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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fs690716653

[概念] 测量扩展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检表最大允许误差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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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08: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4 12:43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4 04:42
  1.明明是“最大允许极限值”,却“发明”出一个“最大允许误差MPEV”。是谁“放屁”,还是自己去查一 ...

1、“MPEV”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英文缩写,这还用得着你来宣传吗。自己爬上113楼去看看你自己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吧:“均匀性引入的不确定分量同样也要用均匀性的MPEV”。我说“均匀性是最大允许极限值,而不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MPEV”难道错了吗?均匀性可以称为“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MPEV”吗?你打什么哈哈呀?你这不是放屁是什么?

2、只要你认可因此报批的是证明检测方法满足检定项目要求的证据,而不是某一个测量结果是不是满足要求,一个测量结果满足要求很可能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不能作为报批的证据。这句话才叫说到了点上就行了,JJF1033所评定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选了一台合格的、示值重复性最差的被校对象评出来的结果吗。

3、看看下面的证据吧,这才叫JJF1094关于U95≤(1/3)MPEV要求的具体落实。从来不举证,信口开河满嘴跑火车,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技术呀?

a.png

4、一个不懂CNAS,连CMC的定义都拎不清,什么叫“最佳仪器”也弄不清的人,以往历史讨论中晒出的那么多有关“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和“最佳仪器”的证据不去看,从来不会虚心接受他人的观点和建议,又拿不出站得住脚的理由和证据,抱着一副“猪脑”在此瞎搅。排除了不合格仪器,剩下的就都是“最佳仪器”啦?评定CMC所选择的“最佳仪器”与JJF1033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所选择的“合格的最差仪器”,估计全论坛也只有你这副“猪脑”才会认为是同样的东西。还“常识的正确性”,你“常识”个鸟啊。

发表于 2017-8-5 15: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5 08:41
1、“MPEV”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英文缩写,这还用得着你来宣传吗。自己爬上113楼去看看你自己的原 ...

  1、知道“MPEV”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英文缩写这就够了。均匀性也是一种误差,均匀性是某些实物量具(包括标准物质)所具有的计量特性,既然是实物量具类测量设备的一种计量特性,人们就会对此提出控制要求,也就是提出计量要求,这个计量要求的全称可称为某某量具或标准物质的“最大允许均匀性误差绝对值”,因为均匀性的近似方法使其恒为正值,所以“绝对值”一词也可以省略,均匀性本身就是误差,“误差”一词也可以省略,我们平时简称“最大允许均匀性误差绝对值”为“均匀性最大允许值”,“最大允许值”在这里的含义就是MPEV。因此“均匀性引入的不确定分量同样也要用均匀性的MPEV”。
  2、你认可了报批的是证明检测方法满足检定项目要求的证据,而不是某一个测量结果是不是满足要求,一个测量结果满足要求很可能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不能作为报批的证据。“这句话才叫说到了点上就行了”,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异议了。但JJF1033所评定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它要求“选了一台合格的”被测对象进行重复性试验,就代表了常见被测对象进行检定的实际情况。我再强调一下,测量设备没有重复性,重复性是测量过程的重复或测量结果的重复,所谓“示值重复性”是示值变动性,重复性要用实验标准差表述,示值变动性要用最大示值与最小示值之差表述,重复性属于测量过程,示值变动性属于测量设备,请不要将两个概念相混淆。被校对象的示值变动性是被检对象的质量问题,决定着被测对象的合格性,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则直接就是测量方法可信性的一部分,决定着测得值或测量方案的可信性。
  3、感谢你列举例证证明我说的“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被检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是对JJF1094关于U95≤(1/3)MPEV要求的具体落实的说法。在扭矩扳子检定仪检定规程中没有检定仪的不确定度规定,有的只是检定仪的“准确度级别与技术指标”,只要用检定仪的准确度等级查出其技术指标“示值相对误差”(即检定仪的MPEV),用这个MPEV近似替代扭矩扳子检定规程提出的“标准设备的扩展不确定度(k=2)”,满足了规定的1/3原则,也就是满足了JJF1094关于U95≤(1/3)MPEV要求。
  4、我承认我在各方面都一知半解,因此我才需要积极发言讲述我的理解和看法,以求在讨论中获得进步。但现在看来,可以肯定的说在CNAS认可的知识方面你并不比我高明,连CMC的定义真实含义你也并没拎清。在评判一个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时,只有在现有状态的最差情况下它仍能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才能确保它以后的检测活动处于正常。以计量标准而言,这一次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小,CMC可能被通过,下次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大,CMC就不一定能通过。只有在计量标准最差(处于合格状态的误差极限)时,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仍满足要求,这才是CNAS认可时要关注的。我希望文明进行技术讨论,不赞成骂街,既然你提到“鸟”提到“猪脑”,那么你是不是一副“猪脑”没必要在这里评轮,在你看来,这种“常识的正确性”真的是“常识”个鸟啊?但搞计量工作如果连这个“鸟”都看不清,那就实在是悲哀了。
发表于 2017-8-5 23: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4 19:09
  1、知道“MPEV”是“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英文缩写这就够了。均匀性也是一种误差,均匀性是某些实 ...

