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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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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16-11-22 01: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1 03:25
  既然不是强制,就不要因为人家不给非要不可,就应该老老实实自行评估。检定机构严格按检定规程给出检 ...

你插嘴插到一千楼,我还是要骂你“不要脸”,你太厚颜无耻了。楼主明明说的是客户的要求,你却偏偏扯到“检定规程”没有要求。检定规程没有要求客户有要求就不可以啦?不给不确定度信息,连原始数据也不能给吗?“老老实实自行评估”,米都掐在你这个不要脸的无赖手里,还好意思叫别人去做无米之炊。自己能给也不给,能评也不评,不给不评也就罢了,让你提供原始数据给客户自己评也不给。说别人一门心思走捷径,却不说自己在挖空心思地为难客户。客户想走捷径有错吗?提出的要求过分吗?无理吗?不确定度与原始数据任何一样提交给客户违法违规了吗?损害了你的利益了吗?看到客户拿到你给的不确定度信息或原始数据你是不是很妒忌,很不爽啊?所以就存心不让客户舒服,还要找何种奇葩理由来粉饰自己。抓到你的辫子,点到你的痛处就以“与主题无关”的借口避而不答弯弯绕。一个十足的牛逼无赖,你还需要年龄与身份相符呀?处处给脸不要脸,没羞没臊。你的心思谁还看不出来,无非是:你要我给我偏不给,你要我教我偏不教,你要我算我片不算,你要我答我偏不答。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和资本值得你这么牛逼得瑟,你不想讨论,早就该闭上你的嘴滚一边去。你不老想做最后的封贴者吗,耗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2 18: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我所尊重的路兄也会变成一个骂人的人,我只能诚心诚意地劝说,技术观点即便与自己截然不同,作为一个正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者来说都不会骂人,有道理讲道理,有事实摆事实,道理和事实不能说服别人,或别人的道理和事实说服不了自己,那就各自保留自己的观点。骂人是无赖的表现,最起码也说明自己无能、无理和无礼。
  评定一个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只要有该测量方法的信息就足够了,信息已经在检定证书和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怎么叫“无米之炊”?“米”在检定机构手中,也在客户手中,为什么非要揪住检定机构不放,非要检定机构要么在检定证书上给不确定度,要么给出原始数据,非要检定机构给“米”?自己查一下不行吗?哪个标准,哪个规范规定检定机构必须给不确定度或原始数据,不给的话客户就有权和它闹个没完,审核员就可以给它开不符合项?检定机构“不要脸”、“无赖”,还是这种客户“不要脸”、“无赖”?不确定度与原始数据任何一样提交给客户并不违法违规,但不管损害大小,还是损害了检定机构的利益,检定机构不给也并不违法违规。
  由451楼的帖子可以看出路兄很看重“做最后的封贴者”,我只对帖子的内容感兴趣,在乎对人的礼貌,如果有人给我发帖我毫无反应似乎对人不礼貌,现在看来我想错了,如果路兄下一个帖子的确没有新内容,又不需要我回帖,我将保持沉默,谁“做最后的封贴者”我丝毫不关注。顺带表个态,这个帖子我没有指着任何楼层或名字回帖,是我在本主题帖中不针对任何人的最后一个帖子,但决不是“最后的封贴”,后面还有多少个帖子,谁“做最后的封贴者”均不要受此影响。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2 20: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东扯西绕、胡搅蛮缠之人也配装腔作势的来谈论什么“正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者”,而其自己恰恰就是个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老不正经,如此啪啪的打脸,对某位“无赖”之人实在是不打自招,也是对其莫大的讽刺!什么叫做“正经”?应该不需要再给出进一步的“解读”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3 1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路云老师之间的争论是技术上的讨论,尽管讨论中有这样那样的过激言语,和454楼的纯属骂街是质的区别。量友们可以看看454楼的帖子有没有一点技术内容,看一看这个人的人品,此人是在故意破坏论坛的氛围污染环境,展示其“优良”的道德品质,展示其闻腥即上的骂人水平,还是在诚心诚意参加楼主提出问题的技术讨论?2008年以来,此人迷恋上了骂人,染上了骂街嗜好,在网络论坛这个公众媒体上持续骂街骂了8年,愈发不可收拾,越骂越上瘾,论坛量友们的规劝,管理团队的各种治病救人措施也都用遍了,但都毫无效果,此人在我国乃至世界的骂街水平可谓是名声大振了,这难道就是我国著名的平直度检测“专家”应有的品德和所作所为?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3 20: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11-23 01:03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1 22:13
  我不相信我所尊重的路兄也会变成一个骂人的人,我只能诚心诚意地劝说,技术观点即便与自己截然不同,作 ...

