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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ls

[质量控制] 关于计量确认的若干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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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0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4 22:46
在计量确认这个问题上,通过校准方式溯源的测量设备必须经过计量确认,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异议。争议的 ...

  你谈论对计量确认要不要实施的想法,完全可以,本论坛应该支持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充分发表。但,GB/T19022规定了计量确认是测量管理体系的两大主过程之一,既然是主过程那是非要实施不可的。对于溯源方法,国家标准规定了被测参数的测量结果必须溯源到SI单位,并不规定溯源方法,企业选择检定方法也好,校准方法也好都是自愿的,也是可以的。但计量确认不是溯源,而是确保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除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等同于计量确认以外,其他的测量设备不实施计量确认是万万不能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是铁定的。
发表于 2017-12-15 1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02:12
  你从来没听说有“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认为“计量确认员”是“莫须有的”,认为“天方夜谭” ...

         既然你“涉足的单位和经历”多多,且认为“计量确认状态不只是一种”,那你就将“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晒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啊。现实工作中,只有“计量确认”标识,而没有什么“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老是杜撰那些莫须有的东西毫无意义的。并非是别人“不知者不怪”,而你实际上是“不知者”敢于瞎讲一气,难怪大家不屑待见你。“计量确认员”也是莫须有的吧?否则你告知大家这是个职务呢?还是个职称呢?还是.........?它的法规依据在哪里?不要嘴不由己的语不惊人死不休,敢面对质疑的话,晒出证据来。一家之言喋喋不休那不是法规依据,而是信口开河编造或延伸国家标准的规定。
发表于 2017-12-15 13: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4 06:25
  你谈论对计量确认要不要实施的想法,完全可以,本论坛应该支持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充分发表。但,GB/T ...

一份证据都晒不出,还“铁定”呢,铁个毛线啊!GB/T19022限定了强检等同于计量确认吗?谁限制你选择溯源方式啦?“检定结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你凭什么视其为无效啊?除了校准以外,强检器具上所张贴的“合格证”标识与非强检器具上张贴的“合格证”标识有区别吗?普通游标卡尺有计量确认记录吗?这已经是第N遍问你了吧?

发表于 2017-12-15 14: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13:38
一份证据都晒不出,还“铁定”呢,铁个毛线啊!GB/T19022限定了强检等同于计量确认吗?谁限制你选择溯源 ...

  GB/T19022限定了强检等同于计量确认的证据,正是你提供的GB/T19022“前言”。前言明确指出“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强制检定的要求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的,因此强检等同于计量确认。除此之外的测量设备计量要求要根据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或确定,因此其检定不能等同于确认,这种检定可视为校准,这种检定之后应执行计量确认。
  强检器具上所张贴的“合格证”标识与非强检器具上张贴的“合格证”标识有区别吗?
  答:区别太大了。强检器具上所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等同于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计量确认员不再更换确认标识。非强检器具上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仍属于“体检”报告式的证明,应经“招聘人员”(计量确认员)将“体检报告”的数据与“岗位标准”(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确认是否可以发给“聘书”(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而这种“体检报告”由“招聘人员”存档备案,并不发给“用人单位”(测量设备的使用者)。
发表于 2017-12-15 14: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7-12-15 11:14
既然你“涉足的单位和经历”多多,且认为“计量确认状态不只是一种”,那你就将“计量确认合格 ...

