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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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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17-1-2 0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与客户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举什么要钱要饭的例子呀?要钱要饭的人是谁的客户呀?跟谁签了合同呀?专耍这种“驴头套马嘴”的伎俩。

客户给了你三种选择方案叫“强制”,你作为受委托方,有能力有义务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却不为之,还要有意存心为难客户,给客户指一条走不通的,也是唯一的一条路(不提供原始数据让客户自行评估你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你这不是牛逼无赖不要脸是什么?客户有权依法索要委托你检测的原始数据,理直气壮,合理合法,你必须提供,拒绝就是违法违规,你不要以为你规矩湾可以随心所欲无法无天。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 22: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客与供方的关系的确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检定”是法制计量层面的事,属于依法实施,不是依“合同”实施,检定规程没有规定的内容,顾客有自己的需求提出“索取”,与讨要“资助”没有质的区别。顾客讨要合同规定的东西理所当然,供方不给就是违法违规。
  送检者索取法规并不要求给的不确定度不能说不合理,但不管它给检定机构多少个选项,只要检定机构给出了检定规程要求给出的全部信息,不愿意给不确定度,就不能说检定机构就违法违规。变着法逼迫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不给就不依不饶,这才是真正的“牛逼无赖不要脸”。
  原始数据必须存档是检测机构档案管理的必要措施,没有任何一个法规规定检定机构必须给出“检测的原始数据”,也没有任何一个检定机构把检定原始记录交给客户。客户有问题可以到检定机构来查,也可以委托司法机构来查,要检定机构提供原始记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路云 发表于 2017-1-2 23: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 03:49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 02:47
  顾客与供方的关系的确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检定”是法制计量层面的事,属于依法实施,不是依“合 ...

送检者索取法规并不要求给的不确定度不能说不合理,但不管它给检定机构多少个选项,只要检定机构给出了检定规程要求给出的全部信息,不愿意给不确定度,就不能说检定机构就违法违规。

谁说“违法”啦?是你自己将无法可依的事情整出个“违法”来。违反CNAS规定,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一直把规程没有规定的东西视为“不能为之”,你不就是在炫耀你们家的“规氏法”吗。全世界就只有你这么一位牛逼无赖的绝种才会说出“不愿意给不确定度”的话来,所以说你是“空前绝后”一点没错。

变着法逼迫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不给就不依不饶。

不要脸的东西,一直在篡改我的原话。说说清楚,谁逼迫了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啦?我有没有说过“不给不确定度,提供原始检测数据自行评估也行”?你他妈的这也不给那也不行,谁逼迫谁啦。提供原始记录谁说了要原始记录的原件啦?你他妈连复印件也不提供。谁说不合法啦?谁说不合理啦?要别人的数据不合理,要自己委托检测的数据合理合法。最终你还是得无可奈何心不甘情不愿的老老实实的交出原始数据。你心里像被人刨了祖坟似的难受,于是还要让客户自己来查、自己来抄、自己掏钱复印。其存心恶意的心态尽显无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3 0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1-3 00:48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1-2 23:46
送检者索取法规并不要求给的不确定度不能说不合理,但不管它给检定机构多少个选项,只要检定机构给出了检 ...


  技术讨论不是吵架,不是谩骂擂台,能够参加计量技术讨论的人应该说接受过国家高等教育,至少接受过中等教育,也算是文化人吧,不至于三岁孩童都知道的羞耻,我们不懂吧?我认为技术讨论中,无论分歧有多大,还是讲点文明,嘴中干净点为好。
  我多次申明我不是法定检定机构的人,就楼主提出的问题“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我为什么不站在企业或客户的需求上而站在检定机构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检定”是法制计量管理,不是市场行为的计量管理,作为企业应该理解检定机构。
  尽管你坚持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或必须给检定原始记录,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一份证明检定机构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的证据,这是因为给不确定度和给原始记录都不是法律法规规定检定机构必须给的,所以因检定机构不给就骂其“牛逼无赖不要脸”毫无道理。
  CNAS认可时,为了向评审员证明检测结果满足量值溯源性要求,为什么自己不能凭检定证书上的信息结合相关检定规程规定的信息评估呢?CNAS的两套建议方案,其中一条就是索取不成时自行评估,为什么非要向检定机构叫板,不给就是不行,不给就开骂呢?
路云 发表于 2017-1-3 02: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 06:05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 04:44
  技术讨论不是吵架,不是谩骂擂台,能够参加计量技术讨论的人应该说接受过国家高等教育,至少接受过中 ...