“有道理讲道理”,客户提出的要求有没有道理?四百多楼的讨论,你什么时候与客户讲过一句道理?客户“请”你给“求”你给讲没讲礼?你什么时候说过一个“请”字呀?客户从你这位牛逼无赖身上获取不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信息就是“无能”,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强行拒绝客户的要求就很有能耐呀?让你提供你不提供,让你计算你不计算,让你教客户如何评你不教,一个劲的重三倒四东扯西绕插嘴,如此技术讨论你不招骂才是怪事呢。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东西,客户依据CNAS规定的“请求”被说成是强行索要的违法违规之举,你随心所欲强行拒绝倒成了遵规守法之为。客户不问你要你不给,客户问你要(甚至是请求)你便以“强行索要”为由予以拒绝。一句话,客户无论想什么办法,也无论提出的请求是否合理,都休想从你这位牛逼无赖身上获取想要的信息。是不是显得你很有能耐呀?你牛逼个鸟啊。

不确定度与原始数据任何一样提交给客户并不违法违规,但不管损害大小,还是损害了检定机构的利益,检定机构不给也并不违法违规。

损害了检定机构什么利益呀?检定机构给了就违法违规了吗?客户请你给求你给违法违规了吗?客户的利益是谁损害的呀?你所谓的“法规”是不是特指你那“规氏法规”呀?

评定一个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只要有该测量方法的信息就足够了,信息已经在检定证书和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怎么叫“无米之炊”?“米”在检定机构手中,也在客户手中,为什么非要揪住检定机构不放,非要检定机构要么在检定证书上给不确定度,要么给出原始数据,非要检定机构给“米”?自己查一下不行吗?

我干了几十年的计量都评不出来,你说评得出来你评出来给大家看看会死呀?我已经问过你《校准证书》如果不给出不确定度你能不能自己评出来,你就耍起了转移话题东扯西绕的伎俩避而不答,从来也没有看见你换位思考过一下。现在我再问你,如果是你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按等检定),上级出具的《检定证书》中没有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又需要用到,你能不能按照JJG146-2011《量块检定规程》附录E的方法自行评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上面不是说得振振有词吗?这下你是客户,是骡子是马,该轮到你拉出来溜溜了吧。我看看你又会想出什么奇葩新招,但愿你不会食言,也不希望看到你掌嘴的效果。

我再一次声明,我没有说过检定机构“不要脸”、“无赖”。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4 13: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455楼某版主一贯性的嘴不由己,而信口开河瞎讲一气。这样一个为老不尊之“下里巴人”也配来谈什么“技术内容”、“人品”.....???再讲,对四六不通、东扯西绕、胡搅蛮缠、歪风横行之老不正经,哪里还有什么“技术内容”的道理可谈呢!许多量友耐着性子“弹琴”给其听,做为大毒瘤的某版主依然也只会产出含“三氯氰胺”的毒奶!其下贱之处本来就在于以蓄意误导、公然忽悠为偷着乐的!

       “七十”之为老不尊的人,连“其妈”都恶语相向,还动不动挑起“穿开裆裤”、象狗一样乱咬婊子”、“市井”、“臭婆娘的裹脚布”、瘾君子”、“流氓下作”、“丑恶嘴脸”、“令人憎恶等等诸多肮脏话题,如此可见,“故意破坏论坛的氛围污染环境”之人到底是哪个?这还不是昭然若揭了吗!所以,做为在本论坛卧底的大毒瘤某版主,是必须也迟早要被铲除掉的!!!大家尽可拭目以待。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4 15: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3 20:58
“有道理讲道理”,客户提出的要求有没有道理?四百多楼的讨论,你什么时候与客户讲过一句道理?客户“请 ...

  说实话,本不想在本主题帖发言了,把“最后的封贴”留给457楼的世界闻名第一骂街高手的骂街帖,很多主题帖的“最后的封贴”也都留给了他,以彰显其骂街水平与技术论坛的格格不入,形成强烈反差。但路云老师问我,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按等检定),上级出具的《检定证书》没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能不能按照JJG146-2011附录E的方法自行评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这是个技术问题,如果不回帖似乎对路云老师的不尊重,我只能再书写一帖回答如下: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如果不给,客户就可以找它要。道理很简单,按等检定的合格证书给出的是每一量块中心长度实测值,实测值能不能用和什么情况下才能用,必须知道其测量不确定度,量块检定规程JJG146的表7也规定了各等别量块长度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只要检定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满足表7的规定,实验室的溯源性就可以获得通过。
  第二,如果上级机构的确就是要也不给不确定度,客户可以根据有关信息自己评估不确定度。因为检定证书给出的信息中一定会有他们使用的标准量块的等别或不确定度,给出客户送检量块的等别判定结果,就可以依此信息查JJG146的表7落实送检量块的不确定度的不确定度。例如检定证书上写明使用标准量块是3等,客户的量块判为4等,标称尺寸是50mm,则可确定送检量块长度尺寸的不确定度是0.30μm,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满足溯源性规定要求。
  第三,如果再退一步,假设送检量块标称值50mm,检定机构检定证书上只给了其所用计量标准是4等量块和立式光学计,没判定送检量块等别,客户如何确定送检量块的不确定度?此时可从检定证书上获得的信息查量块检定规程和光学计检定规程,为安全起见取最差值得标准量块不确定度0.30μm,光学计示值允差±0.25μm,若忽略其它因素影响,粗略估计被检量块尺寸测量不确定度就是0.40μm,考虑安全问题再用2/√3=1.16打折,估计为0.50μm。这是我的粗略评估方法,按JJG146-2011附录E的方法自行评定就更规范了。由此可知0.50μm<0.80μm,检定机构的检定方法满足5等量块的溯源性要求,实验室量块若是5等,上级机构的检定能力符合受评审实验室的溯源性要求,受审核方此项目的溯源性可获通过。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4 15: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11-24 16:02 编辑