通篇都是屁话,根本不值一驳。在此之前你什么时候承认过你一知半解呀?一贯以墨索里尼自居永远有理死不认错,怎么个“以求在讨论中获得进步”法子呀?不要脸的东西。

但现在看来,可以肯定的说在CNAS认可的知识方面你并不比我高明,连CMC的定义真实含义你也并没拎清。

你有什么证据举出来呀?不要脸的东西。你一个从未涉足过CNAS的计量界混混,有什么资历来对CNAS的技术说三道四呀?我再差也至少受过CNAS的官方培训、从事过CNAS认可申请、编写过实验室的程序文件、经历过实验室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亲身接受过CNAS的复评审与监督评审,少说也有近二十年时间了吧。对CNAS的认可知识、CNAS的认可准则、规则、指南等技术标准的了解和理解的程度,尽管达不到专家的水准,但再差也不至于差到你这种臭水平吧。不知羞耻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我在此声明,对于与其他量友的技术讨论,我从来不会以这种口吻表达。也只有对你这种喜招好挨骂欲望极强的人,才会以这种方式成全你那极度的欲望。否则的话,你左手的“狗皮膏药”找不到地方贴,右手的“万精油”没地方抹,挥舞着“搅屎棍”犹如毒瘾发作浑身不自在。这不免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热炒的太极大师雷雷,被被徐晓东10秒KO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仍然嘴硬,招来网上一边倒的骂声。强烈建议你去百度一下这则网曝的新闻及评论,去看看这位“太极大师”被网友骂成什么样子了,去看看骂帖的点赞率有多高。你可以与这位“太极大师”雷雷结为把兄弟了,有能耐上那儿去帮你的把兄弟一把,回帖劝广大网友不要骂街,要“和谐”相处,要允许这位不要脸的“太极大师”继续在社会上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7-8-6 02: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5 23:51
通篇都是屁话,根本不值一驳。在此之前你什么时候承认过你一知半解呀?一贯以墨索里尼自居永远有理死不认 ...

