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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关于计量确认的若干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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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xp 发表于 2017-12-9 12: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分清楚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和员工的区别,19022要求的是管理者。

子虚乌有,瞎编乱造出一个所谓“计量确认员”说起来是无所谓,但赋予其超越计量法的权力就不可思议了!一切应该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不宜瞎编出一个不存在的什么“员”,然后让这个“员”来实施违法活动,并据此来与量友们辩论。

在现实中,至少在这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真正见过所谓的“计量确认员”的存在。

计量检定无论强制或非强制,都是依法进行的活动,没有哪一个人的权力可以超越法律。

计量法规定不准使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包括那个“子虚乌有”的所谓“计量确认员”。
路云 发表于 2017-12-9 14: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24楼以“话说三遍都狗屎臭”的态度参加技术讨论,其提出的问题本身字里行间都发自其内心的不怀好意,本人对这种只会骂人,不懂礼貌,不怀好意之人也就拒绝回复了。

大家看到了25楼某版主这位“学术流氓”的恶意学风没有。说某版主20楼的那些陈年烂谷子唠叨了N多次难道说错了吗?“拧种”难道不是某版主自封的吗?我24楼特意用加粗加大字号醒目提出的问题,哪个字里,哪个行间透露出不怀好意啊?没有“请”你回答吗?你拒绝回答是懂礼貌吗?是怀好意吗?臭不要脸的东西,谅你也没那个胆量来回答。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0 00: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chuxp 发表于 2017-12-9 12:16
请分清楚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和员工的区别,19022要求的是管理者。

子虚乌有,瞎编乱造出一个所谓“计量确认 ...

  你说的没错,所有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还是什么其他管理体系,既然是“管理体系”,要求的必是管理者,当然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的标准也不例外。
  你不是说“GB/T19022并没有对计量确认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测量管理体系评审内容,也不含对计量确认人员的考核”吗?现在你承认了对测量管理体系的计量职能的管理者有要求了那就好。
  标准要求,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允许形成、修改、出具和删除(计量确认)记录”,“应确保测量管理体系有关人员具有可证明的能力,……应规定所要求的专门技能。……应确保提供培训以满足已识别的需要,保存培训活动的记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并予以记录。……当使用正在培训中的员工时, 应进行充分和适宜的监督”,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可通过教育、培训和经验来获得能力, 并通过测试和观察其表现来证明”。
  这些要求如果具体落实到计量确认员身上,那就是计量确认员应该“具有可证明的能力”,应该有“所要求的专门技能”,应该“经授权”。企业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该能够提供出计量确认员“经授权”的证据,提供“培训活动的记录”和“评价培训的有效性”的记录,“并通过测试和观察其表现来证明”,对正在培训中的计量确认员“应进行充分和适宜的监督”。显然,达不到这些要求的计量确认员不能从事计量确认工作,不能形成计量确认记录,不能签发计量确认标识。当发现违背这些规定的现象时,追究的应当是“计量职能的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顺带提一句,27楼除了骂街没有什么新的技术观点或内容,不屑一顾,不需要回复,我就不另外发帖回复了。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28楼某版主“顺带提一句”,你提个鸟啊。被我27楼不幸点中了七寸,理屈词穷,语言以对,一心惦记着自己的尾巴如何藏起来不被人踩,寻思着如果施展“金蝉脱壳”之计,为做“缩头乌龟”找下台之阶梯。这已将“学术流氓”的恶劣学风给大家展现得淋漓尽致了。继续表演吧,好让更多的新人认识一下这位本论坛空前绝后,被大家一致公认的“学术流氓”。



补充内容 (2017-12-9 19:34):
更正:第一行的“言以对”应为“言以对”。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0 13: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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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条红线已经明明白白的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本论坛也只有某版主在这里对抗法律法规,将法制计量与非法制计量混为一谈。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能否使用,究竟是听国家法律法规的还是听某版主的,不需要那么多解释了吧。