你一贯采用这种无中生有、篡改原话、节外生枝、断章取义、答非所问、东扯西绕、光要别人举证,自己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还要将罪名往别人头上扣,等等等等恶劣手法与行经参与技术讨论,已经引起了不少量友的公愤,遭到了不少量友的谴责,包括不少资深的量友。名曰“规矩湾”,却不按规矩出牌,一直在说自己的观点对,却一直提供不出法律法规的证据,对你这种不尊重对方的人还有什么文明可言。我这么说已经是对你够客气的了。你不是法定检定机构的人,你没有权力来对法定检定机构的行为说三道四;你不懂CNAS,也没有权力来对CNAS的要求评头论足。

尽管你坚持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或必须给检定原始记录,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一份证明检定机构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的证据,这是因为给不确定度和给原始记录都不是法律法规规定检定机构必须给的,所以因检定机构不给就骂其“牛逼无赖不要脸”毫无道理。

你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家伙,我什么时候说了“坚持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啦?什么时候说了“必须给检定原始记录”啦?必须给原始记录的理由和原因你这么就不说啦?说我没有拿出一份证明检定机构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的证据,你瞎了眼连两个窟窿都没有啦,自己爬上342楼看看,那份检定证书上有没有给出不确定度信息?再爬上251楼看看,那份证书有没有给出检定的原始数据?说我拿不出证据,你又拿出了几份证据呀?让你说出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了可以不给出不确定度信息你说了吗?让你说出哪家机构坚持不给不确定度信息你说了吗?你说可以不要原始数据评估上级机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我提供一份证书让你评估,给你证明自己的机会,你接招了吗?你现在敢接招仍然为时不晚,要不要我提供一份证书的截图给你呀?说句实在话,你这么厚颜无耻地参与技术讨论,难道还要我对你施以“日式礼仪”不成。不要跟我玩这种含沙射影挑拨离间的伎俩,我没有骂任何检定机构牛逼无赖不要脸,我只骂你一人牛逼无赖不要脸,因为你是空前绝后,举世无双。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3 14: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3 02:01
你一贯采用这种无中生有、篡改原话、节外生枝、断章取义、答非所问、东扯西绕、光要别人举证,自己却拿不 ...

  是谁答非所问,请问路兄楼主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不妨我们再把楼主的主题帖全文复制粘贴如下:
  对于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一定要给出不确定度?cnas实验室审核员来审核时指出,不管是校准证书还是检定证书都需要不确度。搞得我们不知怎样处理是好。
  谁都可以看出楼主的问题是:检定证书是否一定要给出不确定度?某审核员一定要提供有不确定度的检定证书对吗?
  我的回答简洁明了:检定是法制计量层次,不同于市场行为层次的校准,检定证书必须依法依规。99%以上的检定规程不要求给不确定度,因此检定证书不必给不确定度。该审核员的要求属于无理要求,可以置之不理,受审核实验室只要自行根据有关信息评估一下不确定度证明量值的溯源性满足要求即可。我们讨论的是检定机构“是否一定要”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也可以扩展到你提出的检定机构要不要给出检定原始记录,我的回答都是斩钉截铁的“不必”两个字。恕本人重申,与本主题帖问题无关的那些“牛逼无赖不要脸”题外话,本人将不再回复。
  论坛是计量技术讨论的平台,不是专供骂架的平台,不管骂拒绝在检定证书上提供不确定度或检定原始记录的检定机构,还是骂其他什么人,都不是论坛创办的目的。论坛鼓励大家就计量技术问题发表任何不同意见,无论观点如何尖锐对立均应表示欢迎,讨论问题应平等、友好、和谐,坚决反对打压不同意见的发表,更反对用谩骂和侮辱性语言参与技术讨论。我仍相信路兄是一个爱岗敬业者,讨论中情绪激动与极个别以骂街为嗜好的人本质上不同。我愿意与路兄就计量技术展开方方面面的问题讨论,但我对动不动骂大街的行为的确非常反感,我拒绝参与骂街行为,请路兄体谅。下面回到技术讨论的话题,就你的251楼和342楼的两个检定证书发表我的看法:
  你251楼提供的检定证书根本就没有给出“不确定度”,就这一张证书就足以证明,并非你所说的检定机构应你的要求给出的检定证书都给出不确定度,还是有不给出不确定度的。
  你342楼是检定机构给你的扭矩标准机检定证书,检定规程并不要求给出不确定度(见规程附录B),检定机构应你的要求给了,服务态度很不错。你的标准机是0.05级,扭矩值允差±0.05%,检定证书给的检定方法不确定度0.039%(k=2)(注:不是你再三强调的给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因为很显然20个检定结果只给了一个不确定度,因此用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代替了全部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请问路兄,你相信检定机构给的不确定度吗?0.029÷0.05=0.78>1/3,如果你相信不确定度没错,那就否定了检定机构检定你的标准机的能力,即否定了你们标准机的溯源性,CNAS审核将不通过;如果认可标准机的扭矩量值溯源性,那么这张检定证书的检定结果将不能用来评判标准机的合格性,不能评判被检仪器的合格性的检定证书就是废纸一张。
路云 发表于 2017-1-3 21: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3 02:00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 18:38
  是谁答非所问,请问路兄楼主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不妨我们再把楼主的主题帖全文复制粘贴如下:
  对 ...

