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3-5 09:17 编辑
回复 48# huaixiaozi
先生的帖子,写出不确定度评定的一些现状,反映了一个计量工作者的心情,也谈了些具体意见。我看后,觉得很好。说实话,认真想问题,有见解。新手有新手的好处,就是不迷信权威,受不确定度论影响少;我看,思想方法正确,再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一定能快速成长。 先生说:“什么不确定度度评定,就是瞎糊弄人”。一针见血!精辟! - 先生说:“同一个项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不确定度,本来就没有对错,只是各人评定的见解不同,评出来的结果合理已(与)否,也是看是否同大多数单位评定的是否保持大概一致,如果相差太多,也就是离群,也就是评定结果不合理。评来评去,绕来绕去,有些人为了显示自己评的跟别人不一样,或者说为了体现自己的水平,故意加入一些别人想不到的分量,反而搞得更乱”。这段话反映不确定度评定的随意性。其本质是:不确定度论不是科学。 - 先生的第二段,我也基本赞成,略加补充。计量必须有标准,计量靠的就是标准。计量(检定、校准)本身的误差就是标准的误差,只要有性能够格的标准,又经过上级计量部门的检定,就可以开展检定工作。一定要满足标准的使用条件(温度、振动、电磁干扰等等),要正确使用标准。检定的资格条件就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准确度)指标与被检测量仪器的指标之比,要小于等于q,q值通常取1/4,而时间频率计量取1/10。目前,一些项目取1/3,大了些,要尽可能减小此值。懂得“计量的误差就是标准的误差”就够了;不必进行任何评定。现在的不确定度计量评定,是把被检仪器的性能赖在检定装置上,是完全错误的。不评不错,一评必错! 关于重复性问题。标准本身的不稳定,必然已包括在标准的准确度指标中,不该另评。被检仪器的不稳定性,不是检定装置的问题,评定检定装置不能算上这一项,算上是张冠李戴,是错误的。现在的不确定度计量评定,重复性用的是A类评定,表现的是标准与被检仪器的不稳定性的共同结果,而必然以被检仪器的不稳定性为主,算在检定能力上是错误的。被检测量仪器的不稳定性,要在给出的检定结果中算上去。在给出检定结果时,严格的作法是给出系统误差(示值的平均值减标准的标称值)与随机误差(3σ)之和。 关于分辨力问题。标准的分辨力误差,已经包括在标准的误差范围中,不该另计。被检测量仪器的分辨力,不是检定装置的问题,算在检定装置上是错误的。被检测量仪器的分辨力是被检仪器误差范围的组成部分,是检定的对象。在给出检定结果时的3σ包含它。 在检定工作中,为简化计算,可采用如下计算与判别方式:设Δ是仪器测得值与标准标称值之差,若 │Δ│max ≤ R(标称)
则被检仪器合格。R(标称)是被检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准确度、最大允许误差)。检定员的水平,表现在能找到│Δ│的最大值。 在仪器研制、计量、测量这三大领域,不确定度都是多余的。不确定度论、不确定度评定,毫无用处。而且谁用谁错。那些暂时还相信不确定度论的网友,你不服气,请举出任何一个完整的评定样板,老史都可以指出其中的错误。不信就试一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