  就你这种不知者又不虚心求教,还别有用心的不懂得礼貌的人,的确没有人愿意回答你。你既然“老是杜撰那些莫须有”的东西,自认为只有一种“计量确认”标识,没有“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自认为“计量确认员”也是莫须有,你就这么自认为就是了,与别人无关。
  “计量确认员”也是莫须有的吧?否则你告知大家这是个职务呢?还是个职称呢?还是.........?它的法规依据在哪里?
  答:在你眼中,只有职务职称才是岗位,其他岗位就什么都不是。但我告诉你,没职务没职称在基层默默无闻工作的人员远远比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官员高职称多得多,计量确认员既不是“职务”,也不是“职称”,这只是一种工作岗位。计量确认员设立的依据没有法规,他只是依据国家标准GB/T19022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授权。
发表于 2017-12-15 19: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别人是“不知者”,但起码不想当然的胡说瞎讲啊。有的人表象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实则却是一无所知、空空如也,只能信口开河的胡说八道。“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以及“计量确认员”都是出自某位版主之口,现今竟然推脱责任,辩称与其“无关”,实在是太缺乏担当了。
         无奈之下,版主不得不承认“计量确认员设立的依据没有法规”,但又辩称“依据国家标准GB/T19022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授权”,请问国家标准GB/T19022是不是法规性技术文件?该标准中是如何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授权”,设立“计量确认员”的?胡说八道之人敢举证吗?莫非其那张不由己的嘴就是法规性技术文?就是GB/T19022?就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告诫某人,端正一下学风吧,老是信口开河的瞎杜撰那些莫须有的东西,大家会笑话你的。
发表于 2017-12-15 21: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愿卷入这种纷争中,不过还是想说下,这里是讨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地方,每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完全可以畅所欲言,这里没有对错,觉得合适就采纳,觉得不合适,提出更好的观点,以供大家参考,总说某人误导他人,其实自己是不是也在做同样的事呢?也许语言上不一定表达准确,所以真没必要像抓小辫子一样盯着其中某个字眼不放,明眼人都能看懂意思,大可以不必失了作为大师的风范。说句难听的,真有什么怨结,大可在坛子另开骂贴,宁做真小人,莫为伪君子!
发表于 2017-12-15 21: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4 18:18
  GB/T19022限定了强检等同于计量确认的证据,正是你提供的GB/T19022“前言”。前言明确指出“当计量要 ...

GB/T19022的前言部分说了“强检”两个字吗?你一个人拍脑袋说是强检就是强检啦?那计量法规定了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教学示范的除外)属违法,是不是也是特指强检啊?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检定结论”是怎么出来的?是不是还要依据你规矩湾的要求来下呀?

区别太大了。强检器具上所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等同于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计量确认员不再更换确认标识。非强检器具上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仍属于“体检”报告式的证明,应经“招聘人员”(计量确认员)将“体检报告”的数据与“岗位标准”(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确认是否可以发给“聘书”(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而这种“体检报告”由“招聘人员”存档备案,并不发给“用人单位”(测量设备的使用者)。

编造谎言连脸都不红,真可谓“厚颜无耻”。非强检器具上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上有数据吗?还比较呢,比个屁呀。你把你单位上在用的普通压力表、游标卡尺拍几张照片,并将“计量确认记录”一并晒出来,让大家看看你那“聘书”(计量确认合格标识)长的啥样,计量确认记录里记录了啥“预期使用要求”,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最好晒出与“检定结论”相反的“聘书”和“计量确认记录”,那就更有说服力了,直接把大家的嘴给封了,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晒不出,那就是你这位“学术流氓”存心恶意的在这里“搅屎”添乱。

发表于 2017-12-15 22: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5 21:48
GB/T19022的前言部分说了“强检”两个字吗?你一个人拍脑袋说是强检就是强检啦?那计量法规定了使用经检 ...

  难道你笨到非要国家标准直接写“强检”两个字,你才能明白吗?标准指出“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在ISO10012中你是找不到的,这就是我国转化标准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有“强制检定”的要求而特意添加的说明。“强检”计量器具的“计量要求”就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
  你可以发表你反对测量设备实施“计量确认”的看法,大家也会欢迎你的任何不同观点的帖子,但在技术讨论的公众媒体上,你的确没有权力谩骂坚持按国家标准JJF19022规定执行计量确认的企业,你没有权力谩骂持有不同观点的人“编造谎言连脸都不红,真可谓厚颜无耻”,没有权力骂别人“技术流氓”,给别人戴“误导”的帽子。你的乱打棍子,乱戴帽子,随口骂人的行为,只能暴露你自己的“流氓”作风,暴露你道德品质的低劣。“搅屎添乱”的正是你这种表面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内心却丝毫不懂中国传统道德,不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
  你不是自称来自企业,从不执行计量确认,且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吗?你不是胆量很大,从不在乎提供企业的名称吗?有本事你就自报家门,你的企业名字是什么,哪个认证机构什么时候给你们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而不是只会骂街。
发表于 2017-12-15 22: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7-12-15 19:21
就算别人是“不知者”,但起码不想当然的胡说瞎讲啊。有的人表象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实则却是一 ...

