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呀?6号文是政策,计量检定规程就不是政策了是不是啊? “承检机构管得了成百上千家企业的强检器具台账吗?”就是个很好的例证。企业可以管好几万十几万台件测量设备台账,一个比企业计量部门能力强大的地方政府建立的法定技术机构管不了“成百上千家企业的强检器具台账”能够成为理由吗? 企业的计量器具再多也应该是企业自己管理。不知道你在这里想什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居然有能力管你企业的计量器具台账,真是奇葩呀。你送检的器具又不是一家机构,况且今年送这家,明年可能送另外一家,哪家机构管得了你的台账啊?今天不作为强检器具,明天也许就作为强检器具用,省计量所、行业区域计量站、乃至国家计量院,都能管得了你规矩湾家里的计量器具台账?真是笑话。 企业能否控制住非强制检定方面的风险,是企业自身需求,需要检定机构操心吗?一方面说“管不了成百上千家企业的强检器具台账”,一方面把心操在不该操心的非强制检定上,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检定机构本来就不操心检定规程规定周期以外的事情,他只对检定规程规定周期之内的质量作出承诺,瞎操心的是你规矩湾先生。非强检器具本来就是应该你自己进行计量确认,自己确定检定周期就完了,承检机构啥时候担心你超期不送检啦?要你为承检机构操什么心啊?正是因为当时的年代没有校准才这么做,没有人说你自己确定的非强检器具的检定周期超过《检定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行。 幸亏现在有了“校准”,有了GB/T19022国家标准,自从引入“校准”和“计量确认”后,企业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完全可以避开法定检定机构的“检定”而走“校准”之路,校准可以内部进行,也可以找非法定检定机构,因此这个局面已经造成检定机构的困局,将逼迫检定机构必须改革,人们可以预测,坚持“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许不许”,拒不改革的检定机构必将死路一条。 造成了什么困局呀?对于非强检器具,仅仅是多了一条“校准”之路,很好地解决了《检定证书》的周期与企业自己确定的周期不一致的尴尬局面,是一条双赢的路。不管过多少年,你规矩湾先生仍然要坚持让承检机构出具有效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检定证书》这条路早就堵死了,你现在仍然在走这条死路,一条道走到黑。我倒要看看,你什么时候能够如愿以偿地获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最长周期的《检定证书》,你有那个能耐就别送校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