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拿两个重复性差别很大(一个合格,一个严重超差)考核检定方法的能力,检定方法没任何改变,却得到两种截然相反的考核结论,哪个结论对? 干了几十年的计量,干成了现在这种白痴一样的想法。顾客送检计量器具明明是让检定机构来对其进行考核,给出被检器具可靠性能的定量表征值(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你却将其视为对承检机构检定方法的考核,实在是无语。让广大量友从头至尾看完我们的讨论,就会深切的感受到什么叫“对牛弹琴”。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6.1条(111楼粉色字部分)说得那么清楚,没有谁看不懂,只有你这头“牛”看不懂。 可以查一下GJB2715A《军事计量通用术语》“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的定义,或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测量标准替换仪器就是“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定义。然后看看这个不确定度到底是属于测量标准的特性,还是属于测量结果或测量方法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GJB2715A-2009《军事计量术语》第2.7.18条内容如下: 2.7.18 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测量标准所实现的量值的不确定度。 注1: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通常是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通过测量不确定度分析和评定来确定。 注2: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通常是使用这个测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时所得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一部分。 这已经清楚第表明“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就是“测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并且是用该测量标准对被校对象进行检定、校准时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第7.24条内容如下: 7.24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注1:除原级测量标准采用其他方法外,仪器的不确定度通过对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校准得到。 注2:仪器的不确定度通常按B类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注3:对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的有关信息可在仪器说明书中给出。 这同样表明这个不确定度是用该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该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即不包括被测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以上两定义都表明这就是你所说的“物”的不确定度。如果将“仪器”改为“测量标准”,那么他就表明用该测量标准对被校对象进行校准所得“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该测量标准所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这是站在你是二级计量技术机构的角度看,你是用该测量标准对被校计量器具进行校准所使用的设备。但是如果该测量标准是通过你的上级计量技术机构校准所得到的不确定度(定义中的注1所说的情况),那么这个不确定度站在上级计量技术机构的角度来说,它又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了,而不是分量。因为在他的校准过程中,这台测量标准是他的被校对象,而不是他在校准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标准。他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也就是用他的测量标准对你送校的测量标准进行校准时,所得“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二级计量技术机构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在两个校准过程中出现: 1、上级计量就是机构对你送校的这台测量标准进行校准的过程,所得到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就是该“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对于该校准过程来说,它就是“事”或者“结果”的不确定度。它是由他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作为“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与你送校的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得到你送校的测量标准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事”或“结果”的不确定度); 2、本校准机构用该测量标准对下级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校准过程。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上一过程中“事”或“结果”的不确定度),在此校准过程中就变成“物”的不确定度了。它是作为对下级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校准,所得“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与被校工作计量器具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得到被校工作计量器具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事”或“结果”的不确定度)。 同理,你提供的千分尺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客户用该千分尺对工件进行测量的过程中,该不确定度又成了千分尺“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物”的不确定度),它又成了用该千分尺对工件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所以说,同样是本级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对于上级机构来说就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事”或“结果”的不确定度),而对于本级机构来说就是“测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物”的不确定度),是本级机构对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校准,所得“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我从来没有说过“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是“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那是你自己将“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混为一谈所致。我的观点非常明确,就是:在一个校准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是“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