  对于像你这样的人,没有人会替你“担当”,别人的观点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我们素不相识我有什么理由为你担当?
  “计量确认员设立的依据没有法规”,这是事实,没有什么“无奈”。同样,计量确认员“依据国家标准GB/T19022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授权”,这也是事实,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会认为是“胡说八道”。
  我很赞成57楼的帖子,请你也认真读一下57楼量友的帖子。为了“讨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你有什么观点都可以讲出来,完全可以畅所欲言。在论坛里,的确没有对错,觉得合适就采纳,觉得不合适,你完全可以提出你认为的更好的观点,以供大家参考。你只知道对不同观点的人挖苦讽刺,与你的身份和名誉极不相称,你如果“真有什么怨结,大可在坛子另开骂贴,宁做真小人,莫为伪君子!”
发表于 2017-12-15 23: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避免理解歧义,如果只是特指强检,为什么不直接写“强检”啊?你以为你聪明绝顶啊,实则笨的出奇。哪家单位将检定合格的器具计量确认为不合格呀?又有哪家单位将检定不合格的器具计量确认为合格呀?让你晒证据死皮赖脸到现在都不晒,还要没完没了的狡辩。

谩骂坚持按国家标准JJF19022规定执行计量确认的企业了吗?我说你编造谎言说错了吗?你有证据证明你不是编造谎言吗?你有证据证明我是在说谎吗?如此恶劣的学风,你懂什么中国传统道德呀?你懂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呀?你不就会唱高调,说一套做一套。

我说过我所在的企业不执行计量确认吗?哪层楼哪句话说啦?无时无刻不在造谣诬陷。

发表于 2017-12-16 00: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中国传统道德,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恐怕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至少三岁孩童都懂得文明礼貌,连公共汽车上也天天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知道天天骂人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至于计量确认的定义、内涵、目的、与检定/校准的不同、确认标识、计量确认员的能力与资质、操作原则等各种相关问题,大家该说的都说了,我觉得再多说也无益,还会招致有骂街嗜好的人泼口大骂,致使论坛的语言环境严重污染。其实你愿意骂谁嘴在你身上,别人也无法让你闭口。如果你愿意钻牛角尖就请自便,观点不同就各自保留。
  如果楼主没有更多的疑问,我认为可以就此结束讨论。我很赞成57楼的建议,每个人说出来的观点都只能仅供楼主和大家参考,谁对谁都没有约束力,因此也不存在谁能够误导谁。天天喊别人误导他了的人,其实自己才想着误导别人。要相信量友们都不是阿斗,大家都有识别是非对错的能力。
发表于 2017-12-16 09: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一再强调,“强检”计量器具的“计量要求”就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

        不知道依据是什么,完完全全就凭你一张嘴?反反复复的说他一万次,就是事实了?

        这种说法完全是某人无中生有瞎编出来的,完全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定义,所以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也就不奇怪了。

        说过多少次了,基础知识薄弱没关系,多学多看,概念模糊的时候,看看权威的资料,听听大家怎么说,多动动脑子,不要经常性的胡编乱造一些与国家法律法规截然相反的观点,来与量友纠缠不清了,这样不利于维护论坛正常的学术讨论氛围。

看看JJF1001怎么说?
image.jpg
发表于 2017-12-16 09: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6 10:03 编辑

看清楚了?检定就是确定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哪里分什么强制和非强制啊?!
发表于 2017-12-16 13: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22:55
  对于像你这样的人,没有人会替你“担当”,别人的观点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我们素不相识我有什么理 ...

        我尚可自理,无需你来担当什么,你也无此义务。但“计量确认合格这样一个标识”以及“计量确认员”的胡言乱语都是出自你之口的杜撰,这莫须有造成的扰乱总需要有所担当吧?当然对于你这样习惯胡言乱语又不担责之人不担当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对你来讲是嘴不由己的。
        “宁做真小人,莫为伪君子”,这是57楼“难听的”话,也是其人的一种态度。你引用似有鹦鹉学舌之嫌,明显的不伦不类。
发表于 2017-12-16 14: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2-15 18:54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12-15 04:37
  什么中国传统道德,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恐怕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至少三岁孩童都懂得文明礼貌,连公 ...

