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机构对其客户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时,其手上掌握的不确定度信息来自他的上级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但他的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包括被检/校对象(你所送检的计量器具)的信息。被检对象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本身就是待评定对象,但被校对像读数的特性却是他评定时使用的信息之一。 被校对象自身的特性当然是检定结果不确定度的来源咯,在未实施检定前,你是不知道的,而且这个不确定度也仅仅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必须与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合成后,才能构成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 标准说“实验室评定的CMC 在数值上不应小于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话,这说明CMC最大只能等于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是其CMC的极限。 脑袋瓜是不是有毛病呀,就连小学生都不至于犯这么低级的语法错误。我们来看看你是怎么理解的: 前半句话:实验室评定的CMC在数值上不应小于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这句话简单表示就应该是: 实验室评定的CMC≥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 后半句话:这说明CMC最大只能等于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同样用简单形式表示如下: 这说明CMC≤其标准器向上级机构溯源时给出的不确定度,……。
你自己看看这两个不等号的方向,我都不想说什么了,你自己出来解释解释吧。 标准说:“对于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通常情况下,小于使用仪器示值允差计算的B类分量。”同样是说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小于使用仪器示值允差计算的B类分量,也是一个极限值。
我没有反对用测量标准的最大允差评估出的不确定度,我只是说在整个检定/校准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测量标准,如果上级出具的《证书》中给出了不确定度信息,则直接引用作为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如果没有给出不确定度信息,可以用最大允差来评估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前者通常要小于后者。但这个不确定度也仅仅是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而不能作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还必须与被校对象自身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