楼主的问题分明是非法制计量领域的CNAS的要求,你却完全不谈楼主后半句所说的这是CNAS审核员提出的要求。前半句“对于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一定要给出不确定度?”这是楼主个人的理解。后半句说“不管是校准证书还是检定证书都需要不确度。”这是CNAS审核员的要求。需要不确定度是肯定的,但没有说一定要在检定证书中给。可以在检定证书中给,也可以自行评估。但自行评估的不是上级机构的校准能力,而是上级机构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所以才需要上级机构提供原始数据。检定证书必须依法依规没错,不必给不确定度究竟是依的是哪部法?依的是哪条规?你到现在近六百楼了你说了吗?我已经多次重申,客户提出的依据是CNAS-CL06:2014第4.3条c)款和“注1”,以及565楼列出的CNAS“关于发布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及其实施政策的通知”。你光要别人举证,自己却不举证,讨论还能进行吗?停留在这里东扯西绕,有这么技术讨论的吗?99%以上的检定规程不要求给不确定度,因此检定证书不必给不确定度。凭什么说“不要求给”就等于“不必给”?首先,“不要求给”就是你个人拍脑袋编造出来的,没有哪部法规说了这四个字。实际的情况是“没要求给,也没要求不给”,因此检定证书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需要时就给,不需要时就不给。这与法律法规没有任何冲突,也符合CNAS的要求。我的回答也很明确:当遇到的客户提出需要在检定证书中给出不确定度要求时(尤其是对于通过了CNAS认可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时,应当满足客户的这一合理要求。如果不在检定证书中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可以另行出具“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估报告”,或提供原始数据供客户自行评估。如果蛮不讲理的强行拒绝这三种选择方案,那就是牛逼无赖不要脸。至今除了你,没有第二个。

251楼我说得清清楚楚人家未提供不确定度信息,但给出了原始数据(按理说每一点的每一次检测数据是无需在检定证书中给出的)供客户自己评估。你是在装疯啊还是在卖傻呀?

342楼检定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分明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你却说是“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还振振有词的拿三分之一原则来套,难道你对一批同类器具进行校准,无论被校对象的重复性好坏,“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都是一个吗?真是大粪浇屎越浇越臭,朽木不可雕也。你若有兴趣,就将我晒出的这份证书向国家计量院去咨询一下,看是否有什么问题,将得到的反馈信息在此晒出来,懂吗?其它我就不多说了,我不希望再看到这么给脸不要脸的人。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3 23: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3 21:58
楼主的问题分明是非法制计量领域的CNAS的要求,你却完全不谈楼主后半句所说的这是CNAS审核员提出的要求。 ...