这些陈词滥调不知道唠叨了多少回了,我耳朵都听起茧了,你怎么不说三岁小孩都知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呀?这里不是上政治课的地方,要想当政治老师,请上其他专业论坛,这里没人愿意听你这套说教,这里要讨论的是从技术方面的摆事实、讲道理、列证据。你认为该结束了就趁早闭嘴滚远一点,好让其他量友正常交流。整个论坛哪个主题不和谐不是因你的恶劣学风所致,没有你进来“搅屎”,整个论坛也就太平了。

57楼量友的观点也只代表他个人的看法,不代表其他量友的看法,你赞成也只代表你个人的观点。既然你没有能力驳倒对方,就不要指责别人指出你的错误。别人指出那你的错误都是有理由有证据有事实的,你反驳对方都是凭主观想象瞎编杜撰,既无理也无证据更不符合事实。果真如57楼量友所说的“这里没有对错”吗?你那明显违反计量法的观点(检定不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是不是也是对的?是不是大家都各说各的,像你一样信口开河胡编乱造,你觉得对你就采纳,你觉得不对也别指出,你觉得整个论坛就太平了是不是?那还叫讨论问题吗?那还叫分析问题吗?还能解决问题吗?基本的是非原则还是应该有的吧,参与技术讨论基本的学风还是应当具备的吧。像你这种听不进大家规劝,从不自我反省,坚持施展恶劣学风的“拧种”,怎么可能给论坛带来和谐呢。


发表于 2017-12-16 20: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huxp 发表于 2017-12-16 09:56
看清楚了?检定就是确定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哪里分什么强制和非强制啊?! ...

  你复制粘贴的JJF1001关于计量检定的定义说得已经很清楚,检定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
  什么是测量仪器的“法定要求”?其实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而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由计量法提出的“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要求确定,所以,根据强制检定与型式批准要求确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要求,就是GB/T19022前言所指出的“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的情况,此时的“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除此之外,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均根据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确定,即便执行了所谓的“检定”,这个“检定”也只能视为“计量校准”,不能等同于“计量确认”,“检定”后仍需要计量确认。
  如你所说,基础知识薄弱没关系,多学多看,概念模糊的时候,看看权威的资料,当然更需要认认真真地多读几遍JJF1001给出的术语定义,多读几遍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原文比谁说的都更准确。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地避免概念混淆了还自以为是,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还认为传统观念正确。
发表于 2017-12-16 20: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6 21:06 编辑

又来胡言乱语了!居然又扯上型式批准了,已经发展严重的语无伦次了!

“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由计量法提出的“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要求确定,所以,根据强制检定与型式批准要求确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要求,就。。。。。。”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到底想说什么呀?别老这样胡言乱语行不行!?那么非强制检定就不存在计量检定规程了?!国家检定规程有强制和非强制两种?检定证书也有这两种?

JJF1001清清楚楚的规定,检定就是确定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哪里分什么强制和非强制啊?!你坚持要继续歪曲,篡改?大量的计量器具根据用途,可能有时属于强检,有时又不属于,那么证书上要不要区别?怎么区别?规程是不是也有两个版本?造谣也应有点技术含量吧?!胡编乱造也应该稍微靠一点谱吧?!

拿出证据!拿出证据!拿出证据!拿出证据!哪个国家文件,法律法规,哪本出版物有正式的提及:非强制检定不是依法进行的!

记得下次别直接回复我,实在是令人厌恶!这样不讲道理的与人胡搅蛮缠,这种恶劣的学风,如此低劣的人品, 你真好意思继续在这里展示?!?
发表于 2017-12-16 21: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12-16 21:11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12-16 14:52
这些陈词滥调不知道唠叨了多少回了,我耳朵都听起茧了,你怎么不说三岁小孩都知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呀?这 ...