         某版主不作“最后的封贴”,其会死掉呢,还是会成为饭囊衣架呢?其如果多少还能顾及点老脸老皮的话,就选择自我了结一下好了。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5 00: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11-24 04:16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3 19:06
  说实话,本不想在本主题帖发言了,把“最后的封贴”留给457楼的世界闻名第一骂街高手的骂街帖,很多 ...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

请给出“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检定规程哪一条哪一款说了“必须给出”?

第二,如果上级机构的确就是要也不给不确定度,客户可以根据有关信息自己评估不确定度。…例如检定证书上写明使用标准量块是3等,客户的量块判为4等,标称尺寸是50mm,则可确定送检量块长度尺寸的不确定度是0.30μm,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满足溯源性规定要求。

前后自相矛盾,前面说“不给不确定度”,最后又说“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证书到底给了不确定度还是没给不确定度?检定规程中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检定证书要给出修正值及其不确定度?如果没有规定,上级机构可以不给。请问这个0.18μm是怎么来的?

第三,……此时可从检定证书上获得的信息查量块检定规程和光学计检定规程,为安全起见取最差值得标准量块不确定度0.30μm,光学计示值允差±0.25μm,若忽略其它因素影响,粗略估计被检量块尺寸测量不确定度就是0.40μm,考虑安全问题再用2/√3=1.16打折,估计为0.50μm。

将所用标准的不确定度分量与配套设备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就变成了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实际上是测量标准和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真是奇葩嘢,看样子你检都不用检,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已经出来了,这个不确定度与被检对象没有任何关系,被检量块合格不合格,其不确定度都是这么大。首先,被检量块尺寸的不确定度0.40μm就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其次就是所谓的“打折”,也不知道是依据检定规程的哪条哪款。

我问的是你如果按照检定规程附录E来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少跟我东扯西绕,跟我整这些个人胡思乱想拍脑袋的东西有什么用?上级机构如果出具一份《校准证书》,其给出的不确定度会与你评出的不确定度一致吗(“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果方法一致,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统称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果相差甚远,那你编出来的不确定度就是一朵奇葩。

综上所述,你的第一点回答是答非所问;第二点回答是答了等于没答,因为没有看到哪个不确定度是你评出来的;第三点回答是错误答案,所评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是“测量标准(含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与被测对象没有任何的关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5 0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11-25 01:24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5 00:12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请给出“必须 ...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是JJG146-2011的表7有不确定度的要求,因此必须给出。
  第二,如果上级机构的确就是要也不给不确定度,但检定证书上一定要写明使用标准量块和客户的量块等别以及标称尺寸,则客户可根据这个信息确定送检量块长度尺寸(假设50mm)的不确定度是0.30μm,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前面说“不给不确定度”,后面说“证书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是根据其使用的标准量块查规程得到。
  第三,这不是奇葩,客户计量标准由法定机构检定,因此的确“检都不用检”。CNAS要求提供的是上级机构的检定能力以证明受评审方的计量标准检定满足溯源要求。受评审方检定方法的能力,评定责任就更应该受评审实验室了,评定其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需他们亲自动手。被检量块合格不合格,因检定方法并不改变,其不确定度的确都是这么大。不合格是被检量块的固有特性,不是检定方法的能力有问题,即便用国家基准检定,也还是会不合格,不能说用国家基准检定的不确定度都不能满足该量块的溯源要求。
  第四,被检量块尺寸的不确定度0.40μm就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其次就是所谓的“打折”,也不知道是依据检定规程的哪条哪款。我在458楼的“第三”已经说明,我可以在复述如下:
  设送检量块标称值50mm,检定机构检定证书上只给了其所用计量标准是4等量块和立式光学计,为安全起见信息中要取最差值,在量块检定规程查得4等量块不确定度0.30μm,在光学计检定规程查得光学计示值允差±0.25μm,忽略其它因素影响条件下,该被检量块尺寸测量不确定度为两项合成得0.40μm。考虑安全问题再用2/√3=1.16打折,得0.50μm,其中√3是粗略评估分量时的包含因子,需要除以它,计算扩展不确定度时包含因子粗略估计为2,应相乘,1.16×0.40μm=0.50μm<0.80μm,因此可判定检定机构的检定方法满足5等量块的溯源性要求。
  第五,路兄问如果按检定规程附录E来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那就天津大学仿照附录E一步一步做就是了,根本用不着我抄写检定规程,无非是改写一下标称值的大小,根据标称值的大小自己去查规程即可。上级机构如果出具一份《校准证书》并给出的不确定度,与我评出的不确定度肯定一致,但一定会八九不离十,绝不会相差甚远,用他们给出的不确定度评判他们的检定方法是否满足对我们的5等量块检定溯源性,得到的结论一定会和我的判定结论一致。
  最后提一句,堕落为只会骂街的那个著名“专家”459楼的帖子除了骂街毫无技术内容,就让此位跳梁小丑继续跳着脚尽情表演吧,呵呵。
285166790 发表于 2016-11-25 13: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85166790 于 2016-11-25 13:19 编辑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搞这么复杂干嘛?道理很简单,干什么事不是说自己觉得能做就行,还得要有资质,有根据才能开展。不要又提什么CNAS的方法,上级机构过没过CNAS还是个未知数,即使通过了CNAS,也不能拿CNAS的东西套用到检定证书里用啊。检定规程没有包含不确定度内容的情况下,检定机构既无资质也无依据来出具什么不确定度,这是很显然的事(规程包含此内容的除外)。自己根据上级证书里的标准器再加上原始数据等信息自己评定也是扯的,还是那个原因,单位自己没有评定自己最高标准器不确定度的资质,在获得检定证书的情况下,根据MPE等指标换算为不确定的度是目前CNAS指定唯一的方法,CNAS有文件有案例,不知道有啥好争论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5 23: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11-26 00:22 编辑