  技术讨论不是骂两句就可以证明自己正确的。没人说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不需要提供其测得值的溯源性证据,但楼主的问题很明确,是“计量检定证书是否一定要给出不确定度?”检定证书是不是“一定要给出不确定度?”不必拐弯抹角,你直接回答就是了。与主题帖核心问题无关的多余话,楼主不关心,大家都不关心,本人也不关心,因此本人不再回答。既然你再次提到了你提供的检定证书证据,我可以再详细一点回答如下:
  342楼检定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你认为分明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请问检定证书给了多少个检定结果,那个不确定度如果不是检定方法的,每个检定结果都要自己的不确定度,那么它是哪个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
  251楼的检定证书你承认未提供不确定度信息就足够了,证明了检定证书不必给不确定度。原始数据不给也罢,给了也没有任何用处。
  另外,给的原始数据难道你就那么相信它?你送检的是什么?证书上写明执行JJG113-2003,请问JJG113哪一条要求检定硬度块的示值误差和重复性?检定结果给的是示值和重复性,似乎并非检定的硬度块而应该是检定的硬度计,似乎应该依据JJG152。JJG152规定使用0.3级和0.2级测力仪,证书上填写了0.03级测力仪,令人质疑是真是假。这种连依据哪个规程都张冠李戴的检定证书,客户接收“产品”时的产品验收(证书确认)就会判为废纸一张。你再看看作为“检定证书”有没有合格与否的判定,有没有有效期?另外,从所用计量标准有效期可推断检定是在2015年1月15日之后,即便检定的是硬度块,也该执行JJG113-2013,却仍执行JJG113-2003,客户有权怀疑检定洛氏硬度块也有问题。
  还有没有其他问题我就不细致检查了,总之计量工作是一丝不苟的,非常严谨的,概念也好,操作也好,出的字据也好,都来不得半点含糊。
路云 发表于 2017-1-4 0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3 03:50
  技术讨论不是骂两句就可以证明自己正确的。没人说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不需要提供其测得 ...

你难道瞎了眼吗?“检定规程没要求给,也没要求不给,因此检定证书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需要时就给,不需要时就不给。”看清楚了没有?还要说得多清楚呀?“不必拐弯抹角,直接回答就是了。”别人说的就是与本主题无关,就你说的与本主题有关是不是呀?法制计量领域对检定证书是否要给出不确定度信息没法没规,你怎么就拐弯抹角整出个“违法违规”来啦?你怎么就不直截了当地说出违反了哪部法哪条规呀?你不感兴趣,楼主感兴趣,大家感兴趣,我本人也感兴趣,你不回答那不就是一个“瘪三”吗。你不关心,也不正面回答,就闭嘴滚一边去。

342楼检定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你认为分明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请问检定证书给了多少个检定结果,那个不确定度如果不是检定方法的,每个检定结果都要自己的不确定度,那么它是哪个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

不要跟我东扯西绕了,首先回答这是不是上级机构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给出了不确定度信息这一事实。如果承认这是事实,那你为何居然到577楼还要跳出来说我“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一份证明检定机构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的证据”?什么居心?什么用意?你这种存心恶意的行经,难道还不该骂吗,无耻的东西。证书中给出的不确定度谁都能看懂,这种表达方式是取全量程范围内各校准点不确定度的最大值。你不懂就少在这里出这种洋相了。

251楼的检定证书你承认未提供不确定度信息就足够了,证明了检定证书不必给不确定度。原始数据不给也罢,给了也没有任何用处。

你不懂就别在这里放屁了。没任何用处上级机构吃饱了撑着啊,没这些数据让你评一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给我看,你他妈死活不接招。

另外,给的原始数据难道你就那么相信它?你送检的是什么?证书上写明执行JJG113-2003,请问JJG113哪一条要求检定硬度块的示值误差和重复性?检定结果给的是示值和重复性,似乎并非检定的硬度块而应该是检定的硬度计,似乎应该依据JJG152。JJG152规定使用0.3级和0.2级测力仪,证书上填写了0.03级测力仪,令人质疑是真是假。这种连依据哪个规程都张冠李戴的检定证书,客户接收“产品”时的产品验收(证书确认)就会判为废纸一张。你再看看作为“检定证书”有没有合格与否的判定,有没有有效期?另外,从所用计量标准有效期可推断检定是在2015年1月15日之后,即便检定的是硬度块,也该执行JJG113-2013,却仍执行JJG113-2003,客户有权怀疑检定洛氏硬度块也有问题。

说你是“万精油”一点没错,你以为你样样都精通是不是?这是一份标准洛氏硬度计的检定证书,标准洛氏硬度计是用于检定标准洛氏硬度块的测量标准装置,目前国家根本就没有标准硬度计的检定规程,所有的标准硬度计都是依据标准硬度块的检定规程中对测量标准的要求来进行检定的。列出的JJG152根本就驴头不对马嘴,那是“工作用金属布氏硬度计检定规程”,根本就不是标准硬度计的检定规程。即便是标准布氏硬度计,那也应当依据JJG147-2005《标准布氏硬度块检定规程》的附录A。

另外,从所用计量标准有效期可推断检定是在2015年1月15日之后。刚入行的人都知道,实施检定的日期必须早于所使用的计量标准的有效期,否则计量标准就属于超期使用。你的这番表述简直就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无语了。自己不懂就少说两句吧,滥竽充数也要到群奏里才能起到鱼目混珠之功效懂吗?丢人现眼。

顺便说明一下,251楼的证书仅仅是为了说明上级机构可以在检定证书中,以提供原始数据的形式给客户自行评估提供必要的数据,证书的首页并未晒出,检定的结论和有效期均在首页里。你是不是要我再把它晒出来你才相信啊?