  是的,大家都知道有骂人嗜好的人最怕别人提及中国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要一提及,就会被打上“陈词滥调不知道唠叨了多少回”的标签。大家也知道无论“唠叨了多少回”,有骂街癖的人哪怕是“耳朵都听起茧了”,也改不了骂街恶习。没办法,人们只能不断“唠叨”,甚至不惜在公交车上天天、时时唠叨。有骂街癖的人总要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其天天骂人开脱,这种人的确改不了了,但这种宣传至少可以警醒每一个人。
  每个人的发言都只代表个人,也包括你和我。因此,57楼的观点不代表别人,但却代表了一种正能量。你天天满嘴恶臭地骂街代表不了所有的人都和你一样天天骂街。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赞成文明礼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总比赞成天天骂街甚至自己也天天骂街的人多。
  我再次强调我的每一句话都有前提条件,我指的是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无论检定合格与否,都只是对测量设备做了“体检”。能否使用要由测量设备使用单位的计量确认人员将得到的测量设备特性与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称为计量要求)相比较,计量特性满足计量要求的确认可用,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计量特性不满足计量要求的,签发计量确认“禁用”或“不合格”标识,不允许在该测量过程中使用。你随意扣“违反计量法”的大帽子,对不起,你扣不上。
  还是那句话,你觉得对你就采纳,你觉得不对可以不采纳,你完全有权提出你认为正确的观点,没人限制你认为错的也别指出。但,哪怕你的官帽再大,职称再高,名气再盛,你都没权对持有不同观点的人随意打棍子、戴帽子,讽刺挖苦,更没权骂人,甚至人身攻击,侮辱人格。需要提醒你的是,参与技术讨论的正确基本学风是:参加技术讨论的人都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发表自认为是正确的观点,也有权坚持自己的观点,有权拒绝接受不同的观点,大家应该是和谐的,友好的,互相学习、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互相切磋的,而不是来论坛相互骂架。
  我认为本论坛史锦顺老先生在这一点上给我们做出了极好的榜样。史老先生的观点虽然不是当前的主流观点,我相信包括你在内也不会赞成废除测量不确定度的观点,但他坚持自己的观点,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坚持探索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你能说像他这样是一种“听不进大家规劝,从不自我反省,坚持施展恶劣学风的‘拧种’”吗?有谁说他给论坛带来了不和谐吗?史老先生的观点与大家不同,但他从未像极少数人那样耍流氓作风天天在公众媒体上骂人,他总是那么谆谆善诱,耐心的一遍一遍地讲他的道理,这就是一个科技工作者的高风亮节,有骂街嗜好的人永远也学不会。
发表于 2017-12-16 21: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7-12-16 21:48 编辑

也可能某人计量基础知识过于薄弱,他是不是以为,还存在某种不执行计量检定规程的检定?要不再普及一下吧!!!

所有的计量检定,都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没有任何例外,这个是计量法规定的!某个仪器,没有计量检定规程,这个仪器就不可能进行计量检定,也就不可能获得检定证书。

所以,只要是检定,就都是执行检定规程后完成的,都是确定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

突然发现某人在楼上居然说了一句真话!!!

大家一定要记清楚,他说:“当然更需要认认真真地多读几遍JJF1001给出的术语定义,多读几遍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原文比谁说的都更准确。”

这个话我同意,请贴出你认为更准确的“原文”,大家等了很久了!
发表于 2017-12-16 21: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chuxp 发表于 2017-12-16 20:53
又来胡言乱语了!居然又扯上型式批准了,已经发展严重的语无伦次了!

“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由计量法提出的 ...

  不是“居然又扯上型式批准了”,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一样,的的确确是计量法的要求,难道你真的不知道?有人不是一再追问为什么GB/T19022不直接提“当计量要求根据强检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时”吗?回答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标准指出的“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包含有强制检定要求也包含型式批准的要求。只有你才会认为是“胡言乱语”、“语无伦次”。
  非强制检定就不存在计量检定规程了?答:非强制检定仍然执行检定规程,但只是使用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并不一定要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却必须给出测量设备特性的检定数据。检定数据比检定结果对计量确认更重要。你喊100个“拿出证据”也没有用,因为我已经告诉你证据就是国家标准GB/T19022,你自己不去看。
  你认为我不值得回复你,说实在话,你现在“恶劣的学风,如此低劣的人品”确实“令人厌恶”,你的学风和品德已大不如过去,如此发展下去也确实不值得我直接回复,请你也少向我一遍一遍地提问,你不向我提问我绝不会主动和你讨论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7-12-16 21: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检定规程都要求必须给出结论,这个规定你也反对?继续造谣!竟然胡说还不一定要给出结论,真是胡说八道无底线!就是说,计量检定可以不执行检定规程了?