 楼主| wangls 发表于 2017-12-10 16:2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参与讨论,从讨论的激烈程度和最终也难达成一致的结果来看,计量确认提法由来已久,但这么多年都没能有效贯彻执行,即便是对于校准做确认,各单位也不过是为了应付检查做了个形式,走了个手续,对于检定做确认,则由于认识上的深浅或者意见的不同,都没怎么真正重视和执行。所以说,我们不能只顾埋头学习老外的知识,到底如何结合我们的实际才更为重要!检查时各位专家也都是提了要求要做,却不能给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并且有效的办法。
感觉最终又回到了原点,就是要做,因为有要求,但是谁来做?具体怎么做?
似乎越来越糊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1 02: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ls 发表于 2017-12-10 16:25
非常感谢各位参与讨论,从讨论的激烈程度和最终也难达成一致的结果来看,计量确认提法由来已久,但这么多年 ...

  你说的的确也是实情,我国的企业不少是只顾经济效益,不管质量如何,更不用说计量管理,这种企业很多工作都是“为了应付检查做个形式,走个手续”交差了事,实在不敢恭维。但那些质量好,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是的的确确瞄准国际上的先进企业、先进管理模式,老老实实、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的,真正认识到国务院计量工作发展规划所说的计量工作是国家核心竞争力之一的内涵,是我国最早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控制两大主过程下了大力气。
  你提出计量确认由谁来做,具体怎么做的问题,也是初建测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共性问题。由谁来做,标准并没规定,这是企业的自主权,企业完全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据我所知大多数企业都是授权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工艺设计师或计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等进行,也有授权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兼任的。关于怎么做的问题,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基本上没变化,只是测量设备的范围要比传统的计量器具大得多,其中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组合测量系统等测量设备的计量校准、计量确认与计量管理是新的工作内容和难点。测量设备计量验证的难点是确定被测参数的计量要求,这相当于“招聘”测量设备的“岗位标准”。岗位标准自然由用“人”(即测量设备)单位提出。计量确认员只需将检定/校准获得的测量设备特性与“岗位标准”相比较即可,特性满足岗位标准的发给“聘书”(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不满足岗位标准的发给“拒聘”通知(即计量确认禁用标识)。
chuxp 发表于 2017-12-11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1 09:54 编辑
wangls 发表于 2017-12-10 16:25
非常感谢各位参与讨论,从讨论的激烈程度和最终也难达成一致的结果来看,计量确认提法由来已久,但这么多年 ...


          所谓计量确认,其实实质工作只有两项。首先送检,获取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然后登记后在设备上贴个标签,计量确认完成。

        企业都有设备一览表,通常还有个测量设备一览表,这个表上的设备都是需要溯源和计量确认的,管理人员可按这个表上规定的时间,外检或自检,得到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

         检定证书必定有结论,合格的,贴确认标签;不合格的,贴禁用标签,不必填写确认表。所有的检定都是依法进行的,检定过,就已经依法判断清楚了,无须确认,也没有什么程序或人员有权推翻依法检定的结论,从来就没有什么“检定确认表”一说。
         校准证书有两种情况,有结论的,按结论确认;没有结论的,根据校准数据对照仪器最大允许误差,自己判断一下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然后给出确认结论。这两种情况均应填写校准确认表。

         要注意,现在设备送出去校准时,可以要求校准单位在出具校准证书时,在证书上附加校准结论性的意见,例如:本次校准结果符合该卡尺说明书中关于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之类的,这个也是很常见的。目前国外及国内比较正规的计量机构在校准证书格式上趋于一致,通常在校准结果是前面,增加了一栏------最大允许误差,或增加两栏,分别给出校准结果允许的上限和下限,这种证书就比较容易判断,只要校准结果不超过允许范围,就可确认。

        千万不要相信某人瞎编的所谓“计量确认员”的神话,没有人能够推翻法律法规,更何况根本就没有“计量确认员”这个东西。
大漠孤烟 发表于 2017-12-11 09: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漠孤烟 于 2017-12-11 10:01 编辑