锦旗 发表于 2017-1-4 0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二位还是别吵了,问题的来源是国家允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与国家认可委并存,而且管理上层次不分明,与国际接轨过程中引入了一些新鲜事物,问题的解决很简单,那些CNAS审核员自己先中西学懂,别整的中、外不分;其次,计量检定机构与国家认可委多举办些培训,要把审核员和企业计量人员都圈在一起,出个明确的规章制度,别搞内耗了,解决点实际问题吧,比如大量程数显千分表如何检定,车轮动平衡机如何溯源,你们的帖子几百楼高,只能说明国家的基础薄弱,先解决基础问题,好吗。
锦旗 发表于 2017-1-4 09: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举个例子,三坐标测量机校准中的国家标准器——量块(新事物——步距规),在国际互认中,不也是用比对的方法来看校准证书给出的示值是不是可以接受吗,中国的审核员一定要和国内的企业计量人员对着干,有什么意义?你们那么大牛,别学ISO、别学JIS,别学那些国外的标准,就把自己国家的国标都建立起来,我们基层干活的才服气。企业计量人员就是干活的,国家管理层没做好管理的工作,放任审核这条疯狗乱咬,其目的美名其曰规范企业规范操作,可是结果呢,大量的内耗产生了,证书是花钱买的,造假已经不计成本了,社会各行各业做事情已经都没有底限了,谈再多也是空谈。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4 15: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检定对像是硬度计还是硬度块都分不清的检定机构实在是令人悲哀,即便是检定标准布氏硬度计,那也应当依据JJG147-2005《标准布氏硬度块检定规程》的附录A的说法真是令人可笑!
  正如锦旗量友批评的那样,把自己国家的国标都建立起来,基层干活的计量工作者才会服气,审核中按个人理解乱要求,大量的内耗,造假已经不计成本,谈再多也是空谈。
  路云先生送检的是“标准洛氏硬度计”,他的理由是:“标准洛氏硬计是用于检定标准洛氏硬度块的测量标准装置,目前国家根本就没有标准硬度计的检定规程”,因此就可以“依据标准硬度块的检定规程中对测量标准的要求来进行检定”。大家听听这叫什么道理?检定标准洛氏硬度计需要执行该使用该硬度计检定的被检对象硬度块的检定规程,大家听听这叫什么道理?
  按此道理,量块检定需要使用接触式干涉仪,压力表检定需使用精密压力表或活塞式压力计,标准洛氏硬度计的检定证书,标准洛氏硬度计是用于检定标准洛氏硬度块的测量标准装置,接触式干涉仪的检定就可以依据量块检定规程,精密压力表和活塞式压力计检定就可以依据压力表检定规程了,没必要再制定接触式干涉仪、精密压力表、活塞式压力计等检定规程了。没有标准硬度计检定规程只能说是检定规程的残缺,需要抓紧补缺,而不能成为计量标准的检定应该执行被检对像的检定规程的理由。
  JJG113-2013删除了JJG113-2003中关于标准洛氏硬度机的相关条款是完全正确的,检定标准洛氏硬度机依据被检对象洛氏硬度块检定规程是极其可笑的,没有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规程,我们负责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的同行们只能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抓紧制定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规程的建议,而不能去执行一个已明确报废了的技术规范。
路云 发表于 2017-1-4 20: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3 19:34
  连检定对像是硬度计还是硬度块都分不清的检定机构实在是令人悲哀,即便是检定标准布氏硬度计,那也应当 ...

251楼所晒出的证书从表面上看,的确存在引用标准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JJG112-2013和JJG113-2013这两个规程的发布时间是2013年10月25日,实施日期是2014年4月25日,上级机构下现场检定的时间正好处于新旧标准的更新换版的过渡期(2014年年中),机构当时根本就没有得到最新有效的新版规程,即便是得到了,也还需要对新方法进行确认、审批等流程环节。各家机构走完确认、审批、正式实施的时间通常都要晚于标准上规定的实施时间,没有一家机构能够保证准点实施。所以说,出现这种现象是因客观原因所致,并非上级机构主观所为,符合客观的事实,属于公认可接受的过渡时段,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如果现在出具的检定证书,那就必须依据JJG112-2013。你不要以为你捡到一根救命稻草,就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胡批乱诛。