        记住,这样是违反计量法的!!!计量法第十条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发表于 2017-12-16 2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12-16 22:06 编辑

  有的人偷换概念到了如此地步,呵呵。我说非强制检定对于计量确认来说只能视为计量校准,此人即偷换概念至“所有的计量检定,都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没有任何例外”,各唱各的调,目的是依此给别人戴个“计量基础知识过于薄弱”的大帽子,以掩盖自己对计量确认的无知,真是可笑至极。
  “只要是检定,就都是执行检定规程后完成的,都是确定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此话不假。但在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计量确认中,测量设备计量要求根据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确定,符合【法定要求】不一定符合测量过程的要求,因为非强制检定不像强制检定、型式批准等那样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所以这种“检定”名义上叫“检定”,本质上只能视为计量“校准”,检定或校准后必须进行计量确认。
发表于 2017-12-16 22: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在这里唱高调啦,整个论坛也就听你一人唠叨,今天抱怨张三骂街,明天抱怨李四骂街,后天抱怨王五骂街。我早就跟大家声明过了,我从不骂街,专骂“学术流氓”。

又开始搬出史锦顺老先生出来说事,你跟他有可比性吗?人家参与技术讨论摆事实讲道理,有理论有证据,人家不东扯西绕,人家所问所答,人家要演示有演示,人家要推导有推导。你是什么,东扯西绕、答非所问、无中生有、节外生枝、偷换概念、正经歪念、篡改原文,信口开河、胡编臆造、造谣诬陷、要举证不举证、要演示不演示、今天跟张三上政治课,明天跟李四上语文课,后天跟王五上文学课,大后天又跟赵六上哲学课、再后天又跟吴七上历史课,整个就是一名副其实的“学术流氓”。史老先生跟谁技术讨论上过这些课呀?他老先生要是跟一样的施展恶劣学风,早晚也得遭人骂。你总是说史老先生从不骂人,你怎么就没看见别人从不骂史老先生呢?都是对立观点,为什么人家专挑你骂呢?还不是你学史先生没学到家,口口声声说要向人家学习,骨子里根本就不想改变“拧种”的德性。再怎么观点不同,技术或学术讨论只要学风端正,没有人会予以歧视,同样会受到尊敬。像你这种听不进规劝,不检讨自己,誓死不认错,顽固坚持施展恶劣学风的“拧种”,就该在论坛里被人骂一辈子,因为你招骂、找骂、欠骂。

发表于 2017-12-16 22: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骂街就是骂街,既然自己天天骂街,还怕别人抱怨,也算是骂街者的气势有多壮了。我也说过,有骂街癖的人总是会找到一千个一万个理由证明自己的骂街行为有多英雄,有多光荣的。岂不知骂人的人才是流氓,借技术讨论之机骂人,才是真正的“学术流氓”。史老先生从不骂人,因此我要学习史老先生这种精神,有的人知道这种精神可贵,可他就是要天天骂人,这种骂人的人难道不是“技术流氓”吗?
  一边指责他人“听不进规劝,不检讨自己,誓死不认错,顽固坚持施展恶劣学风的‘拧种’”,难道他自己不正是这种“听不进规劝,不检讨自己,誓死不认错,顽固坚持施展恶劣学风的‘拧种’”吗?自己拧也就不用说了,还要骂街,骂街还要说被骂者“招骂、找骂、欠骂”,不知廉耻地盛赞骂街有理,骂街者“英雄”,誓言“骂一辈子”,这种人是什么人呢?难道不是大家公认的流氓吗?其实这种人连“技术流氓”都不配,只能称为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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