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5-7 04:49 编辑
回复 92# 规矩湾锦苑
路兄提到JJF1059.1-2012附录A“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举例”的A.2.1条的示例,正是数字电压表“示值误差”校准结果(而不是示值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5-7 03:07
原文中清清楚楚的写着“求该电压测量结果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最后的结论也说:“所以,电压测量结果为:最佳估计值为0.928571V,其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为15μV。”你硬要把它说成是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那我就无语了。 同样路兄提到的A.3.1条“量块的校准”示例,校准对象的确是“示值”而不是“示值误差”。但不确定度评定一定要紧紧围绕着测量模型进行,测量模型不是L=LS,而是 L=LS+d,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5-7 03:07 这个测量模型(后者)不就是我在73楼所说的模型③吗(这正说明两者的不确定度是一致的),并且《规范》在评定不确定度分量的第②部分“测得的长度差引入的不确定度u(d)”的描述中,就已经在a部分说得很清楚了:“测量重复性对长度差(d)测量会引入不确定度”,最终也一定会在输出量L中反映出来。但你在77楼又说示值的测量模型是前者,说后者的d是“多余的”、“硬塞进去的”。 模型③x=x0+Δ既然实际上是由模型②转换而来,它就应该用来表示示值误差的测量模型,不能用来表示示值的测量模型,示值的测量模型只能是x=x0。“没有x也就没有Δ”此话也说得非常对。只有在测量模型中属于输入量的量才能给输出量的测量结果引入不确定度分量。测量模型x=x0中x是输出量(被测量)不是输入量,同时输入量中只有x0一个,绝无Δ的身影,评估被校对象x的重复性或Δ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显然就来路不正,是一个多余的,不应该附加的不确定度分量。把x的重复性或Δ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应塞入x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中,明显违背了不确定度分量分析既不重复也不遗漏的原则。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5-3 03:28
对比一下你的这两个解释,显然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看来在这个问题上我很难跟你沟通清楚了,总的一句话,我没有看到任何一家校准机构对两台重复性相差甚大的同类计量器具出具相同不确定度的《校准证书》,这种证书中的不确定度信息,对客户来说,起不到任何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