作为企业计量人员,也深感“计量确认”在企业内部推行难度很大,主要是使用测量设备(计量器具)的岗位人员缺乏专业计量知识,甚至一些计量术语都难以理解。我这样认识不知道可不可以:
1、计量确认应该由计量管理人员进行,“计量确认”是个技术活动,更是一个管理活动,前提是计量过程中的“计量要求”已经清楚。
2、关于“检定合格”,其实可以进行预确认。计量管理人员如果提前研究了相关检定规程,完全可以根据检定规程中“合格”或“等级”的技术指标与计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进行对比,如果测量设备“检定合格”或达到相应“等级”即符合预期使用要求,那以后凡“检定合格”或符合相应“等级”即为“计量确认”合格,就不用每个周期都进行“计量确认”或可以将“计量确认”进行简化。
3、校准的测量设备必须进行计量确认。
4、我国的法规对“检定”要求很严格,但我认为这主要是为了调整公共计量、法制计量关系。“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是不是适合自己使用还得看自己的具体要求。法规会对企业内部过程控制方面的测量要求逐渐淡化,这部分靠企业自律。好像作为计量工作主要资源的人员资格对企业计量技术机构都没有要求了(注册计量师)。    但法规没有修改,滞后于实际工作。
大漠孤烟 发表于 2017-12-11 09: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计量确认”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让测量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弄清楚一个工艺过程究竟有什么样的测量要求,应该配备什么样的测量设备即可以满足工艺要求,还不至于“过度计量”造成浪费,目前要投入使用或在用的测量设备是不是已经满足要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多次说过,“计量确认”的关键工作是定义中特别强调的“只有……,才算……”。如果“计量确认”像33楼说的那样,“实质工作只有两项。首先送检,获取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然后登记后在设备上贴个标签,计量确认完成”,那么这个“计量确认”也就是个形式主义的工作,除了浪费人力物质资源外,没有一点益处。
  企业,特别是现代化企业的计量管理者要做好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技术工作,且不可相信少数死抱传统计量观念,拒绝与时俱进,拒绝接受计量新概念、新观念和现代计量管理模式的人的忽悠,一定要尽快向国际先进计量管理模式靠拢,将计量工作与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安全、环保、能源、经营等方方面面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这个结合不是计量器具的检定一个点,也不是检测数据一个面,不是仅仅管几把尺、几块表,检定合格就万事大吉。而是通过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控制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体现出计量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价值。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11 15: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86438751 于 2017-12-11 16:21 编辑

企业实施测量管理体系到底是为什么?计量确认的核心内容与实际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个不理清,越说越糊涂!
个人的经验是:大多数企业实施测量管理体系目的偏离,不是为了管好测量,多半是应付检查或自我标榜!计量确认的目的被大家简化成一个手续,应付检查的手续或过程,才会导致现在一团乱象。
首先提个问题:多少企业有真正的测量工艺文件,有多少企业是依据这个测量工艺文件去实施测量的?测量管理体系管的就是测量,那么与测量相关的要素都是需要管理的,同样一个产品的测量,或一件测量设备的校准,在不同的操作人员,不同的技术实力,采用的方法和测量设备的选择都会不同,这个方法的选择,和最终测量设备的确定是谁说了算?操作者说了算?技术人员说了算?还是部门领导说了算?我想在没有经过评审形成文件时,谁都说了不算!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规定相关人员的职责,对测量设备与预期用途的确认,经过授权人员的评审,形成记录、形成文件,规定一个统一的方法和测量设备,甚至是一个统一的测量动作,这个才是计量确认的真实意义。实际情况是由于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测量工艺文件,还有一个最误导人的东西,就是对计量确认标识的理解,通常只有合格,不合格、禁用等,这个状态标识为什么不能就是这个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所对应的测量极限能力所以就有了当一件测量设备用于多个测量过程时,计量确认按最高要求来进行的说法,问题是你怎么知道那个是你最高的要求?所以说计量确认应该没那么复杂,其实就是经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依据其检定或校准结果,通过文件的形式规定它的使用极限,而真正需要用到这个计量确认信息的其实是测量过程控制中的测量过程策划!我想标准中把计量确认放在测量过程章节前是否就是这个含义。


