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0# 规矩湾锦苑
不要曲解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对被校器具开展检定/校准时不需要用到测量标准的检定规程,不是说撰写建标报告时。对扭矩扳子进行检定/校准的全过程,我只需要用到JJG707-2003《扭矩扳子检定规程》,不需要用到JJG797-2013《扭矩扳子检定仪检定规程》。至于要用到测量标准的修正值时,我在帖子的最后也说了,应考虑修正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此时的测量模型就不是La=Ls或L=Ls+d了,而是La=Ls+e或L=Ls+d+e了。 当然,如果不使用拟建计量标准的修正值,分析拟建计量标准给使用它开展检定/校准活动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时,仅仅使用拟建计量标准的最大允差带来的分量就够了。但此时并不是不考虑上级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影响,而是其影响相对于拟建计量标准的最大允差的影响实在是太小而被忽略不计了,这在JJF1059中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
哪里规定了“分析拟建计量标准给使用它开展检定/校准活动带来的不确定度分量时,仅仅使用拟建计量标准的最大允差带来的分量就够了。”这又是您想出来的吧?这种简易评定方法通常都是针对那些测量要求不高的场合,如:用检定合格工作计量器具对产品和零部件的测量,因为《检定证书》中没有给出不确定度,且有的证书中只是给出了“所检项目符合××级准确度要求”或“××级合格”的结论,故只能依据所用测量设备的最大允差来进行B类评定,隔级测量标准(指测量设备的上一级标准)的允差对测量结果来说,当然是可以忽略的。而对于计量器具的校准来说,没听说过有如此简单的不确定度评定。考虑隔级计量标准的允差,只是基于误差的传递性,针对的是修正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尽管很小,但也不能遗漏。至于是否可忽略,要待各分量评出后看它所占的权重)。人们都说校准比检定的数据处理要繁很多,听您这么说好像比检定还要简单,只需算一个平均值和一个误差,连重复性都不用算(因为给出了不确定度),不确定度只需算一次,长期有效。 至于评定使用拟建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校准活动的不确定度时要不要用重复性实验进行一个A类评定,还是那句话,就看被检/被校对象输出量的测量结果测量模型中有没有被检/被校对象的读数作为输入量,有则进行一个A类评定,无则不可进行A类评定,任何无缘无故地减少和增加分量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您的这个观点我个人感觉未免太机械教条了,影响量有许多都不在输入量中,但它们都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理应在不确定度中有所反映。而您又认为这些影响量都是输入量的子项。机械摩擦、仪器的分辨力、灵敏度、漂移等,这些都应该属于影响量,而不是什么子项。近日注意到285166790量友所说的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最后一个关于“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校准”示例,我今天又细看了一下。该示例描述了校准值、修正值和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其校准值的测量模型为: y=ts+Δts 式中:y——被校温度计示值的校准值;ts——标准温度计的示值;Δts——标准温度计的修正值。 按照您上文的说法,校准值的测量模型中没有被校对象的读数作为输入量,那么就不应该将被校对象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考虑进去。但事事实上,在该示例的第3部分恰恰分析了被校对象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s(y),并参与了合成。而且在最后的总结陈词中说:“示值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已经考虑,所以被校温度计的示值误差和被校温度计的修正值也具有与校准值同样的扩展不确定度。”您又该如何去解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