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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三月有余,得到的是某蠢货自拉自唱孤芳自赏无人搭理的结局,可喜可贺。不好意思,恕本人来迟,回复一声“呵呵”,以示“捧场”,免得你寂寞难堪!
《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从头到尾,没有一处出现了限制异地不得使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条款。反而在以下条款作了明确的规定:
1、第十七条,评审专家人选在全国范围内选聘;
2、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不得设置限制企业合法经营或妨害公平竞争的条款;
3、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还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网站公示,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文本应同时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向全社会公布。
根据以上规定,浙江以外地区,根据本地区的需要,自愿采用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工作,没有违反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也只有这个数字蠢货,认为此举是违法的。
异地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不能在本省建立计量标准,难道不是不能依据该检定规程在本省开展检定吗?换汤不换药,跟我玩这种蹩脚把戏,你还嫩了点。
发出 《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本意是 对于同一计量器具,有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地方规程或规范自行作废 。
第二十五条规定:如发生现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与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相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引用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导致现有计量技术规范整体或部分条款不适用等情况,相应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应予修订或废止。
是“修订或废止”还是“自行作废”呀,蠢货?
断章取义,到处造谣!!!!!!
为什么要加进去自己的文字?!!!!
求求你做个人吧?!!!少干点 偷鸡摸狗的事情。
能不能光明正大的!!!!
我现在跟你讨论的是地方检定规程,没跟你讨论地方校准规范,我表述地方检定规程的意思方面,与该《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有矛盾吗?有冲突妈啊?你告诉大家,这两条所说的“市场监管总局”是哪个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在是在什么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全省范围,还是全国范围,还是全世界范围?你这个蠢货还想在这里抓把柄捞救命稻草啊?什么玩意儿!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8 16:56 难道不是不能依据该检定规程在本省开展检定吗?换汤不换药,跟我玩这种蹩脚把戏,你还嫩了点。 蠢货,校 ...
蠢货,校准不是计量行为吗?
检定都可以用,校准就更没有问题了。况且校准当下尚不属于法制计量,谁用都不违法。既然自己都认为是好东西,为什么还要藏着掖着不让别人用呢?恐怕也只有你这个蠢货,才会想出此类损人不利己的奇葩怪招。
蠢货,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不包括校准吗?
包括校准有能怎么样呢?他说了不让别人用吗?真是蠢得死!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9 07:11 检定都可以用,校准就更没有问题了。况且校准当下尚不属于法制计量,谁用都不违法。既然自己都认为是好东 ...
如果同一计量器具,异地地方计量规程或规范能用来建标,为什么还要国家规程规范?为什么在没有国家规程规范的前提下,每个省还要出台各自的地方规程规范?!!!
看看这位蠢货笨到了何种地步。
国家如果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且也能满足当地的需求,恐怕也只有你这个傻了吧唧的蠢货才会去编制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正是因为国家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不能满足本地区的需要,才会去编制地方规程/规范。在国家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前提下,异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能够满足本地开展相应的检定/校准技术活动,为什么不可以自愿直接采用啊?还非得要剽窃抄袭别人的成果,作为本地的标准才能使用吗?真实一副猪脑!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9 13:47 国家如果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且也能满足当地的需求,恐怕也只有你这个傻了吧唧的蠢货才会去 ...
同一个计量器具,在国家没有规程或规范之前,会出现好几个省的地方规程或规范。这你难道不知道?蠢货。
猪就是猪,各地的要求不同,编制前又没有互相通气协调打招呼,同一器具出现不同的地方规程或规范完全正常,也只有你这个蠢货拎不清。
再者,既然有地方的计量规程或规范,为什么国家还要出同一个计量器具的规程或规范?
正是因为新计量器具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所以才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检定/校准方法标准。有很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都是先有地方或行业标准,然后再升版到国家标准的。当国家标准能够覆盖地方或行业标准时,地方或行业标准要么进行修订,要么宣布废止。你这个蠢货哪里拎得清这些道道啊。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10 07:13 猪就是猪,各地的要求不同,编制前又没有互相通气协调打招呼,同一器具出现不同的地方规程或规范完全正常 ...
让你找个异地地方规程或规范建标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你找到没有?!!!
根本不需要找,只要你有这个需求,你去建标申请考核试试,看他受不受理。他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给出依据什么标准的哪一条哪一款拒绝受理。
按照你蠢货的观点,异地地方规程能用,还有必要再出个国家规程或规范吗?!!!
当然有必要咯。两者的约束力不一样你懂不懂?你了解有多少国家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是由地方、行业、部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升级而来的吗?国家规程/规范在国内属优先采用,地方规程/规范在当地属约定采用,带有强制性。在异地属于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你懂什么?懂个屁!
现在讲的计量规程或规范,别扯什么标准 。
虽然计量规程或规范也属于标准,但是归口单位不一样。
猪啊,跟归口单位有什么关系呀?非得你管就叫标准,别人管就不叫标准啦?蠢得死!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13 07:14 根本不需要找,只要你有这个需求,你去建标申请考核试试,看他受不受理。他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给出依据 ...
脸都不需要了你不是最喜欢晒证据吗?关键时刻,证据呢?哑炮了?!!!!
你这头猪是不是脸皮特厚啊?你的证据呢?拿出来呀?叫你去试你不去试,叫你去问你也不敢去问,你跟我嚼什么蛆呀?
蠢货又在发表莫名其妙的观点了。你这种鬼话让人看到岂不笑掉大牙?!!!!
你也就只有这能耐,还能扯出啥技术来?除了你这头蠢猪在这里傻笑、蠢笑,还有谁笑?
归口单位不一样,说明情况就不一样,蠢货,连这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归口单位不一样,就不是标准啦?你懂个鸟!
拿不出证据就赶紧闭嘴,别一天天在那里自己想自己的。
我晒出的证据多得很,只是你这个蠢货瞎了眼看不见。你的证据在哪里?晒不出证据又嘴贱的,就是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蠢货!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13 13:39 蠢货,拿不出你所谓的证据就闭嘴吧。别在这里瞎比比了。
你最好识相闭嘴滚远一点,别给脸不要脸。有能耐把反驳的证据晒出来。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6-13 14:51 蠢货,你又拿出什么狗屁证据出来了? 还不是就你嘴里的废话
我哪句话是废话呀,蠢猪?归口单位不同,就将其不视为标准,这就是你这头猪拿出的所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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