如果以上逻辑正确,检定也需要做计量确认,计量确认做的就是确认使用极限的问题,只不过在标准前言中提到了按法律法规确定的检定和计量确认相同,那么标准器的检定可以不用做以外,其他都需要做。最后这件测量设备到底用在那里,就需要靠策划测量过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来依据计量确认结果来进行设计了,也就是我前面提高的测量工艺编制人员来使用这个计量确认信息来编制合适的测量工艺文件。所以有个说法就是计量确认到底确认的是什么?答案是:计量确认确认的是测量设备!预期使用要求就是这个测量设备的使用极限

另外一个问题及时法制计量的问题,这个不容回避,企业的任何计量行为,都不能违背计量法,所以说检定合格不一定能用这个成立,检定不合格绝对不能用,这个不是靠计量确认能解决的。比如我钱包掉了,需要坐车回家,我对一个小学生实施抢劫,抢劫的钱可以满足我回家的要求,对于我来说这个似乎成立,但是违背国家法律了,这个事能做吗?
chuxp 发表于 2017-12-11 16: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1 16:46 编辑

基本赞同37楼的观点,也非常赞赏37楼讨论问题的方式:有理有据,没有什么空话,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和应该采取的措施。

大家可以对比一下楼上某人的发言,“假,大,空”的典型。------【一定要尽快向国际先进计量管理模式靠拢,..........密切结合,..........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体现出计量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价值.........】

这些都是什么呀?!与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

具体谈到计量确认,大家可以看看GB/T19022后附的图2,说的是---计量确认过程的示意图。里面一共仅仅有三个需要判断的菱形框,分别是:是否有要求(CMR或MEMC)?是否满足(查看证书)?不满足可否调修(不合格措施)?其余都是之前早已制定好的固定程序,遵照执行即可。

         哪里有楼上某人所言,竟然需要什么“全方位结合,全方位的渗透融合。。。。。。”?这让大家怎么做才好呢?纯粹是无稽之谈!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11 17: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确认的实施只有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格式,好比同样是开展计量管理,有的单位还在为计量器具的管理而烦的时候,有的企业已经把MSA做的很透彻了,这个要和企业的实际挂钩,底子薄点的,能应付检查就行,要求高的,具备实施条件的也可以把计量确认设计的更为复杂合理,一个再好的方法,你企业做不到都是空话一句,没多大意义,所以也没必要去纠结。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2 23: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ls 发表于 2017-12-9 20:25
非常感谢各位参与讨论,从讨论的激烈程度和最终也难达成一致的结果来看,计量确认提法由来已久,但这么多年 ...

针对您1楼提出的4个问题,我想谈一下我个人的体会与看法,仅供参考。

问题1,计量确认到底确认的是什么?我想应该围绕着计量确认的目的来解读。根据GB/T 19022-2003的要求,主要还是确认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能否满足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技术要求。至于周期或复校时间间隔,则不属于计量确认的范畴。

关于问题2所说的计量人员(检定员和校准员)只负责对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也就是说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之后,他的工作就结束了。这种说法对于独立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技术机构来说是适用的,但对于企业内部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挂靠在企业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来说,就不适用了。因为这类计量技术机构除了承担纯粹的检定/校准工作之外,还承担着企业的计量管理职能,包括测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与维护、计量器具的周检管理与监控等。计量确认的工作自然与企业内部的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部门脱不了干系。我们单位的计量确认工作是由计量部门与器具使用单位共同完成的,因为计量人员并不知晓器具使用场合的测量要求,而器具的使用单位的使用及及技术和管理人员又不懂计量。因此只能由器具的使用单位提供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然后由计量部门将其与《校准证书》的校准结果进行比较,判定其是否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张贴彩标。也许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会说,测量设备的使用场合那么多,我怎么知道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是多少?这也就是你问题3和问题4所涉及的内容。也是计量确认的瓶颈与难点所在。所以才需要专业的计量人员,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参与计量确认的人员予以指导。对于您问题3所说的“使用者才不管那么多呢,他想得是,只要你给我贴上合格标签{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就是了。”这种现象在绝大部分企业都普遍存在,其实这种想法仍然是延续着法制计量的惯性思维模式,器具送计量部门检定,你说合格我就用,你说不合格我就不用。但校准不作符合性判定,计量确认需要校准结果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两项输入,计量部门(企业的计量部门对于独立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来说也属于器具使用单位的客户)具备计量确认的常识和前一项输入,缺乏后一项输入;而测量设备的使用部门只可提供后一项输入(通常情况下需要专业计量人员的指导),且不具备计量确认的知识。所以在当今这种情况下,单独由某一个部门来承担计量确认的全部工作是不现实的。