         “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是JJG146-2011的表7有不确定度的要求,因此必须给出”。上述说辞显然就是在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国家规程与国家规范中“必须”包括的文字内容,对于前者(规程)本身的内容就没有要求“必须”在附录中给出不确定度示例,而后者(规范)本身的内容要求“必须”在附录中给出不确定度示例。当然在规程/规范的会审或函审时,两类法规性技术文件的报审稿都必须提供不确定度评定的附件(单独的附件)。我们国家某些规范在颁发实施时,却恰恰在附录中给出不确定度示例(如:JJF1084等);而国家某些规程却在颁发实施时又恰恰在附录中给出了不确定度示例(如:JJG117等),这些做法明显都是很不规范的!

       至于“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的说辞,明显就是在胡说八道,如果此胡言乱语“依据是JJG146-2011的表7有不确定度的要求”,那完全就是错误的理解了规程的文字描述。比如讲JJG117规程在正文中也有提到“满足平板工作面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定,包括某些规程也有相同内容类似的规定,难道这些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都“必须给出不确定度”?所以,谈论问题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好,像某位企业人士其根本就不懂何谓法制计量!我们做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出具检定证书时,非特殊情况(客户要求),是不会在检定证书中给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

       本主题版块争执了400多楼,完全就是有人在胡搅蛮缠造成的!462楼量友提到的“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还是有其一定道理的。我们对此事情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不会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给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但在用户提出要求时,我们肯定会满足用户的要求,将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给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这样的做法与某位胡言乱语的“强制”毫无关系!实际上也根本不存在被“强制”给,或“强制”要的事情。毕竟本来就是检定方与被检定方二者之间的协商问题,我们做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本不会,也没有道理不满足被检定方的合理要求!胡说八道的“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莫须有的“强制”给,都属典型的东扯西绕、胡搅蛮缠!

        至于什么“跳梁小丑”的恶意人身攻击,根本没人屑于搭理这样的“精神文明用语”,毕竟对于“七十”的老不正经,其才是真正的“跳梁”,其还有几多时日上蹿下跳胡言乱语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6 00: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骂街专家在连续N个骂街帖子被指出后,总算在462楼谈了点自己的观点,当然出于骂街的嗜好和本性,结束语还是要用骂街来提醒大家,他还是骂街的“俊杰”,是忘不了骂大街的。下面仅就462楼的观点谈点自己的看法:
  对于其第一自然段,关于规程和规范附录中给不给出不确定度示例的问题,没有那个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给,因此附录中给不给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都可以,给不给都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但报批规程规范时必须上交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是不可少的。另外JJG146-2011的表7的不确定度要求是对按等检定而提的,按级检定则无要求,因此按等检定时必须给出不确定度,按级检定则不必给出。
  对于其第二自然段,“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的说辞不对的说法正确,只是技术讨论不应该骂街。但具体的某一项检定,是不是必须给要看检定规程的规定。规定要给的必须给,没有规定不确定度要求的不给也不违法违规。JJG117规程在正文中并无对被检平板平面度的不确定度要求,其提到的“满足平板工作面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定是指的选用的测量设备(计量标准装置)不是对检定结果的要求,与量块检定规程对被检量块尺寸不确定度的要求风马牛不相及。
  对于第三自然段,每个检定机构对检定规程不做要求的内容,应客户要求给不给其它内容,都有自己的选择权。楼上的机构给,没有人反对,其它机构不给也不违法违规。但如果检定机构选择了严格按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给,格式中没有不确定度,有人非要要求检定机构给,这就是强制行为,强制剥夺他人的自由选择权。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6 22: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11-26 02:24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4 05:15
  第一,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是JJ ...

