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8-30 02:44 编辑
客户合情合理的提出要求提供不确定度信息的需求你拒绝,客户让步要你提供原始测量数据作为评估不确定度的数据源也同样遭到你拒绝,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这是我的权利。你的权利欲望怎么那么大呀?口口声声说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是上帝。可真要你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却成了缩头乌龟。感觉给出了这个不确定度会死似的难受。我早就说了,《检定证书》可以给不确定度,也可以不给。当客户没有提出要求时可以不给,当客户提出合情合理要求给出不确定度信息时应该满足客户需求。你倒好,我想给就给,我不想给时你要我也不给。这不就是你想彰显的权利欲望吗。好了,你继续拒绝吧。反正我是没有看见哪家机构会拒绝客户这一合理的需求。 到现在仍然在宣传“用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代替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这一错误的观点。我前面就已经问过你依据在哪里,你到现在为止,不仅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还在继续误导大家。我也早已说了,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代表检定数据可不可靠,而是代表被检器具可不可靠,检定数据可不可靠是由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决定的。被检器具合格也好,不合格也罢,检定过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都相同,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必然相同,这个不确定度与被检对象的性能无关。但由于被检器具自身的性能差异,导致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必然有所差异,这就是被检对象的可靠性在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中得以定量表征。 无论是JJG99也好,JJG146也罢,无非就是一个修正测量,一个非修正测量。前者的测量结果中消除了系统误差,后者的测量结果中含带系统误差而已。“至于另外两个JJG22内径千分尺和JJG25螺纹千分尺的检定规程,都恰恰与你说得相反,根本就没有规定检定证书给出不确定度。”请你看清楚我回帖的原文好不好,我什么时候说了“规定检定证书给出不确定度”啦?我说的是JJF1002没有规定检定规程要有不确定度的内容,可为什么这两份规程要将评定不确定度的内容写进去呢?评定不确定度的内容在这两份规程里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你不是一直在坚持强调“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吗?为何这两份规程的起草人可以置JJF1002的规定于不顾,执意要将评定不确定度的内容写进规程里呢?检定规程尚且如此,检定证书又为何不能如此呢?你到现在为止,仍然是抱着你的权利高于一切观念,拒绝提供不确定度的权利要高于客户的合理需求。我说得没错吧?如果你认为我说得不对,那你就明确地告诉我,客户合情合理的提出索要不确定度的需求,你到底是给还是不给?不要再给我回复“可以给,也可以不给,这是我的权利,你不能强迫我”之类模棱两可的绕来绕去的废话了,我的耳朵已经听出老茧了。说这话的用意,已清楚地表明你是不想给。大家都不是傻瓜,只要智商没问题,谁都能听得出这是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