至于问题4所说的“大多数通用测量设备都会被应用到不同的场合,自然也就会有不同的使用要求,你怎么界定这个预期使用要求?”这实际上是缺乏“测量过程的控制”方面的常识所致。对应多应用场合的测量设备来说,本就应当以其中最严的测量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工艺文件对被测对象的容许公差等技术要求)来导出对测量设备的最低计量要求(CMR)。这其中又包括多个环节,如:测量过程的识别、策划、测量方案的设计(其中包括测量设备的选型)、评审、审批,形成测量过程的工艺文件,最后付诸实施。从理论上说,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早应该在测量设备的选型阶段就应该确定,而不是等到送检/校之后还不知道。正如37x86438751量友所说,目前企业在这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即便是“关键测量过程”,恐怕也很难找出一份像样的经规范流程审批的《测量过程工艺文件》。在测量设备的选型阶段,如果测量设备的计量技术要求是根据预期使用要求(CMR)与《检定规程》中对被检器具的计量技术指标比较,依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与CMR匹配最好的测量设备(即GB/T 19022-2003前言部分所说的“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此时如果是以检定方式溯源,则检定“结论”就是计量确认“结论”(即标准前言部分所说的“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不存在还要进行计量确认,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确认为不合格,或将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确认为合格。

对于委外计量的测量设备来说,除了本单位不具备检定/校准能力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测量设备是比较偏门专业的(如:气象专业的、环境监测领域的尘埃粒子计数器、噪声监测设备等、光学专业的黑白密度片等)。搞计量的人都知道,隔专业如隔山,本企业计量部门根本就没有这些专业,也没有懂这些专业的计量人员。即便是拿到《校准证书》,估计在本单位的计量部门也找不到谁能完全看明白,更不用说使用部门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说让谁在《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表》上签字,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谁都有理由拒签。某版主说什么本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聘任“计量确认员”、培训、授权等,都是些不切实际的空谈,无可操作性的鸡肋方案。这种情况上任何单位去调研,恐怕都难以取到真经。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01: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37楼的帖子是推心置腹的,是真心实意的参加讨论,反映的现实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对问题解决的方法也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应该给一个赞。
  有的人,特别是计量界资深人士,反对以计量检定反对计量确认,强调计量管理忽视测量过程控制,针对这种观点我提出针锋相对的观点,企业“一定要尽快向国际先进计量管理模式靠拢,将计量工作与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安全、环保、能源、经营等方方面面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这个结合不是计量器具的检定一个点,也不是检测数据一个面,不是仅仅管几把尺、几块表,检定合格就万事大吉。而是通过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控制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体现出计量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价值。”38楼无力反驳而提出所谓“假,大,空”的典型,“假,大,空”没关系,至少它是当前企业计量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可以一项一项讨论具体如何落实的措施。对反对计量确认的观点我讲的要大家警惕的话,“与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其实与楼主提出的四个问题密切相关。
  38楼提出看看GB/T19022后附的图2,咱们就看看。图中没有计量检定的活动框,我们可以视“校准”这个过程包含了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这个过程就是我国传统的计量管理模式,得到了检定结果证明(图中校准状态标识),计量工作也就达到目的。从图2来看,测量管理体系认为“校准状态标识”是不能给“顾客”(测量设备使用者)的,而是给“计量验证”,由计量验证员(计量确认员)首先判定有没有“计量要求”(相当于有没有岗位招聘它,岗位标准是什么),没有计量要求则扣留测量设备将信息反馈给“顾客”,要求使用部门提供“计量要求”。有计量要求则判定测量设备的特性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也许有的检定并不合格)的形成确认文件(即确认记录),并签发确认标识(合格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可能存在有的检定合格),如果无法调修到符合要求,就只能签发“状态标识”(确认禁用标识)。显然图2告诉我们检定合格证或报告是由计量确认员收存备案的,确认员签发的计量确认标识才是给测量设备使用者的。