4.4.4检定证书
    按等检定的量块,检定合格的应发给检定证书,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说明可作为某等使用和检定周期。
    按级检定的量块,对其中合格部分发给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说明可作某级使用和检定周期。
    检定结果中, 部分不合格的量块应在检定证书上加以注明;整套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以上是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46-2011《量块检定规程》中有关检定证书的原文,哪里说了必须给出不确定度?再来看看你是怎么说的:
    如果送上级检定的量块是按等检定,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依据是JJG146-2011的表7有不确定度的要求,因此必须给出。
    以上是你规矩湾家的“法规”说法,两者对比,你们“规氏法规”要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表7有不确定度要求,就一定要给不确定度吗?你不是老嚷嚷要按国家法规行事吗?怎么到现在又不按啦?按照国家检定规程要求,上级机构出具证书时,只需给出“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在检定结论中给出“×等合格”的结论,并给出“有效期”足矣,也没有哪一条款规定要给出什么“修正值”及其“不确定度”。你的说法不就是你需要就给,你不需要就不给。这个时候你就不说给出不确定度违法违规了,客户请求你给就说人家违法违规的强行索要。让大家看看,四百多楼的争论,你纯粹是在恶意存心的,拿不出任何依据的瞎扯淡。
    关于第二点,检定证书未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居然将检定规程表7中的技术要求0.30μm当成被检量块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这就是干了几十年的计量人说出来的话,稍有一点计量基础知识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种外行话。技术要求是合格判据,并不是实际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实际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一定是根据实测数据评定出来的,是因不同的被测对象而异的。所使用的标准量块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0.18μm,我也不知道从检定规程的哪个角落里搜出来的,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到哪里写了50mm量块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18μm。请问,如果量块不合格,那么它的不确定度是多少?如果出具《校准证书》,你是不是就将表7的数据COPY到证书里去呀?如果用误差来类比,这就好比规程规定了被检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如1.6级压力表的最大允差为±1.6%FS),如果我只告诉你某压力表是1.6级合格,而没有告诉你实际误差,那你告诉我,该压力表的误差是多少?
    第三,这不是奇葩,客户计量标准由法定机构检定,因此的确“检都不用检”。CNAS要求提供的是上级机构的检定能力以证明受评审方的计量标准检定满足溯源要求。受评审方检定方法的能力,评定责任就更应该受评审实验室了,评定其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需他们亲自动手。
    你的理解能力的确是不敢恭维呀。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3c)款已经表述:
    CNAS承认我国的法定计量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的检定。这是CNAS承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溯源性”。
    合格评机构应索取并保存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资质证明与授权范围。 这是CNAS在审核时要求受审实验室提供的“计量溯源性信息”见证材料。
    “检定证书”通常包含溯源性信息,如果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合格评定机构应索取或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这句话的后半句,就是CNAS在审核时要求受审实验室提供的上级机构对强检器具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见证材料。并且在该条款的注1中特别强调: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及其溯源性信息是证明计量溯源性的必要内容此处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指的就是正文中所说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以上条款均表明,CNAS要求提供的是上级机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如果你说是,那就请提供标准条款证据。
    关于第四点,用四等量块检五等量块,其不确定度之比规程起草人早就算好了,还用得着你来算。规程既然规定了所使用的标准的准确度等级,那一定是能够满足被检器具的最大允差或不确定度极限的要求。你在这里算给我看是不是一种忽悠啊?我现在要你算的是对被检量块进行检定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谁要你来判定所使用的测量标准能否满足被检器具的检定要求啦?真是答非所问。就以你将四等量块的不确定度极限值0.30μm作为四等量块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直接与光学计示值允差(±0.25μm)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四等量块的不确定度极限值0.30μm本身就是扩展不确定度的极限值,而不是标准不确定度的极限值,至少应除以包含因子得到标准不确定度极限值才能与光学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所以你说你能评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还与上级机构评出的结果八九不离十,我真的是表示怀疑。
    另一方面,你不是说《检定证书》有规定的格式内容吗?JJG146-2011恰恰就没有给出《检定证书》的内页格式,那你告诉我,给出什么样的信息才不违法违规?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6 23: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463楼,某版主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包括睁着眼睛编瞎话是从没有底线的!其竟然胡说八道的讲出“.....规范附录中给不给出不确定度示例的问题,没有那个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给,因此附录中给不给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都可以”。事情真的如其所言吗?大家看一下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对此是如何明确规定的:
          JJF1071(0).jpg
        由以上图片,JJF1071引言中可以看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做为必备要素,应在规范的附录中给出”。
          JJF1071(1).jpg
       由上面的图片可以看出,JJF1071中5.14条款明确规定“在附录中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JJF1071.jpg
         由上面的图片可以看出,JJF1071中5.12条款明确规定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