  我的技术观点说不说是我的事,同不同意,驳不驳是你的自由,对于我们谁说的是“屁话”这种无聊的话题我不参加讨论。
  怎么个“以求在讨论中获得进步”是每个人的途径,但我可以告诉你谩骂、挖苦讽刺、堵塞言路是达不到“以求在讨论中获得进步”的。在你看来是“不要脸的东西”,恰恰可能是你最缺乏优良学风。其实自认为自己搞清楚的,可能恰恰是自己最不清楚的区域。
  恕我直言,你的最大问题就在你楼上说的“一个从未涉足过CNAS的计量界混混,有什么资历来对CNAS的技术说三道四呀?我再差也至少受过CNAS的官方培训、从事过CNAS认可申请、……、亲身接受过CNAS的复评审与监督评审,少说也有近二十年时间了吧。”这句话,这句话把你的思想暴露得淋漓至尽。一个人不要太清高,不要太瞧不起人,把别人视为“混混”,天下唯我独尊的风格将扼杀自己的进步,对科技发展也极其不利。多听听反面意见,哪怕是外行的意见,有利无弊。一个真正的科技大家,遇到与己意见不同的人,绝不会骂别人“不知羞耻给脸不要脸的东西”。骂这句话的人往往是出自别人的意见与己不同,危及到自己的权威性和颜面的考虑,发至内心的震怒而开口骂人。我的确不希望看到我们的资深计量同行变得如此。好了,这些话并不适合于技术论坛,完全是因你楼上的话而发,我们还是回归技术问题讨论吧。
发表于 2017-8-6 07: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5 06:03
  我的技术观点说不说是我的事,同不同意,驳不驳是你的自由,对于我们谁说的是“屁话”这种无聊的话题 ...

还好意思说“回归技术问题讨论吧”,我128楼让你举证你喉咙生疮啦?你说这么一大堆,哪一句又跟技术沾上了边呀?是不是要向大家表白,你才是一个“真正的科技大家”呀?

听不进不同意见,到底是说谁呢?去本论坛的搜索页百度一下你我参与的主题讨论帖吧,到底谁被人戳脊梁骨多,不需要我来手把手教你吧。我听不进谁的意见你列几位出来给我看看,要不要我列几位“听不进”你的意见的量友出来给你看看?最不要脸、最不识相、给脸不要脸、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本论坛除了你这位空前绝后的活宝级人物外,还能有谁呀?你嫣然已成为了本论坛的名副其实的“太极大师”规矩雷了。

发表于 2017-8-6 21: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6 07:00
还好意思说“回归技术问题讨论吧”,我128楼让你举证你喉咙生疮啦?你说这么一大堆,哪一句又跟技术沾上 ...

  我在129楼已经说明白了,129楼“这些话并不适合于技术论坛,完全是因你楼上的话而发”。如果你对我的劝告怀有敌意,想继续骂下去,我也没有办法,因为嘴巴长在你的身上,由你的思想指挥,反映的是你的道德品质,你的语言典范。
  你喜欢拉人下水让人家也支持骂人行为,同样也是你的个人行为,别人愿不愿意加入你的骂人队伍是人家的行为,这些都与本人无关,因此本人对你130楼这些问题的询问不作任何任何回应。
  “最不要脸、最不识相、给脸不要脸、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到底是谁,不是技术论坛该讨论的问题,有人在技术讨论中听不进不同意见,对此骂街问题却兴趣盎然,最好到讨论谩骂技术的论坛中去展现水平。听得进不同意见就不会对不同意见采取挖苦讽刺好谩骂的手法了,但听得进不同意见也不等于完全赞同不同意见,而是以平等、友好和耐心的态度参加讨论,诚心诚意各抒己见,互相切磋。自己明明不赞成对方观点却不讲原则违心地赞同,并不代表他对持不同观点的人尊重。
发表于 2017-8-7 00: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6 01:51
  我在129楼已经说明白了,129楼“这些话并不适合于技术论坛,完全是因你楼上的话而发”。如果你对我的 ...

你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你的这番表白最好上“太极大师”雷雷的热评里去发表,那才叫有能耐,光在在这里啊Q有个鸟用啊。本论坛不欢迎你这位“太极大师”规矩雷,若能就此从大家眼皮底下消失,我估计大家会齐声高诵毛泽东的七律“送瘟神”。

本主题讨论到现在,有时间有兴趣的量友可以从头逐帖浏览,就可看到谁才是遭人唾弃、不受欢迎、厚皮老脸、没羞没臊、东扯西绕、答非所问、偷换概念、断章取义、无中生有、节外生枝、正经歪念、信口开河、胡搅蛮缠的“学术流氓”了。量友的感受和反应是最公平的,相信参与本主题讨论的量友的声音,都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与写照。有人喜招骂,也有人好挨骂,你可是喜好双全啊,不成全你对于你我双方来说,都可谓是一种煎熬,非病也折寿。不如就此释放,也算是达到了另一种“和谐双赢”之功效,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 2017-8-7 01: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8-7 01:32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8-7 00:13
你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你的这番表白最好上“太极大师”雷雷的热评里去发表,那才叫有能耐,光 ...


