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说过了,人们将CMC视为“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但实质上不是,而是与所选择的“最佳仪器”有关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校准机构所能获得的最小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代表了校准机构的校准能力。 1.“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究竟哪一个都不是“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但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可以用来替代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使用。在严格按校准方法执行校准时,我还是要强调测量标准没有不确定度,如果校准方法的能力已经被认可,那么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可以近似等于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但也必须强调我的这个论断是不可逆的,请不要反用。
哪一份标准里说了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可以用来替代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使用?什么情况下可以替代?什么情况下不能替代?“测量标准没有不确定度”的说法简直就是谬论。难道所有的测量标准都没有重复性吗?所有的测量标准都没有分辨力吗?只要存在这两项计量技术指标,就不可能没有不确定度。什么叫“校准方法的能力”呀?方法就是方法,能力就是能力,不要将两个概念混为一谈。方法的不确定度是不包括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而能力则是将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将至最低(即选用“最佳仪器”进行校准所获得的最小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CMC)。由于被校对象(最佳仪器)自身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很小,所以CMC可以近似地视为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但不能等同。你所说的“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可以近似等于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这也仅仅是方法的不确定度,与被校对象无关,绝对不可能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校准能力CMC的不确定度可以代替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在校准证书上给出,但某一个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能作为实验室或实验室校准方法的能力CMC,因此CNAS要这么规定,强调了两者不是同一个不确定度,前者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它肯定小于后者,但实验室绝不能声称其能力优于CMC,CMC是认可了的最佳能力,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小于CMC时,只能按CMC给出。 这是一处非常低级的,彻头彻尾的错误。哪里规定了CMC可以代替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在校准证书上给出啦?不要凭空拍脑袋臆想。你始终在错误的坚持“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肯定小于CMC”,不知道你依据什么来下此断言。对“最佳仪器”校准所得到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CMC)居然还会比不是“最佳仪器”的大。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第5.6条规定:“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证书中报告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得小于(优于)认可的CMC。”我已多次提及,你根本就没有仔细看。在202楼的回复完全是条文的曲解。回帖时是不是酒喝多了? 注:202楼回复原文如下:“CMC是经认可了的实验室能力。尽管实际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可能比CMC小,但也不能排除达到CMC的可能性,因此实验室对外承诺或鼓吹的能力不能比CMC更好。如果对外声称其能力优于认可的CMC就判为违规,将得到认可机构CNAS的处罚。这就是你所说的为什么“校准机构为降低风险,理应将实际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小于CMC)报告给客户”的真实原因。” 从以上回复可以看出,前半句是说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会小于等于CMC,后半句又说“理应将实际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小于CMC)报告给客户”,自相矛盾。 3.CMC是“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与被校对象无关,选择一“最佳仪器”来进行评定,正是为了排除因被校对像自身质量不佳被误判为校准实验室的校准能力不佳。很显然,这种误判对接受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说话连一点逻辑都没有。既然与被校对象无关,为什么要选择“最佳仪器”来评定?既然无关,那么被校对象的测量数据根本就不应参与计算,何来“排除因被校对象自身质量不佳的影响”之说呢?评定CMC时有没有用到被校对象的测量数据(示值)?如果用到了,那就是地地道道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不要跟我说节约成本这类冠冕堂皇的套话了,CNAS还要求校准机构要留存证书的副本,绝大多数的校准机构都堆积如山,几乎从来不用,是不是也是一种“浪费”呀?不要留了吗?到现在又冒出来一个“校准机构评不了不确定度是没有经过培训”,我真是无语了。校准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居然没经过不确定度培训,非专业的用户反而能够评定不确定度,你的这个奇葩理由确实让人刮目相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