除了洛氏硬度计检定规程进行了升版外,其它硬度计的检定规程均没有换版,即便是国家计量院下现场检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标准布氏硬度计,现在也得依据JJG147-2005《标准布氏硬度块检定规程》附录A出具《检定证书》。无知可笑的是你,而不是别人,不要以为你比国家计量院还要牛。是不是要另行制定标准硬度计的检定规程,那不是你我之辈所考虑的问题,也不是本主题所要讨论的问题。

量块的误差需要用干涉仪来检,干涉仪的误差需要用量块来检。我不像你这么“万精油”,我不懂几何量,但也没听你解释清楚,到底是用量块来检干涉仪,还是用干涉仪来检量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4 23: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4 20:53
251楼所晒出的证书从表面上看,的确存在引用标准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JJG112-2013和JJG113-201 ...

  我可以肯定地说,251楼晒出的证书并非“2014年年中”签发的,而是至少在2015年1月中旬以后检定的,如果要还想实事求是,尊重现实和真实就请晒出证书的检定日期。
  JJG113-2013是2013年10月25日发布,2014年4月25日起实施,给了半年过渡期,就算2015年1月15日检定机构拿到其计量标准的检定证书,当天就奔赴现场检定你的仪器,距2013年10月25日一年多的时间,对新方法进行确认、审批和过渡期,也绰绰有余。因此,我认为路兄为上级机构开拓的理由既不真实,也没有说服力。
  标准洛氏硬度计依据洛氏硬度块的检定规程检定,接触式干涉仪依据量块检定规程检定,精密压力表和活塞式压力计依据压力表检定规程检定,都这样的话,你还不觉得可笑,还认为我的批评是捡到“一根救命稻草”,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胡批乱诛”,这也是你的一种态度,我无权干涉。但我相信大多数计量工作者不会认同这种态度,我认为计量工作作为质量工作先锋官,都持这种态度,这样不负责任,不能严谨、严密和一丝不苟的话,我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前景的确堪忧,当前老百姓对我国质量诚信如此不满,与计量和质量工作者中的这种思维不能说没有关联。
  至于量块的检定用什么仪器,我说了一个例子,再说路兄也不会相信,因此还是建议路兄自己去查JJG146的表9。
xqbljc 发表于 2017-1-4 23: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搅蛮缠搅混水之人,学风恶劣确实是没有底线的。

         某版主讲出“量块检定需要使用接触式干涉仪”的话语,进而推论出“接触式干涉仪的检定就可以依据量块检定规程”的质疑,这完全就是装痴卖傻的胡搅蛮缠!大家都清楚,在《量块检定装置》中,主标准器是更高等级的标准量块,而接触式干涉仪同平晶等其它计量器具则属配套设备,所以,如果不是以搅混水为目的,正确且完整的说法应该为“量块检定需要使用(到)接触式干涉仪,而进行量块量值传递的主标准器还是量块”。难道不使用更高等级的标准量块做主标准器,而仅使用接触式干涉仪就能进行量块的量值传递吗?对于接触式干涉仪的检定就可以依据量块检定规程”的质疑,那更是胡搅蛮缠的瞎质疑!搞几何量专业的人都清楚,检定接触式干涉仪的技术依据是JJG101,主标准器是标准量块。总不能讲检定接触式干涉仪需要使用()砝码,就推论出“接触式干涉仪的检定就可以依据砝码检定规程”的质疑吧?

        在几何量专业的量值传递中,某些量值传递实际上是互为主标准器的,比如讲,多齿分度台是检定多面棱体的主标准器:反之,也可以讲多面棱体是检定多齿分度台的主标准器.......。在此,奉劝某版主不要施展胡搅蛮缠的搅混水伎俩,耍小聪明做文字游戏是学风不端的表现,为此“招骂”、“找骂”、“欠骂”,完全就是咎由自取(其渴望被骂)!