  图2仅有三个判断菱形框,“设备(的MEMC)是否符合(测量过程的)要求(CMR)”是签发确认标识的关键判定,“是否存在要求(CMR)”是计量确认的前提,“是否可调修”是决定要不要继续下一个计量确认循环(再校准、再确认)的终结条件。而并不是你所说的“是否有要求(CMR或MEMC)?是否满足(查看证书)?不满足可否调修(不合格措施)?”。
  图2仅仅是测量管理体系的两大主过程之一计量确认的过程图,没有包括测量过程控制过程。我提出“通过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控制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体现出计量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价值”是指的测量管理体系,你应该全文理解GB/T19022。仅就计量确认这一个过程来看,也多多少少体现了与企业各项工作“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特征,“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就暗含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应“全方位结合,全方位地渗透融合”到企业各项工作中的测量活动中去,不能仅就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来说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3 02: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40楼帖子的看法:
  问题1,计量确认到底确认的是什么?根据GB/T 19022-2003的要求,主要是确认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能否满足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技术要求。至于周期或复校时间间隔,用图2可以证明,也属于计量确认的范畴。
  问题2,计量检定员和校准员只负责对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也就是说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之后,他的工作就结束了。这种说法无论对于什么机构都是正确的,检定员和校准员相当于测量设备的“医生”,其职责就是给测量设备看病、体检,出具身体健康诊断结论。能不能受聘上岗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计量确认员)的职责,除非组织书面授权其兼任计量确认员。“计量确认工作是由计量部门与器具使用单位共同完成”说法不妥,将造成有困难推诿,有好处相争的弊端,是谁的职责就应该由谁去完成。
  问题3,“使用者才不管那么多呢,他想得是,只要你给我贴上合格标签{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就是了。”此话正确,测量设备的使用者是测量设备管理者的顾客,顾客关注的焦点是测量设备能不能用,合不合格与他无关。检定不合格告诉他能用他就用,检定合格告诉他不能用还是不能用,检定合格与否的判定职责是检定员,测量设备能不能用的判定职责是计量确认员,使用者只是使用测量设备,他不能越权行使判定的职责。
  问题4,“大多数通用测量设备都会被应用到不同的场合,自然也就会有不同的使用要求,你怎么界定这个预期使用要求?”对多应用场合(多个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设备来说,本就应当以其中最严的测量要求导出对测量设备的最低计量要求(CMR),这个说法完全正确。但“这其中又包括多个环节,如:测量过程的识别、策划、测量方案的设计、评审、审批,形成测量过程的工艺文件”错误,这些工作内容是测量过程管理的内容,不是计量确认的内容。关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合格标识视为计量确认标识的说法正确,但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等在内,不能以检定标识代替计量确认标识。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13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关注了几天,仔细思考了下,计量确认之所以难做,难理解,问题的可能还是在惯性思维上。检定这个概念已经用了几十年,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ISO10012是老外编的,国外没有检定一说,好比考试一样,中国人关注的是成绩(合格不合格),老外关注的是能力(能用不能用),正是这种观念上的差异,导致在计量确认上出现了不好理解的地方。目前各种评审中,有没有就计量确认开出严重不符合项的?估计没有,前面有检定、校准,后面能自圆其说,估计一般都给过了,为什么?审核员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胆大的扯标准大旗,应该这样,应该那样,胆小的直接跳过,具体怎样没人说的上来,所以最后就不了了之。真想搞清楚标准中写计量确认的含义,必须跳开检定、合格、合格标识这些常规理念,计量部门应该干啥事?规版主比喻的很形象,干体检的,计量人一直自视甚高,非要认为自己是医生,其实就是各个化验室的化验工而已,这样理解就简单了,计量人干好体检工作,向病人发放体检报告,病人拿着体检报告找医生,医生根据体检报告作出具体诊疗方案,这样来理解计量确认是否好理解多了?