  我的确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因为谩骂为我国传统文化所批判,为中国人所不齿。作为一个计量界的老兵有责任指出计量界极少数人存在着的这个低级下作的不良作风,特别是穿着周吴郑王戴着冠冕堂皇帽子的知名人士更不该染上这种以骂街为荣,以骂街为乐,以骂街释放自己的怨恨的不良作风,并将此不良作风带入计量技术领域的交流平台进行扩散。骂街者的强盗逻辑历来就是“有人喜招骂,也有人好挨骂”,堂而皇之地为其谩骂恶习寻找“正当”理由。
  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不会参与你的谩骂,也不会与你对骂,我视骂街行为为跳梁小丑。历史证明只有那些以骂街为生的人才终日受到煎熬,心理产生扭曲,非病也折寿。认为侮辱别人可以满足自己的快乐,“不如就此释放”,其实最不快乐的恰恰是天天骂街的人。我认为你在谩骂的道路上已经越滑越远,越陷越深,本论坛闻名全世界的骂街专家已经在向你招手,我不得不以一个同行的身份再次劝你终止谩骂行为,回归到你过去的正面形象。
发表于 2017-8-7 1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2 21:38
完全是两码事。尽管都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但JJF1033建标报告中所评定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

赞同你的看法,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核查不合格只说重新评定技术报告中的不确定度,也未说明是否需要重新考核,让人感觉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作用。
发表于 2017-8-7 10: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7 01:29
  我的确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因为谩骂为我国传统文化所批判,为中国人所不齿。作为一个计量 ...

其实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没有绝对化的固定方法,但是有一点,最后的验证环节是一定要能通过的,所以不必去纠结一些不显著的分量,未知的,不显著的分量可以先不考虑,只要最终验证能通过,说明这个评定方法就是可以使用的。
发表于 2017-8-7 14: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上面6页量友的讨论,对于楼主的疑问(本人有同问),心中已有自己的答案,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7-8-7 15: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6 05:29
  我的确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因为谩骂为我国传统文化所批判,为中国人所不齿。作为一个计量 ...

你所参与的讨论帖都摆在那里,广大量友心里自有一把尺。我与其他量友的沟通,也没听谁说我在“骂街”呀,唯独与你这位“活宝”交流才会如此,这也不是我一人之感受。现在看来,你所指的“骂街”者有好几位,其中不乏资深人士,但被“骂”者却都是同一位,就是你这位空前绝后的活宝级“学术流氓”。

说起“骂街”者就重三道四眉飞色舞的“极少”、“极少”,谈及被“骂”者到底是“极什么”却只字不提。我的形象让广大量友去评价,用不着你来操心。你有这份闲心还是先面壁思过,考虑一下你自己的形象吧。我更有责任来揭露计量界极少极少极少,也许是空前绝后的活宝级“学术流氓”的恶劣学风。既然你觉得比我活得自在,那就继续做你的“学术无赖”好了,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别人招不招手关你屁事呀,你已成了本论坛的“太极大师”规矩雷,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发表于 2017-8-7 2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7 15:12
你所参与的讨论帖都摆在那里,广大量友心里自有一把尺。我与其他量友的沟通,也没听谁说我在“骂街”呀, ...

  每个人所参与的讨论帖都摆在那里,广大量友心里自有一把尺。我认为在技术论坛上不该骂街,在技术论坛上指名道姓指出极个别或极少数骂街者是谁,就更不适宜。我只能告诉你我绝不会加入骂街者大合唱,更不会与骂街者对骂,也不会指名道姓谁是骂街者,都是成年人了,还是每个人自我比对吧。如果明白骂街者和被骂者的道德品质和形象,自有广大量友去评价,用不着对方操心,那就太好了。你认为骂街行为是技术讨论的“语言典范”,正常发表个人观点是“空前绝后的活宝级学术流氓的恶劣学风”,你的这种观点本人不加评价,就放在这里让它晒晒太阳吧。
发表于 2017-8-7 22: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7 02:51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7 02:37
  每个人所参与的讨论帖都摆在那里,广大量友心里自有一把尺。我认为在技术论坛上不该骂街,在技术论坛 ...