         无需多讲什么,法规性文件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明确规定,彻底戳穿了某版主选择性眼瞎,竟然将“规范附录中给不给出不确定度示例的问题,没有那个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给.....”瞎话,公然以白纸黑字明确发表在其帖子里。做为一个本论坛所谓管理团队成员,实则卧底、大毒瘤的某版主实在是胆大妄为,为了蓄意误导公众,不惜将瞎话编造到国家相关法规性技术文件的头上。难道,“下里巴人”的“规氏法”要凌驾于国家相关法规性技术文件之上?卧底、大毒瘤屡屡祸害到了计量论坛,祸害到了本论坛其它管理团队成员的声誉,真可谓一颗老鼠屎(拧种)毁了一锅汤!!!

          某版主才是“骂街的始作俑者”,这是众多量友的共识!挑起“跳梁小丑”恶意人身攻击话题的人竟然不是“骂街”?回以“跳梁”又如何就成了“骂街”?这恰恰证实了老不正经的某版主,倒打一耙的无耻嘴脸,确实如众人所评价的,其就是“找骂” 、“招骂”以及欠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7 01: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11-27 01:25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6 22:15
4.4.4检定证书
    按等检定的量块,检定合格的应发给检定证书,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说明可作 ...


  4.4.4条检定证书规定“按等检定的量块,检定合格的应发给检定证书,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说明可作为某等使用和检定周期。”
  其中“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说明可作为某等使用”,正是规定按等检定的量块必须给出不确定度,告诉了“实测值”和“可作为某等使用”,其实就改善了客户按“实测值”查表7即可知道该被检量块实测值的不确定度。当然只要给出实测值和实测值的不确定度,客户也可以判定出该被检量块“可作为某等使用”,两种做法是等效的。因此关于第二点,检定证书给了50mm量块的实测值和检定结果4等,未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将检定规程表7中的技术要求0.30μm当成被检量块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并没有错。
  关于第三,CNAS承认我国的法定计量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的检定。这是CNAS承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溯源性”的法制性,但其检定被检计量器具的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仍需要认可,也就是说其检定受评审方送检计量标准的技术能力仍需要认可,这个认可不是认可法定机构,是认可受评审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溯源性是否找对了上级机构。因为上级给的“检定证书”通常包含溯源性信息,往往“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因此合格评定机构(即受评审实验室)“应索取或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二选一是必须的。这个二选一也是针对受评审实验室的要求,而不是针对上级检定机构的要求。
  关于第四点,“用四等量块检五等量块,其不确定度之比规程起草人早就算好了”,路兄说得很对。但“规程既然规定了所使用的标准的准确度等级”,请注意量块的等别与级别要求大不相同,不应该把等与级模棱两可放在一起说“等级”,它们的检定要求和检定结果给出信息的要求都不相同。评估对被检量块检定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谁最终目的是“判定所使用测量标准能否满足被检器具的检定要求”,因此无论你采用什么方法,只要达到可以有效“判定所使用测量标准能否满足被检器具的检定要求”即可。而规程规定的指标就是最大允许值,或者说是最差的极限,用这种指标判定溯源性能否达到是安全的。
  关于《检定证书》的格式内容,应该按检定规程规定的格式填写,这是大家的共识。如果检定规程没有给检定证书的格式,则应该按照JJF1002-2010的附录G自行设计,其中最后一句话说除了G.1.7为可选项外,其余均为必备项。其实量块的旧版本检定规程是有格式的,检定人员也都已习惯,新版规程没有给,自行设计也并不难。只要符合附录G规定的必给信息,就不违法违规,至于客户索取的其它信息,检定机构有权决定给,也有权决定不给,给与不给都不违法违规。
  顺带提一下,465楼的帖子虽然忘不了其骂街的嗜好,骂街已成为他内在行为品德和必然惯例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帖子还是涉及到一些技术内容,只不过我们讨论的是检定证书,他打岔说的是校准证书,与本主题帖无关我也就不回复了。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7 12: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按等检定的量块必须给出不确定度”的言辞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某版主敢告知大家这样莫须有的“规定”出自哪个法规性技术文件吗?又是出自从不靠谱的“规氏理论”或其一贯性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横竖嘴吧!某版主蓄意误导、忽悠公众,今生今世是不会有任何底线了!论坛存有并使用这样一个大忽悠,实在令人可恶,让人鄙视!

