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7-13 17:29 编辑
- 李慎安先生对不确定度的解释 - 近几天,看到2000年《中国计量》宣贯《JJF1001-1998》的计量知识讲座的系列文章。其中有李慎安先生(国家质检总局资深专家)关于不确定度的论述。复制如下: - “不确定度是否就是测量结果的可能误差?答复是肯定的。不确定度的含义虽为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但是,分散性的形成:一是随机效应;二是系统效应。系统效应导致的误差分量其期望(指对那些已知系统误差进行过修正后的)与随机效应导致的误差分量一样,都是为零。因此,只要没有遗漏重大的不确定度分量,最后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无论是U还是Up,都是一种可能误差的量度。事实上,在计量学中,过去给测量不确定度曾经有过一个定义:由测量结果所给出的被测量估计值中,可能误差的量度。这个定义虽已为1995年的《导则》放弃,但是,其概念与当前所采用的定义并不矛盾,可能误差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为一种误差限,或最大允许误差等。因此,我们在按检定证书或某些仪器的技术规范中的这一指标,来估算其所导致的不确定度分量时,就有理由把它们作为U或Up 来对待。例如:证书上给出了最大允许误差不超出±18μA,就可认为U99=18μA。而其标准不确定度在正态分布的前提下可估算为U99/3=18μA/3=6μA”。 - “测量不确定度是否仍可理解为被测量真值所处范围的量度?答案也是肯定的,JJF1001-1991中,曾对测量不确定度按当时国际上的意见定义为:表征被测量的真值所处量值范围的评定。这一定义也为国际计量学界所放弃,原因是这两个定义中均涉及到“真值”、“误差”这样的理论上的概念而不具有“可操作性”。虽然如此,其所表达的概念并未被国际计量学界所否定。德国于1996年3月所公布的标准DIN1319—3《单一被测量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估算》中,对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却是采用了:和测量结果一起,用于说明被测量真值所处范围的一个参数”。 - 请注意其中的几个意思: 1 不确定度就是测量结果的可能误差。 2 扩展不确定度是可能误差的量度。 3 最大允许误差是±18μA ,就可认为U99=18μA。 4 测量不确定度是被测量真值所处范围的量度。 - 史锦顺认为:李慎安先生理解的不确定度,就是误差范围。因此不确定度理论就是来取代误差理论的。 - 请问规矩湾先生,你赞成还是反对李先生的解释? 你把“宽度”脱离区间,说宽度不是范围,认为区间不定位,都解错了。 - 按误差理论,测量结果是测得值加减误差范围。测量结果是个区间,这个区间以测得值为中心、以误差范围为半宽。测量结果区间以99%的概率包含真值。 按李慎安先生解释的不确定度理论,测量结果是测得值加减扩展不确定度。测量结果是个区间,这个区间以测得值为中心、以扩展不确定度为半宽。测量结果区间以95%的概率包含真值。 - 最后两段说明:不确定度就是取代误差范围。只是降低了置信概率。 不确定度是多余的,因为本来有误差范围,要它何用? 不确定度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夸张指标,降低可信性,要不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