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11-24 04:16 编辑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 请给出“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检定规程哪一条哪一款说了“必须给出”? 第二,如果上级机构的确就是要也不给不确定度,客户可以根据有关信息自己评估不确定度。…例如检定证书上写明使用标准量块是3等,客户的量块判为4等,标称尺寸是50mm,则可确定送检量块长度尺寸的不确定度是0.30μm,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满足溯源性规定要求。 前后自相矛盾,前面说“不给不确定度”,最后又说“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证书到底给了不确定度还是没给不确定度?检定规程中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检定证书要给出修正值及其不确定度?如果没有规定,上级机构可以不给。请问这个0.18μm是怎么来的? 第三,……此时可从检定证书上获得的信息查量块检定规程和光学计检定规程,为安全起见取最差值得标准量块不确定度0.30μm,光学计示值允差±0.25μm,若忽略其它因素影响,粗略估计被检量块尺寸测量不确定度就是0.40μm,考虑安全问题再用2/√3=1.16打折,估计为0.50μm。 将所用标准的不确定度分量与配套设备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就变成了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实际上是测量标准和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真是奇葩嘢,看样子你检都不用检,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已经出来了,这个不确定度与被检对象没有任何关系,被检量块合格不合格,其不确定度都是这么大。首先,被检量块尺寸的不确定度0.40μm就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其次就是所谓的“打折”,也不知道是依据检定规程的哪条哪款。 我问的是你如果按照检定规程附录E来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少跟我东扯西绕,跟我整这些个人胡思乱想拍脑袋的东西有什么用?上级机构如果出具一份《校准证书》,其给出的不确定度会与你评出的不确定度一致吗(“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果方法一致,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统称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果相差甚远,那你编出来的不确定度就是一朵奇葩。 综上所述,你的第一点回答是答非所问;第二点回答是答了等于没答,因为没有看到哪个不确定度是你评出来的;第三点回答是错误答案,所评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是“测量标准(含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与被测对象没有任何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