        至于“用量块来检干涉仪,还是用干涉仪来检量块”的问题,由于不是“互为主标准器”的问题,而完全就是某版主在搅混水!对于某版主瞎讲的什么“严谨、严密和一丝不苟”,确实“令人可笑”,其“七十一”之人不会忘记其那张从不靠谱的横竖嘴从来就是用来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5 00: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骂街专家憋了几天没开骂,终于憋不住又开骂了,呵呵。人人都知道589楼我所批评的正是,计量标准的检定不能依据使用该计量标准检定的被检对象的检定规程,骂街专家似乎又找到了一个骂街的借口,几天不骂真的他活不下去了。
  不过,这个骂街专家的反问倒还是有点理解我的帖子所批评的现象,他的反问是:如果检定接触式干涉仪需要使用(到)砝码,就说“接触式干涉仪的检定就可以依据砝码检定规程”检定吧?不过此人并没有完全理解,还是有点说反了,按我批评的现象应该反问:因为接触式干涉仪的测量力要用砝码检定,因此砝码的检定就可以依据接触式干涉仪检定规程检定,而不必制定砝码检定规程了吗?幸好,砝码检定规程的编制者并没有犯骂街专家反问的错误,也没犯我所批评的错误,仍然编制了砝码检定规程。
xqbljc 发表于 2017-1-5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过去了,去年“七十”之人或许由于年龄的增长,多少也有了点自知之明的“危机感”,其发出“活不下去了”的悲叹也是由其伤感道理的!既然如此,就下决心自我了结一下得了,何必“活不下去”像个鬼似的。

         别的量友在谈具体的计量器具如硬度计、硬度块、压力表等,到了“万精油”的横竖嘴那里,就被扯绕成什么“计量标准”,至于此“计量标准”到底是具体的“计量标准器具”还是“计量标准装置”,某版主是不会讲明的,这也就是其搅混水的伎俩吧。大家看某版主无聊至极,其整出“计量标准的检定不能依据使用该计量标准检定的被检对象的检定规程”的话,绕不绕嘴?!由此可见,别看某版主老态龙钟“老大不小”了,但其的确不会讲人话的!

         某版主为搅混水而设计的“砝码的检定就可以依据接触式干涉仪检定规程检定”自我反问,大家就不必屑于搭理他了,毕竟大家对于其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横竖嘴都有所了解的。其即使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胡言乱语,除了暴露其老不正经的本质外,与他人又有何干!呵呵。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5 15: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诚心诚意参加技术讨论,一心钻研骂街能力而无聊透顶的人只配对着镜子骂街,没有人愿意和这种人搭讪,相信他下一个帖子会对着镜子骂得更恶毒,嗓门更大,蹦得更高,让我们继续欣赏,呵呵。
xqbljc 发表于 2017-1-5 22: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7-1-5 22:14 编辑

            与胡搅蛮缠的某版主做“技术讨论”?还要“诚心诚意”?为老不尊之人还要想什么呢?!知趣点,滚远些!
             挺好的一个专业论坛,找来如此一个“下里巴人”的痞子做版主,实在太跌份了!

路云 发表于 2017-1-5 22: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5 02:56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4 03:11
  我可以肯定地说,251楼晒出的证书并非“2014年年中”签发的,而是至少在2015年1月中旬以后检定的,如 ...

我可以肯定地说,251楼晒出的证书并非“2014年年中”签发的,而是至少在20151月中旬以后检定的,如果要还想实事求是,尊重现实和真实就请晒出证书的检定日期。

众所周知,实施检定/校准时所使用的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必须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证书中明明列出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的有效期分别是20141226日和2015115日,实施检定的日期必定是在20141226日之前,你却说是在20151月中旬之后。干了几十年的计量,我都怀疑你是在计量界混了几十年,如此常识性东西,亏你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我都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描述你笨的程度,只能说“笨得都不笨了”。难怪量友285166790在另一主题中建议你“恶补计量基础知识”。下面,为了戳穿你的谬论以正视听,我重新晒出这份《检定证书》的全部页面截图:

硬度计证书1.jpg

硬度计证书2.jpg

证书2.jpg

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证书的签发日期是什么时候。争论到现在已近六百楼了,如果要还想实事求是,尊重现实和真实,也该轮到你举证的时候了吧,也请你说出检定证书给出不确定度信息违反了哪部法哪条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看看下面你会如何演绎你那东扯西绕的“绝活”。

JJG113-201320131025日发布,2014425日起实施,给了半年过渡期,就算2015115日检定机构拿到其计量标准的检定证书,当天就奔赴现场检定你的仪器,距20131025日一年多的时间,对新方法进行确认、审批和过渡期,也绰绰有余。因此,我认为路兄为上级机构开拓的理由既不真实,也没有说服力。

新标准的申购、确认、审批、发布、实施,包括CNAS官网公示的能力信息更新,这些都需要时间。有哪家机构能够保证实时更新的呀?JJG177-2016《圆锥量规检定规程》于2016627日发布,20161227日正式实施,到现在为止有几家单位正是发布实施啦?你单位估计连书皮都没看见,恐怕再过两个月,也没几家机构能够保证实施到位。

至于量块用什么检定,我都不想跟你这个拎不清的“智障”讨论下去了,资深专业量友xqbljc都已经看不下去了。你确实像犯了毒瘾似的,自臭不觉,不招骂浑身不自在。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5 23: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5 22:29
我可以肯定地说,251楼晒出的证书并非“2014年年中”签发的,而是至少在2015年1月中旬以后检定的,如果要 ...