         某版主编造的瞎话“规范附录中给不给出不确定度示例的问题,没有那个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给,因此附录中给不给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都可以”,此瞎话已被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明确的规定彻底戳穿,编造瞎话不成,某版主又采用不怕开水烫的装痴卖傻行径,胡言“讨论的是检定证书,他打岔说的是校准证书,与本主题帖无关我也就不回复了”,这就难怪众多量友怒斥其厚脸皮、“无赖”、“无耻”了!造谣惑众、编瞎话被揭露,无言以对闭上臭嘴也就是了,何必装痴卖傻、转移话题死不认账呢?!如此恶劣品行、不端学风,不“招骂”、“找骂”也就奇怪了!某版主的人品被其自己的恶行彻底败光,呵呵,其已经无暇顾忌自己的老脸老皮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7 2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骂人专家除了骂街是明确的以外,回答楼主的提问“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到底是持肯定还是持否定的态度。如果是持肯定态度结果他是反对,如果是持否定态度就不要在路云老师面前摇头摆尾乞赏。如果把他骂街的成分去除,467楼的帖子不知道还有什么真正值得人们一读的内容。楼主的问题明明是“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给出不确定度,他却一味强调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明确的规定给不确定度,难道楼主说过校准证书不必给不确定度吗?你说这,他非要说那,你要想认真讨论,他非要泼口大骂,这种人原有的高大上知名专家形象是否“被其自己的恶行彻底败光”,不用我来点明,大家自有共识。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7 23: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到底是老年痴呆呢还是装痴卖傻呢?将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5.14条款明确规定“在附录中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与JJF1071中5.12条款明确规定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这两者之间胡扯瞎绕、胡搅蛮缠的捣糨糊、搅混水,其也是太低估本论坛大家的识别能力了!如此这样,某版主屡屡被怒斥为“屁话”、“无赖”、“找骂” 、“招骂”以及欠骂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某版主会以其欲望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而偷着乐!这也正是其极端的无耻之处!还是去撒泡尿“自操”去吧,那样其获得的满足感将是满满的!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8 0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6 05:18
  4.4.4条检定证书规定“按等检定的量块,检定合格的应发给检定证书,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 ...

因此关于第二点,检定证书给了50mm量块的实测值和检定结果4等,未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将检定规程表7中的技术要求0.30μm当成被检量块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并没有错。

厚皮老脸不知道东扯西绕要绕到那里去。50mm量块的检定结论“4等合格”就代表该量块的不确定度就是0.30μm啦?胡说八道。检定机构分明已经按照检定规程附录E评定出了该量块的扩展不确定度Up,正是依据Up0.30μm才下“4等合格”的结论。你却依据“4等合格”的结论,就断定该量块的不确定度Up就是表7中的技术要求(不确定度的极限值0.30μm),那岂不所有合格的量块的不确定度都是一样的,那还要附录E干什么?如果结论是“4等不合格”,那不确定度是多少?这种水平居然还好意思去指导别的企业评定CMC,真是羞死人了。不要再在论坛里吹牛了,内行一看就知道你是在编故事。难怪你会采取答非所问,转移话题、东扯西绕的伎俩,原来是一拉出来遛就会露馅露马脚的缘故。

关于第三点,“这个二选一也是针对受评审实验室的要求,而不是针对上级检定机构的要求。”已经四百六十多楼了,所有的人都看明白了,你到现在还在这里装聋卖傻。CNAS不就是要求受审实验室向上级承检机构索取不确定度信息吗?或者自行评估也是可以的。但评估“上级机构的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需要用到检定原始数据,不还是要向上级机构索取吗(不要跟我说什么套算,CNAS的标准条款里说的就是《检定证书》中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这就是证明“计量溯源性”的必要内容之一,而不管是上级机构给还是自己评)?

关于第四点,我说“规程规定了所使用的标准的准确度等级”这句话将“等”、“级”放在一起表述有什么错吗?按照规定操作,该“等”就“等”,该“级”就“级”,有谁看不懂会误解吗?还非要将其拆成两句话来说啊,你这不是存心找茬,鸡蛋里头挑骨头吗,你说这话是不是很有技术含量?

关于检定证书的格式问题,用不着你在现在才来宣传,我早在444楼第七段就已经说了:“格式中也仅仅列出了那些必须提供的信息项(即不得少于那些项),除此之外还允许增加附加说明部分。”不确定度信息列在附加说明里不行吗?附加说明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你这位牛逼的做法啥都不提供,附加说明还有规定的必要吗?到现在还在说不违法违规,那我就还骂你不要脸。你怎么不说“客户有权决定要,也有权决定不要,要与不要都不违法违规”呢?理屈词穷,到现在来一句“检定人员也都已习惯了”,习惯了就是“法”是不是?你就干脆一点,说你作为企业内部的计量人员,没有能耐与资质向社会提供检定服务就完了,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楼主的问题,你也从来没有涉足过,你也根本就不懂CNAS,但却要装着很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8 00: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8 00:02
因此关于第二点,检定证书给了50mm量块的实测值和检定结果4等,未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将检定 ...

