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版主码了一大堆没有任何意义与技术含量的文字,真正谈技术的也就那么几句话,而且还是篡改原文正经歪念的狡辩。 一开始讲“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含义是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分散性,并用标准偏差表述。有人说的仪器重复性用“极差”表述,是“仪器示值的变动性”,规范说的不是这些人瞎讲的所谓“仪器的重复性”。规范还指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来源之一。
众所周知,重复性的表达方式除了“实验标准偏差”外,还有“极差”、“相对极差”、或“引用极差(相对于满量程)”,根据要求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JJF1033要求用“实验标准偏差”表示重复性,也仅代表该规范的要求,不代表其它规程/规范的要求。绝大多数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都是以后三者之一表征,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某版主言下之意就是指这些规程规范的起草人都是在瞎讲,只有他才是所谓的正解。 JJF1033评定的本就是“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说前者是后者的不确定度来源之一并没有错。同理,JJF(军工)3和GJB2749A评定的是“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同样也说了前者应作为后者的一个分量。这难道有错吗?据此,我个人理解,就“重复性试验”和“不确定度评定”这两项内容看,JJF1033考核的是被校对象是否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而JJF(军工)3和GJB2749A考核的是测量标准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能否满足量传的要求。在GJB2749A中,也要求同时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JJF1033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相当,但评定方法有所区别),并还说了“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只是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一般不应直接引用作为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仅仅是作为示例,不作为考核结果评判的输入。 接下来《指南》告诉我们,2008版规范说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已被取消,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代替。这是告诉我们今后计量标准考核再也不要讲什么“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了,“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说法已放入历史博物馆。
这就是某版主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误导,上面所说的无可辩驳的事实已经告诉大家,国防军工计量以及军事计量的计量标准考核仍然是考核“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和“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某版主将JJF1033的一家之言的做法与要求,按其个人的喜好无限扩大其适用范围,放之四海而皆准。大家不要被他的胡编乱造胡说八道所误导。 下面来看看某版主是在取消术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的原因问题上是如何施展移花接木、篡改原文、正经歪念的吧:
对比一下不难发现,《指南》原文:而术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则不应该包括被测对象对重复性测量的影响。是一句以句号结尾的完整表述,表明计量标准是存在重复性的。只不过是本规范没有单独进行测评而已,并不能代表其它规程规范不测评。可从某版主嘴里出来,就将句号换成了逗号,与原文下一句的前半句移花接木的组合在一起,将含有“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意思的后半句故意给删了,以达偷换概念之目的,可谓是绞尽脑汁用心良苦。 某版主在“此”后加括号内容予以注释本没有问题,可接下来的“注意此处打了引号的术语,是指2008版JJF1033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又是一处移花接木节外生枝的鬼把戏。本来这句话与上句话是上下文的关系,此处的“此”字即代表上句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某版主非要东扯西绕往旧版JJF1033上扯。那是用“此”表示吗?那应该用“彼”懂不懂?你的体育老师就是这么教你语文的吗?说新版更名原因是在《指南》该段表述的最后单独说明:“在2008版中,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用的术语是‘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而实际上要求给出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成分分析’,故名不副实。新版对这一名称的更改,实际上是回归其本意。”其意思是说旧版的名称与实际的重复性试验的描述不符(选用常规被测对象做重复性试验,而不是“最佳仪器”),是取错了名,而不是说计量标准没有重复性。 这在紧跟后面的话可得到印证,《指南》讲到2008版使用术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不是科学发展的原因,当时有效的JJF1001-1998有术语“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指南》还讲到,在计量标准考核中“实际上要求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对“名不符实”的术语,为了“回归其本意”,新版规范只能果断做出更改,消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这一术语名称。
以上是某版主的评说。可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JJF1001-1998已经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这一术语,为什么08版JJF1033不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呢?而JJF1001-2011已经取消了“测量结果的重复性”,16版JJF1033反而用起了已取消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某版主的说辞能够站得住脚吗?恐怕难以自圆其说吧。 《指南》说“在不确定度评定中也不存在一个与此对应的不确定度分量,因此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无法也无需直接对‘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进行考核。”的意思是:本规范没有单独对计量标准进行“重复性”试验,所以在不确定度评定中自然也就不存在这么一个不确定度分量,故依据本规范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无法也无需直接对“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进行考核。其实际的做法是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与“被测对象的重复性”揉在一起(称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进行考核(不分别进行测评),所以它评出来的不确定度就只能称其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能称“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也不能称“校准和测量能力C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