量论坛中唯一一个“学术流氓”其恶习是该有所收敛了。对人的尊严的挑衅已经超出了常人忍耐的底线,为任何媒体所不齿,任何媒体也都将这种恶劣学术作风列为谴责和禁止的行为,因此本论坛并不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但坚决反对上述红字部分所列的恶劣学术作风。本论坛规定:“禁止吵架、吵群架、诬蔑、人生攻击,一经发现立刻严肃处理”完全正确,对上述红字部分的恶劣学风的施行者更是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这种恶劣行为的口诛笔伐应当大力点赞。

本主题讨论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再次证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不要指望这种所谓的“谩骂”会有所收敛,只要这位“学术流氓”一天不收敛,这股洪流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某版主的“检验检测机构也是计量技术机构”的观点,是一彻头彻尾的谬论。因为没有一个人支持这一观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观点的正确。某版主自己就是一不懂装懂的牛逼无赖,居然好意思劝别人去学工商管理基础知识。我现在已经是第三次问某版主什么叫“产品”?产品是如何分类的?大家看看某版主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发表不同观点,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平等的技术交流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5 23: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