对于楼主的问题:
问题1、计量确认存在时效性,也就是确认间隔,计量确认中的测量设备在特性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时,这个间隔就是检定/校准周期,且必须在第二次校准之前,如果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发生改变,必须重新做计量确认。
问题2、测量管理体系从来都是一个特殊的体系,既有管理要求,又有技术要求,这是区别于其他体系的最大不同,所以干计量确认必须要由懂测量的人来完成,这个取决于是使用部门的人厉害还是计量人厉害,谁更胜任这个任务。这个任务最大的难处是——整个流程设计的实现,计量部门来做,使用部门就必须提供预期要求,这个要求如何传递到计量部门是个问题,使用部门来做,对人员的要求又变的很高,所以你必须按你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没有更多可参考的意见。
问题3、这是个纯管理性质的问题,使用者拿着贴有合格标识的测量设备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吗?想测就测?计量确认的目的应该有限定使用的含义,该用不该用,不是使用者说了算的,标准中有句话“只有....才算.....”,这个充分表达了限定使用的含义。
问题4、就计量确认存在的意义,我认为得到一个可行的计量确认结果才是最需要的,确认不合格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让管理者能清楚的知道测量能力的不足,该配设备的配设备,该改善环境的改善环境,该人员培训的就组织培训,或者说,实施计量确认就是解决能用不能用的问题,能用你就用,不能用你就得想别的办法。好比一个企业计划经济时代是粗加工,用钢卷尺就可以了,慢慢企业发展,也开始做精加工,就必须使用卡尺、千分尺,道理是一样的。
讨论:“个人认为检定之后计量确认纯粹多此一举,费力费神。只要设备合格了,使用者怎么用,用在哪,他自己心里自然有数;退一步说,即便你不给他确认合格(签发合格标识),就能阻止他用了?”
计量确认并不是多此一举,检定也好,校准也好,期间核查也好,这个都只是对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而言,适不适合你即将实施的测量,满足测量过程要求,能用不能用,谁说了算,才是计量确认所关注的。
写的很乱,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4 00: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43楼的帖子谈点自己的看法:
  问题1、计量确认存在时效性,也就是确认间隔。这个观点我很赞成。为了简化管理过程,确认间隔一般应尽可能与检定周期同步。但检定周期相当于测量设备的体检证明有效期,确认间隔相当于测量设备上岗证的有效期,概念上差别很大,所以很有可能确认间隔比检定周期长,也很有可能确认间隔比检定周期短。
  问题2、测量管理体系从来都是一个特殊的体系,既有管理要求,又有技术要求,这是区别于其他体系的最大不同,所以干计量确认必须要由懂测量的人来完成。这个观点我也非常赞成。所以计量确认的职责可以由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兼任,也可以由测量设备使用部门懂得本部门测量工作要求的人承担,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决定计量确认员应该由哪些人担任,并以书面形式给予正式授权。
  问题3、计量确认的目的应该有限定使用的含义,该用不该用,不是使用者说了算的,标准中有句话“只有....才算.....”,这个充分表达了限定使用的含义。说的非常棒。使用者拿着贴有计量确认合格标识的测量设备不能随心所欲,想测什么就测什么,计量确认的概念是可以用于被确认的测量“岗位”,不能用于其他测量。所以GB/T19022的6.3.1条指南告诫我们“由于计量要求的不同,测量设备能被确认用于某些特定的测量过程,而不被确认用于其它测量过程。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可以从产品的规定要求或被校准、验证和确认的设备的规定要求中导出。”
  问题4、就计量确认存在的意义,我认为得到一个可行的计量确认结果才是最需要的,确认不合格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让管理者能清楚的知道测量能力的不足,该配设备的配设备,……实施计量确认就是解决能用不能用的问题,能用你就用,不能用你就得想别的办法。说的也很到位。计量确认的确不是解决就是解决测量设备的特性合不合格的问题,而是解决测量设备能用不能用的问题。正如举的例子好比一个企业原来干粗加工,钢卷尺可以确认满足要求使用要求,企业发展了要做精加工,钢卷尺检定合格也应该确认不能使用,而确认必须使用卡尺、千分尺。如果再进一步发展到超精细加工,恐怕检定合格的卡尺、千分尺也要被确认“禁用”了。
  管理就是这样,管理再严也还是有极少数人违反管理规定的,即便确认他的测量工作不能使用某测量设备,他偏偏就要用,如何阻止他用?的确很难,管理人员不可能每时每刻跟踪在他身边。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一旦造成损失和事故就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所以43楼最后说的也很有道理,“计量确认并不是多此一举,检定也好,校准也好,期间核查也好,这个都只是对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注: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而言,适不适合你即将实施的测量,满不满足足测量过程要求,能不能用,谁说了算,才是计量确认所关注的。”。我认为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如何,合不合格由检定/校准人员说了算,能不能用是计量确认员说了算,测量设备的使用者应该严格按确认员确认的范围使用,不能因为检定合格了就可以到处乱用。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14 10: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规版主深夜还在发帖回复,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cdsjmcl 发表于 2017-12-14 13: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14 10:37
感谢规版主深夜还在发帖回复,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拧种”、疯狗罢了,何谈“敬业”。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7-12-14 13: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机械工程 于 2017-12-14 13:55 编辑