没错,闲话少说,就让它晒吧,你我都舒坦。

发表于 2017-8-7 23: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8-7 10:54
其实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没有绝对化的固定方法,但是有一点,最后的验证环节是一定要能通过的,所以不必去纠 ...

  “其实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没有绝对化的固定方法,但是有一点,最后的验证环节是一定要能通过的,所以不必去纠结一些不显著的分量,未知的,不显著的分量可以先不考虑,只要最终验证能通过,说明这个评定方法就是可以使用的。”你说的这个观点我太赞成了。
  GB/T19022的7.3.1条在讲“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时讲到:“GUM中给出了用于合成不确定度要素及提供结果时所涉及的概念和所用的方法。也可使用其它形成文件的和可接受的方法”,“有可能某些测量不确定度分量与其它分量比较起来是较小的,从技术或经济方面来说仔细地确定它们是不可取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当记录这种决定和其理由”,“为确定和记录测量不确定度所做的努力应当与测量结果对组织的最终产品的质量的重要性相匹配”,正是你所说的意思。
  检定规程没有用JJF1094给出的U95≤(1/3)MPEV,而使用了“计量标准的MPEV≤(1/3)被检仪器的MPEV”,也是对上述不确定度评定原则的具体应用,考虑到了“不必去纠结一些不显著的分量”和“为评定不确定度所做的努力与测量结果对组织的最终产品的质量的重要性相匹配”,而使用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1/3)MPEV替代U95≤(1/3)MPEV,粗略判定所选择的校准方法是否可信。
发表于 2017-8-7 2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8-7 10:48
赞同你的看法,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核查不合格只说重新评定技 ...

  在“核查”的对象方面,我赞成“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的观点,因此JJF1033及所有的计量技术规范都尽量避免提及“重复性的核查”或“核查重复性”。所谓核查,核查的对象一定是“稳定性”,一定与时间有关而与重复测量次数关系不大。核查结果不能用来评判被核查计量标准是否合格,只用来评判该计量标准的特性是否随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变化。原来核查数据很小,现在核查也很小,稳定性核查结论合格。原来核查数据非常大(比如说比合格数据大许多倍),现在核查仍然非常大,稳定性核查仍然合格,核查数据变成被核查对象合格的判定数据了,核查最终结论就必须判定核查不通过。
发表于 2017-8-8 10: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85166790 于 2017-8-8 10:32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7 23:22
  在“核查”的对象方面,我赞成“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的观 ...


稳定性核查,也有很大问题,最主要的情况就是稳定的核查标准常常是不存在的,其次判定方法也不科学,稳定性考核不合格的后续处理方法也未明确。其实由于1069本身就有“期间核查”的要求,而且某些检定规程也对仪器由稳定性检查的项目,所以1033这个“稳定性”考核其实可以取消。
发表于 2017-8-8 12: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8-7 16: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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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谓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看看某版主在本主题是怎么给我回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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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看某版主在量友“吴下阿蒙”的“不确定度评定中的重复性问题”主题讨论帖中又是怎么回复量友(包括我本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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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了没有,某版主在另一个主题讨论中双手双脚都举起,自始至终都在为JJF1033点赞。我昨天说“JJF1033此举是吃饱了撑着”,某版主就认为是大错特错,今天285166790量友说“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实际上是赞同我的观点)”,某版主却又来了个“完全赞同”。按照某版主今天的“变脸”说法,JJF(军工)3GJB2749A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都是多此一举了。同样一句话或一个观点,从我嘴里说出来某版主总要跳出来抬杠挑骨头,横竖都有错。但从另一量友口中说出来很有可能就是相反的效果。某版主无时无刻不在本论坛采用这种低级下三烂的卑劣伎俩“抬杠”、“搅屎”,真是一个十足的“牛逼”、“无赖”、“学术流氓”。



发表于 2017-8-8 23: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8-8 10:30
稳定性核查,也有很大问题,最主要的情况就是稳定的核查标准常常是不存在的,其次判定方法也不科学,稳定 ...

