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9 23:18 编辑
比如自制的量棒,100 mm的,长度允差±0.5 mm(打比方)。用钢直尺测量其结果是1位小数,钢直尺允差是±0.10 mm,给出量棒尺寸的不确定度在U=0.2 mm k=2。用游标卡尺测量其结果是2位小数,游标卡尺允差是±0.03 mm,给出量棒尺寸的不确定度在U=0.04 mm k=2。用测长仪测量其结果是4位小数,测长仪允差是±0.0015 mm,给出量棒尺寸的不确定度在U=0.0020 mm k=2。 您这说的不是对已知量的“校准”,而是对未知量的“测量”。可以说是“标定”,或者叫“赋值”。标定或赋值的结果,可以认为是没有“误差”,只有“不确定度”。这种实物量具没有指示器,所以它没有分辨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自然就与所使用的测量标准的分辨力有关了。至于“100 mm”,那是经过人为化整的“标称值”,它与非实物量具的“实际示值”还不是同一个概念,实物量具的示值,就是标定或赋值的测量结果。 比如测一个分度值是0.01 mm的带表内卡规,误差结果是3位小数,若用量块组内尺寸测量,给出结果的不确定度可能是U=0.003 mm k=2。若用外径千分尺(MPE:±0.005 mm)测量,给出结果的不确定度可能是U=0.008 mm k=2。差的没那么多,但也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是对的,因为两个不确定度U,是分别与不同的“源”溯源到的“测量结果”关联绑定的。但如果是《检定证书》,不给出不确定度信息,也不给检定结果,只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那么它就与具体的哪个“源”没有任何的关联绑定关系了。 做计量您还是严谨一些的好。带表卡规在使用时不加修正使用,按您说的,不加修正,仍要用修正值(实际值)的不确定度,那您用哪个呢?差的多的不说,就说差的少的吧,就用上面卡规的例子,您使用U=0.003 mm k=2进行评定呢,还是用U=0.008 mm k=2进行评定呢? 我不明白这哪里不严谨。三个不同的不确定度,分别代表你获得的“测量结果”可向上溯源,究竟是溯源到哪一把钢直尺、哪一把游标卡尺、哪一台测长仪。这怎么就不严谨啦?您用一个全世界都一样的最低极限值,能说清楚向上溯源到谁吗? 用同一个仪器测量同一个被测件,不加修正使用给出的测得值是一样的,但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会有两种不同的值可供选择,这将导致被测件相同的测得值可以有两种测量不确定度。您认为可能么? 当然存在这种可能咯,因为这不是修不修正所导致的。即便是修正使用,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就拿您自己举例子吧,假如用该量棒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测量,您引用哪个不确定度作为量棒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B类评定呢? 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没有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甚至有的没有测量结果,只有合格与否的结论。您要是说这种检定不具有计量溯源性,恐怕检定机构都不会同意的。 我是说“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4.14条),不是指“测量活动的溯源性”(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4.14条注释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