         有“计量确认”标识,但从来没有“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杜撰出来的标识。检定员可以在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上下合格/不合格的结论。莫须有的“计量确认员”怎么会在“计量确认”标识上做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呢?天方夜谭吧!胡说八道毫无意义,敢晒出一份结论为不合格的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计量确认”标识有什么合格字样的实物吗?
277983800 发表于 2017-12-14 15: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谢谢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4 22: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计量确认这个问题上,通过校准方式溯源的测量设备必须经过计量确认,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异议。争议的焦点是通过检定方式溯源的测量设备,已经给出了符合性判定结论,是否还需要进行计量确认。我想从“法”与“理”的角度来谈一谈我个人的观点。

在法制计量的“检定”与非法制计量的“校准”共存的中国,前者的严肃性与强制性特点是毋庸置疑的,后者显然不具有强制性,且给予了用户更多的选择与决定权。两者的目的相同,但监管的思路各异,前者从“法”,后者从“理”。当“法”与“理”发生矛盾与冲突时,“法”优先于“理”的原则我想大家应该清楚。合法不合理应可予施之,合理不合法却不得违之。所谓的“自由权”也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任性”。法律法规给予了测量设备用户溯源方式的选择权(对非强检器具),并没有说依法判定测量设备计量特性是否合格(检定结论)的决定权也给了客户。客户本就应根据送检/校的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计量性能要求CMR(计量确认合格判据),是否是结合法律法规的计量要求确定的,如:使用场合对普通压力表的最大允差要求是不超过±3%,但发现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这种准确度等级的压力表,只能依据JJG 52-2013选择2.5级压力表,来选择相应的溯源方式。当CMR为±3%时,就应当选择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方式溯源,将《校准证书》给出的经校准后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MEMCCMR进行比较做计量确认。当CMR±2.5%时,就可以选择法制计量的检定方式溯源,此时的“检定结论”就是“计量确认结论”,这就是GB/T 19022-2003前言部分所说的“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不可能也不允许出现经检定不合格,计量确认合格这种有违计量法的行为出现。也没有哪部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如某版主所说的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视为“校准”,更不可能有这类“检定结论”无效的谬论。既然企业选择了以法制计量的检定溯源方式,那就一切按法制计量的游戏规则办。某版主又想以法制计量的检定方式溯源,又不想按法制计量的游戏规则办(视“检定结论”无效),一门心思地寻思着按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游戏规则任性作出违法的“计量确认”(将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确认为“合格”)。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0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7-12-14 13:45
有“计量确认”标识,但从来没有“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杜撰出来的标识。检定员可以在检定证书/ ...

  你从来没听说有“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认为“计量确认员”是“莫须有的”,认为“天方夜谭”都没有关系,因为每个人涉足的单位和经历不同,从来没有见到过么,不知者不怪,可以去研究一下国家标准GB/T19022。计量确认标识就是该标准所说的所有的测量设备都应该有的那个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计量确认状态不只是一种,多了咱不说,但至少有能不能用结论的两种吧,“合格”表示能用,“禁用”表示不能用。
  46楼只会骂街、捣乱,从来没有诚心参加技术讨论的人所发的帖子就没必要回复了,就让它自己在论坛里发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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