  在稳定性考核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很正常,如果观点一致也就用不着讨论了。你的说法肯定有你的道理,我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你的观点。
  作为计量标准,上级的检定是为了确定该计量标准是否合格,为了确保其溯源性,而这种检定需要投入外部成本,需要付费的,因此只能进行周期检定。不可能频繁进行检定。期间核查是为了实验室自身为了确保计量标准的值不发生变化而开展的质量活动。因此我认为计量检定和期间核查是对计量标准的两种不同参数的质量控制活动,都应该进行。但期间核查的频度应根据计量标准的实际情况确定,当经过若干个检定周期的核查发现稳定性很好的(稳定性不能容忍的发生时间间隔长于或等于检定周期时),周期检定也就同时确保了其稳定性,可以免于期间核查。
发表于 2017-8-9 00: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8 12:13
真可谓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看看某版主在本主题是怎么给我回复的吧:再来看看某版主在量友“吴下阿蒙 ...

  我还是那句话,技术讨论不要骂人,如果你实在改不了骂人的陋习了,在你骂人的时候还是认认真真看看你骂人的依据弄明白了没有,否则你骂人的这些话(低级下三烂的卑劣伎俩“抬杠”、“搅屎”,真是一个十足的“牛逼”、“无赖”、“学术流氓”)就会应到你自己头上。
  141楼说,我赞成“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检定结果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的观点,是针对“核查对象”而言的,“重复性”是不能“核查”的,要“核查”的对象是“稳定性”。
  107楼说“同样我也可以发表赞同JJF1033的这个‘取代’站在计量学这个科学的立场上看太对了,与JJF1001-2011的术语定义的更改相配套、相适应,在科学上不再自相矛盾,这是新规范的一个进步。”难道107楼与141楼说的是同一件事吗?107楼是批驳105楼“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取代‘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来对计量标准进行考核本身就不合理”这句话。既然计量标准没有重复性,计量结果才有重复性,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取代“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来对计量标准进行考核就是必要的和就合理的了。这里面只涉及重复性属于计量标准还是属于校准结果,根本就没有提及稳定性的事。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凭你的智力不应该分不清我是在说同一件事还是在说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吧?
  我“在另一个主题讨论中双手双脚都举起,自始至终都在为JJF1033点赞”,我点赞的是什么你搞明白没有?你昨天说“JJF1033此举是吃饱了撑着”,我认为你是大错特错了,你看清楚“大错特错”指的是什么错了吗?我“完全赞同”285166790量友说的话还在140楼摆着,你仔细看看我赞成的是什么。看来我有必要再给你强调一下,我赞成的是“对……的重复性核查,完全是多此一举”这句话,因为重复性不能核查只能实验,核查的对象是稳定性。
发表于 2017-8-9 08: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7 00:13
你对劝“骂”的兴趣如此热衷执着,你的这番表白最好上“太极大师”雷雷的热评里去发表,那才叫有能耐,光 ...

路云老师你过份了,学术讨论本来就是百家争鸣的,非得同意你才是对的?更犯不着开始脏话连篇吧!!!!!!!!
发表于 2017-8-9 13: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8-8 04:39
  我还是那句话,技术讨论不要骂人,如果你实在改不了骂人的陋习了,在你骂人的时候还是认认真真看看你 ...

