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讲“法定检定机构”与“其他计量技术机构”两类机构的不同管理模式,你怎么能够因为有了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就一定推导出非法定机构也是这种管理模式?我明确告诉你,你犯了明显逻辑思维混乱的毛病,这很可能是你长期把许多概念相混淆的原因所在。 法定计量机构的计量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通过计量标准的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批准取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以上两句话的逻辑关系哪里不一样?要求取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哪里又不是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管理模式?你“混九规”自己的逻辑思辨能力都一塌糊涂,还好意思在这里大粪浇(教)屎。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是技术考核办法,并没有具体分类,所以从第六条开始直至最后,有关考核的依据、要求、内容、以及颁发的《考核证书》,每一条每一款都是针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说得清清楚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从你规矩湾嘴里出来就正经歪念成了专门针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第六条开始直到最后的条款,都不适用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的考核吗? 但“考核合格后所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却“并不能”都一样,这才是“事实”。为什么证书不能一样呢?因为计量法赋予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的权力,没有赋予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这种权力,你只要稍微动点脑筋想一想,发的“证书”能一样吗?因为你犯了“技术考核模式”与“计量标准管理类型”相混淆的逻辑错误,所以,如你所说,你的具体表现必然呈现出“挖空心思、偷换概念,以达鱼目混珠之目的的歪门绝技倒是绝无仅有,空前绝后”的结果。 你的确就是大兵的相声小品中的“蠢得死”角色。说三者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一样,有证据吗?有依据吗?依据JJF1033考核合格,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的信息内容是不是依据JJF1033的附录K填写的?你告诉大家,哪里不一样?
从哪个栏目下的信息能够看出它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呀? 将《计量授权证书》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的概念也鱼目混珠搬出来闲扯。到底谁概念不清啊?谁鱼目混珠啊?你还好意思借我的话来反唇相讥,可惜你没那个鹦鹉学舌的本事。我只能表示“呵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