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15 20:10 编辑
目前的问题是使用单位的计量管理员也不太清楚需确认的计量器具的预期使用要求,所以这个工作做的很不顺,思前想后,才有了我以上的理解。 使用单位的计量管理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当然是不清楚计量器具的预期使用要求咯,这也不是他们职责分内的事儿。他们所清楚的,是被测对象的工艺测量要求,而这些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又是设计研发人员定出来的,他们同样不管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无论是生产、加工、检验、测试部门的人员,还是设计、研发部门人员,他们都不是计量专业的,都不具备计量专业知识,所以才需要计量部门共同参与。他们只能提供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应用于多场合的测量设备,应提供最严苛的测量要求),计量人员应协助他们将这些测量要求导出转换为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即“预期使用要求CMR”),填写在《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记录表》中,然后再将其与《校准证书》得到的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MEMC”相比较,从而判定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CMR”。满足帖“计量确认(或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不满足就帖“禁用”标识。至于是“计量确认”标识还是“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则因各单位而异,有的企业用“计量确认”标识即表示计量确认合格,有的企业则是用“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代替“计量确认”标识。 所以禁用就不适合在计量确认环节使用,毕竟即使确认不合格,这件器具还没有发出去,问题没搞清楚之前,没有状态标识也不算很违规。
既然《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记录表》中有记录,那么合格与否就是计量确认的结果,“不合格”自然也属于“计量确认”的内容。我们单位并不是这件器具没有发出去,而是张贴了“禁用”标识让使用单位取回,撤离使用现场单独存放(大型或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禁用”标识必须贴在醒目处,以防误用)。 计量确认不合格的产生很纠结,可不可以看成是计量器具选择不合适呢?
计量确认不合格,通常情况下不是测量设备选型不当,而是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MEMC,超出了测量设备本身技术指标的极限值,就是俗称的“超差”(或“重复性”超出了允许范围,或不确定度太大),不满足下一级的量传关系。选型不当并不是这次才确认不合格,而是原来就不满足要求。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根本就没有做测量过程的策划、设计、评审与实施。 我们现在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对那些比较偏门的计量器具或专测设备(如:尘埃粒子计数器、磁粉探伤机、黑白密度片、光照度计、气压高度表等)的计量确认,到底由谁来做。即便是本单位的专业计量人员,也未必都能读懂《校准证书》的内容。因为本单位不具备这方面的资源与能力,也没有这些专业的计量检定/校准人员,没有谁愿意在这类测量设备的《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记录表》上和“计量确认”标识上签字盖章,程序文件也未对此类计量确认作出具体严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