到现在为止,仍然是在这里狡辩。JJF1033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重复性不能核查”呀?哪一条哪一款又规定了“只有稳定性需要核查”呀?请你截图举证晒给大家看看。

重复性1.png

稳定性1.png

从以上的条款表述不难理解,无论是重复性还是稳定性,都需要考核(或者叫“核查”),唯一的区别就是重复性考核的方法只有一种(试验),而稳定性考核的方法则有多种。到底是我没搞清楚,还是你在这里瞎扯淡呀?重复性考核的唯一方法一会儿说“改得太对了”、“代表了常见被测对象检定的实际情况”、“更切合与检定结果重复性试验的实际情况”、“用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取代测量标准的重复性是必然的”,一会儿又说“这种重复性试验是多此一举”,你不觉得自相矛盾吗?到底是要做重复性试验还是不要做呀?我就料到你下一步会嚼舌头说“核查是多此一举,重复性试验是必须要做的”。这不是屁话吗?做重复性试验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考核(或核查)吗?要不每年做一次干什么?吃饱了撑着呀。

发表于 2017-8-9 13: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 发表于 2017-8-8 12:36
路云老师你过份了,学术讨论本来就是百家争鸣的,非得同意你才是对的?更犯不着开始脏话连篇吧!!!!! ...

你到底说谁过分啦?你从头到尾看了辩论的全过程了吗?你了解某版主以往在其它主题与其他量友的的辩论历史吗?自始至终坐在后台坐山观虎斗,到现在插一杠子出来到底啥意思?你早干什么去啦?

他让你举证的时候你举证,你让他举证的时候他不举证;他让你演示推导的时候你演示,你让他演示的时候却却做起“缩头乌龟”玩“失联”;你所答及所问,他东扯西绕答非所问,重三道四牵着你的鼻子绕圈。这难道就不过分了是不是?你觉得不服你可以参与讨论呀,你可以站在他的一边对我进行反驳,他不演示你可以帮他演示,他不举证你可以帮他举证呀。你这么长时间都上哪儿去啦?此时插这么一杠子,究竟是想参与技术讨论呢?还是想显得你很伟大?亦或就是进来打哈哈?后续你若不想就技术问题展开交流与沟通,就别在这个问题上闲扯,因为对某版主恶劣学风的看法并非我一人之见,你还是继续坐你的山观你的虎斗好了。

发表于 2017-8-10 00: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8-9 13:06
到现在为止,仍然是在这里狡辩。JJF1033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重复性不能核查”呀?哪一条哪一款又规定了 ...

  JJF1033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重复性不能核查”呀?哪一条哪一款又规定了“只有稳定性需要核查”呀?我已经多次举证,你并没有好好看,还是一味要我举证,我现在告诉你,你楼上反驳的例证就是我的最佳例证。请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你举的例证:
  4.5.3.5条清清楚楚地写道;“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4.2.3条也清清楚楚地写道“新建计量标准一般应当经过半年以上的稳定性考核”,“已建计量标准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稳定性考核”。难道你真的看不见“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这种词语搭配吗?JJF1033有“重复性考核”的说法吗?你拿出的反驳我的例证不还是证明是重复性试验而不是重复性考核的观点正确吗?你自己都已经用了我的例证证明我说的对,怎么还一口咬定我没有给你例证呢?你一口咬定重复性、稳定性“都需要”考核,规范哪句话证明你说得对呢?自己没有道理可讲,一定要对反对自己观点人谩骂吗?谩骂并不能证明你的观点对,反而伤害了你的文明礼貌形象,有损你的道德品质。
发表于 2017-8-10 00: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赞成146楼量友的意见,大家都是同行,都是“量友”,来自五湖四海,互相并无丝毫利害冲突,讨论问题需要心平气和,需要平等相待,相互尊称一下老师,互相尊重而称兄道弟都表达了对对方的尊重。老是量友尊称一下“路云老师”表达了他对路云的尊重,直截了当指出其“过份了”,指出学术讨论本来就是百家争鸣的,希望他犯不着开始脏话连篇,这也是146楼的一片苦心,值得肯定。但得到的结果却事与愿违,引来了有一篇骂文,我们的路老师视对其的友善建议为“插这么一杠子”,其原有的学者、长者的形象已经越来越滑向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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