  对,50mm量块的检定结论“4等合格”就代表该量块的不确定度就是不超过0.30μm,这没有错,就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受评审实验室的校准能力溯源性满足其扩展的检定项目的溯源性要求。正因为检定机构分明已经按照检定规程附录E评定出了该量块的扩展不确定度Up,正是依据Up≤0.30μm才下“4等合格”的结论。送检单位就可以依据“4等合格”的检定证书结论,断定该量块的不确定度Up就是表7中的技术要求(不确定度的极限值0.30μm),极限值就是不超过的值。
  关于第三点,明白了这个二选一是针对受评审实验室的要求,而不是针对上级检定机构的要求,那就对了。就没必要“装聋卖傻”非要强制检定机构在检定证书上给不确定度了,那就要求受审核方二选一就行了,不要受审核方只能选择“索取”。
  关于第四点,只要知道按照规定操作,该“等”就“等”,该“级”就“级”,就行了,那就达到了意见统一,这里的量块按等检定只能讲等别,不能讲级别,讲等别有给不确定度的问题,讲级别检定证书就更不存在给不确定度的问题,我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关于检定证书的格式问题,的确用不着我宣传,但你在444楼第七段就已经说了:“格式中也仅仅列出了那些必须提供的信息项(即不得少于那些项),除此之外还允许增加附加说明部分。”这句话我并不反对,我反对的是“除此之外还允许增加附加说明部分”并不是说必须增加附加说明部分,更不是说必须增加给出不确定度,因此检定机构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谁也不能强迫。
  “检定人员也都已习惯了”,习惯了不等于“法”,这完全正确。但我说的是习惯了老规程给的格式,而新规程没给格式也没说老规程格式错误,这个“习惯了”可认为是遵守了“法”。如果你认为违法也不能说不对,可以按JJF1002规定自行设计,但我相信设计的格式也就是大家习惯了的这个样子,不会有新花样。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8 01: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7 04:38
  对,50mm量块的检定结论“4等合格”就代表该量块的不确定度就是不超过0.30μm,这没有错,就凭这一点 ...

CNAS要求受审实验室提供的是“计量溯源性”证明,这个证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溯源性信息”,第二部分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这是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3条c)款的要求,我已经说了多少遍啦?还在这里装瞎是不是?啥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它等于“被检器具的技术要求”吗?瞎扯淡。我早就问你《校准证书》中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不是直接从表7中COPY呀?你回答了吗?漫步满足溯源性要求,CNAS标准条款中已经说了:“合格评机构应索取并保存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资质证明与授权范围。”还需要等到上级机构已经把东西检完了之后才知道是否满足溯源性要求呀?只有检定合格的才具有溯源性,不合格就没有溯源性啦?你可真是奇葩一朵呀。不合格不可以出具《校准证书》吗?客户拿到《校准证书》经计量确认后符合CNAS的要求,开展校准不可以吗?你以为客户送检的最高标准就只能用于法制计量的检定呀。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呀?到现在还在说“必须”、“强制”,谁强制谁啦?“请你给、求你给”这算是“必须、强制”吗?你瞎了眼也有两个窟窿吧。“二选一”你凭什么强制客户不许索要,必须自行评估呀?你有什么权利要求客户只能选其二不能选其一呀?客户没选择自行评估吗?自行评估需要你提供原始数据不行吗?不要忘了客户是有权监视你检定/校准他送检的计量器具的全过程的,索要自己送检的器具的原始检测数据是天经地义的合法权力,作为承检机构是无权拒绝的。

谁告诉你按级检定的量块不可以给出不确定度啦?谁说了附加信息必须给出不确定度啦?我一直强调的是当需要时就应该给,不需要时可以不给。什么叫“需要时”呀?你需要就叫需要,客户的需要就不叫需要啦?除了你牛逼无赖的“规氏法规”以外,还有哪条法律法规(包括CNAS的标准条款)里规定了“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啦?

ssylqx 发表于 2016-11-28 06: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我们计量人的执着!!!!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8 09: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11-28 01:42
CNAS要求受审实验室提供的是“计量溯源性”证明,这个证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溯源性信息”,第二部 ...

  我们赞成你所说的CNAS要求受审实验室提供的是“计量溯源性”证明,这个证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溯源性信息”,第二部分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我也一开始就说过我赞成你的几乎全部观点,唯一一点不赞成的意见提出来供你参考的是,不能片面强调向检定机构“索取”,片面强调检定证书没有不确定度就不行,你说的“两部分”证明的获得方式应该按标准要求“二选一”,不能仅因为没有索取到不确定度信息就不依不饶,就给受评审实验室开不符合项,还要看看人家走没走第二条路。
  只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给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属于人家的“财产”,人家“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这是法律常识,相当于数学中两点之间的距离直线距离最近,我认为没有什么更多的道理好讲。自己的东西并非因为其他人要求给就必须给出去的,给不给仍然是自己的选择权。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8 13: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赞成你的几乎全部观点”,那还东扯西绕盖了近500层楼干什么?即使求大同存小异,也没必要“吃饱了撑的”非要“撞南墙”做“拧种”啊!口是心非吧?!什么“财产”问题,无几多时日的“七十”之人,到那天还有什么“财产”“选择权”呢?!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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