  哦,对不起,是我看错了,因为没有看到检定证书封页,2015年1月15日的计量标准的有效期,误以为是检定日期,在此向路兄表示道歉,对于我的错误,你怎么批评我都接受。但我还是要说出我的知心话,我不希望我的路兄与那个闻名全球骂街骂了七八年仍然骂不绝口的骂街者为伍,我仍然坚持认为三岁孩童都明白的中国人的文明礼貌、道德品质,我们成年人,特别是有文化的成年人,应该不会连三岁孩童都不如。
  技术上的问题,我认为2014年10月14日的检定日期距离新规程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5日差一个多星期就满1年了,离过渡期的2014年4月25日差不多半年,对于一个通过了CNAS认可的正规校准实验室来说,对新规程的有效性确认似乎也不应该如此拖拖拉拉。如果我是你们实验室的检定证书有效性确认人员,本着计量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严谨、一丝不苟的精神,我肯定要检定机构给我一个书面说明。
  另外,我仍然坚持认为,检定标准洛氏硬度机依据被检对象洛氏硬度块检定规程是极其可笑的,标准洛氏硬度机是仪器,洛氏硬度块是实物量具,性质完全不同,不能共用一个检定规程,这是其一。其二,标准洛氏硬度机是仪器是检定洛氏硬度块的计量标准装置,使用被检对象的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的的确确是可笑的。没有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规程,我们负责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的同行们只能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抓紧制定标准洛氏硬度机检定规程的建议。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1-6 08: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段时间参加了最新版的1033的考评员培训,期间主讲老师提到了这个问题,她的结论是检定证书不需要另行提供不确定度。主讲老师是1033编写者之一,我想这个问题可以了结了。
xqbljc 发表于 2017-1-6 15: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醉死不认那壶酒钱的某版主来讲,托词“看错了”应该等同于选择性眼瞎!张口闭口什么“我们成年人”的某版主搞搞清楚,你实际上是为老不尊的“七十一”之人了,这个年龄还依然在“成年”过程中?莫非百年之后其还在继续“成年”?难怪被称作“无赖”,至于“七十一”之人“连三岁孩童都不如”,那就是由于其长期处于“下里巴人”最低层次的圈子里,心灵变态、扭曲所致,当然,如果某版主非要“解读”为“返老还童”、“童心未泯”也可看做是有其道理的。总之,一个如此没脸没皮的老不正经,装腔作势的来谈什么“文明礼貌、道德品质.....有文化的成年人”,实在让人忍俊不止,大家只能无语了。

       某版主在企业混了一辈子,就不要做想吃“天鹅肉”的什么“如果我是你们实验室的检定证书有效性确认人员”假想了,做为正规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绝不会聘用像你这样“牛逼无赖”的,你就对付着继续在“中启”、在“论坛”混吧,反正也是混一天少一天了!呵呵。


路云 发表于 2017-1-6 19: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1-5 12:20
我前段时间参加了最新版的1033的考评员培训,期间主讲老师提到了这个问题,她的结论是检定证书不需要另行提 ...

JJF1033是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里面并未谈及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信息的要求。“不需要另行提供”可以理解为:当需要时,可以直接在《检定证书》中提供。

路云 发表于 2017-1-6 19: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5 03:25
  哦,对不起,是我看错了,因为没有看到检定证书封页,2015年1月15日的计量标准的有效期,误以为是检 ...

不要跟我在这里称兄道弟,我若不晒出这份证书的封面,你还不知道要跳多高呢。技术讨论,简单明了,直接正面回答就OK。595楼就请你举证说出检定证书给出不确定度信息违反了哪部法哪条规?我就料到你会来“弯弯绕”这一招。你给个准信,究竟是拿得出证据还是拿不出证据?如果不想举证,就请你闭嘴坐一边凉快去,别在这里耗大家的时间了。你不懂的东西多得很,不要以为自己就是龙虎牌的“万精油”,到头来展现给大家的却是山寨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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